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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期末考试承诺书(推荐5篇)

2023-12-10 23:22:0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诚信期末考试承诺书(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诚信期末考试承诺书(推荐5篇)》。

第一篇: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承诺:

我保证认真遵守《北京化工大学考场规则》,在参加学校组织的任何类型的校内考试重点做到以下十点:

1、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听监考教师宣布考场规则,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照监考教师指令进行作答;

2、携带本人校园卡或临时考试证参加考试,按主考老师安排隔位或对号就座,并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方便监考人员随时检查,考前配合监考人员整理考场,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不擅自离开考场;

3、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相互借用,保持考场肃静,不得自带草稿纸或其他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学生应将试卷写好答案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

4.在考试过程中不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不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6、考试过程中将手机关闭,不使用电子设备或通讯设备;

7.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不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8.不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不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不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

第二篇:学生诚信承诺书

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中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和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我们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学习诚信:态度端正,严谨求实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他人作业,不剽窃他人学习成果,学习上不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行为。

二、经济诚信:以信立人,履约践诺

借用他人财物及时归还,不欺骗家长,不恶意拖欠他人费用,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补助;不强行索要、偷窃、诈骗他人财物。

三、生活诚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欺骗他人;不恶意损坏学校公共财物,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其它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名誉的行为。

四、诚信上网:知行统一,自省自律

不通过短信、互联网编造与传播带有迷信、色情、反动内容的各类非法信息;不在互联网上诋毁谩骂他人;不盗用他人账号与密码、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

五、遵守中学生守则,严以遵规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社会: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公民: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为将自已塑造成诚实守信的新时代青少年,我将按照以上承诺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他人监督。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诚信承诺书

期末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为加强学生公民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团委号召,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和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随着期末考试的临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第一,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参加这次考试,用自己的力量取得理想的成绩;

二、考前好好学习,好好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

三、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或剽窃他人作业、文章、论文;

4.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携带考试的相关证件,将相关材料和不允许的物品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5.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手段改变成绩;

6.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通讯工具、电子词典、文具和资料参加考试;

7.在考场内,不得窃窃私语、相互玩暗码、制造噪音或做出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得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和抄袭试卷;

8.不抄袭别人的答案,不刻意在试卷上填写别人的名字和考号;不要找人考。

9.如果在阅卷中鉴定为同卷,请阅卷老师按学校要求办理;

十、不交换答案,不抢别人答案,不故意让别人抄答案,不把试卷带出考场,不犯其他严重欺诈罪。

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学校的处理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关于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报名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我已阅读并了解了《20xx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器安检、二代身份证核验等。一科考完后,主动将考场发放的考试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再将文具带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不涂改准考证上的任何信息,不在准考证上(包括正反面)写任何内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证,保证在考试时使用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如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芯片损坏无法读取信息,不进场考试。

5.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及收发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考场中配有挂钟,不携带手表等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6.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报名号:xxx

考生联系方式:xxx

考生签名:xxx

考生身份证号:xxx

日期:xxx

第五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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