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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承诺书

2023-12-10 23:21:58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期末考试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期末考试承诺书》。

第一篇:期末考试诚信承诺书

一、在期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

二、本人承诺在复习迎考期间会尽自己的努力考出好成绩,认真复习、主动帮助其他学习有困难的同学。

三、本人承诺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秩序,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帮助他人作弊,身边如有同学有作弊的倾向会及时阻止。

考生签名

20-年11月日

第二篇: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年级部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保证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2、进入考场后,保证保持肃静,不随意走动,不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3、进入考场,保证只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或放到课桌上。否则,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一个月内自愿放弃任何考试资格。

4、保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通知家长带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学期任何资助资格。

5、“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考试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学习《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场纪律》、《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愿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纪律,现作如下承诺:

1、持本人“三证一单”(含身份证、学生证、考试证及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所出示证件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影响他人,不夹带书本、小抄等其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开卷考试除外)。

3、不携带手机、报话机、监听耳机等其他相关通讯设备。如有携带,考前自觉交由监考老师代为保管,考试结束后取回。

4、考试过程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不抄袭他人试卷,服从监考、巡考老师的监督、管理,做诚实守信的文明考生。

5、自我做起,积极配合学校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6、树立诚信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电大教育品牌和社会信誉,做一名有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合格学生。

考点名称:xxx

考生学号:xxx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诚信考试承诺书范文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一八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

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

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

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

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考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

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考/前/准/备

端正自身的学习态度,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充分把握复习时间,认真准备好每一门功课。

可以针对自己的弱点,加大复习程度,平时的代码多敲敲,程序多调试调试,遇到不会的瓶颈及时向老师同学请教。

考/场/须/知

I.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在考试开始前凭有效证件进入指定考场;不携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将与考试有关的全部物品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II.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上;不准喧哗吵闹,注意保持考场安静;考试开考30分钟内,学生不得交卷;考试中途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应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

III.学生考试完毕交卷,必须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交监考人员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要求再进场考试或补充答卷;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卷情况;不得在考场附近高声谈论。

诚信考试

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的考生,按照相关校纪校规处理。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最后,衷心祝愿同学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莫要辜负了这个学期!

第五篇:考试承诺书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不变更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领取成绩单或合格证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留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3日内,向考点所属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高校)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事实,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考生如对公告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后7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承诺日期:

第六篇:考试承诺书

为响应学院的号召,树立良好考风,增强学生诚实守信、遵章守纪意识,严肃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此次期末考试中,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学生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一、 排除外界干扰,积极备考,正确认识考试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的迎接考试。

二、 提高自身修养,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学生。我们要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的真实水平。

三、 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四、 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随便说话、交头接耳、互打暗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交换试卷或接传答案。

五、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的管理和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老师进行正常工作。

最后我们保证:在此次期末考试中,求真实,不作弊,不违纪。做有诚信意识、有道德观念的文明大学生。如若出现违纪违规等行为,本人愿意接受学院的处分决定。

  承诺人:建筑工程系班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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