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河南学生签诚信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河南学生签诚信承诺书》。
为顺利完成小学学业,争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真正做到诚信为人,诚信做事,诚信于社会,本人特承诺如下:
一、学习诚信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不以非正当理由向老师请假。
2、有急事请事假,生病请病假,诚实自律。
3、上课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高效听课。
4、课后认真总结复习,有疑必问,有问必答,独立完成作业,决不抄袭。
5、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思考,认真答卷,不交头接耳,杜绝考试违纪。
6、学习有目标、有计划,用诚实守信的劳动取得优良的'成绩。
7、遵守图书室规定,借阅图书认真保护,不故意损坏,用完按时归还。
二、生活诚信
8、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9、保持教室和个人卫生,认真值日,积极主动打扫教室卫生。
10、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对学校安全负责。
11、谦逊待人,真诚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搞好团结。
12、借别人的钱物,及时归还,诚实守信,树立个人良好信誉。
三、组织思想诚信
13、积极参加班会、队日活动,坦诚发表自己的意见。
1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搞不正当竞争。
15、积极参加献爱心活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加义务劳动、义捐活动。
以上是本人诚信承诺书,并保证自愿遵守各项承诺,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监督。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疫情之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同抗疫。作为xx市xx镇初级中学的学生,我们更应该让自己茁壮成长,停课不停学,停课更是一个成长好机会,更加能够培养同学们自律,自强的品质。考试是我们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检验我们学习成果,并指导我们下一步学习的最好机会。它不仅能正确评价我们的学习效果,还能找出学习上的失误和不足,从而在求学的路上不断进步。考试对我们学习如此重要,这就需要我们诚信考试,特别是线上考试更应该诚信。
诚信既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诚信考试也是展现我们一名xx学子优良学风和品格的重要窗口。“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所以,我们响应学校倡议,积极行动起来,以自信、诚信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考试,用勤奋与汗水完成一份出色的考卷,用诚信与坚守完成一份出色的人生答卷。
在此,我承诺:
1、认真规范答题,严守考试纪律,公平参与竞争,珍惜自己荣誉。
2、以良好的心态、出色的发挥,考出自己最满意的成绩。
3、在考试中培养自己诚信的品格,在人格答卷上得到满分,塑造自己纯净的灵魂,做诚信xx学子。
我诚信,我光荣,我诚信,我自尊,我诚信,我成功!
承诺人签名:
家长签名:
xxxx年x月xx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效果将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评价结果对学生一生至关重要。教师是对学生评价的最直接的参与者,是最重要的责任人。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恪守成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评价的职责,特作如下诚信承诺:
一、认真学习《宁阳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提高水平,以诚信的态度,以关爱学生之心,认真、中肯、高质量做好每一个学生的评价工作。
二、对学生评价,做到公正、公平、透明、正义,决不搞暗箱操作,决不以个人好恶失之偏颇。
三、以诚信之心,虚心接受校领导的督促、指导;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四、评语的撰写一定反映学生客观表现和个性特点,评价等级要客观、公正,令人信服。
五、本着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避免伤害学生的原则,对于学生隐私及不利于学生成长、同学团结和师生关系和谐等信息,一定不予公开。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中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我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二、提供有关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成绩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所述内容完全属实。
三、本学期已经得到 单位(个人)资助金 元。
四、承诺自己所受助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上学所需的生活费。
五、我自愿为学校公益性事业无偿服务。
六、我愿意同时接受以下条件:
1.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取消助学金资格。
2.在校期间如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取消助学金资格。
3.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停止助学金资格。
4.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取消助学金资格。
承诺人:
时间:
学号:
班级:
家庭详细住址及联系电话:
父亲姓名:
职业:
母亲姓名:
职业:
年 月 日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考务中心,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考生号:
考生 (签字):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专题: 考研诚信承诺书 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河南学生签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