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厂家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本(范文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厂家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本(范文5篇)》。
工程建设监理承诺书
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局: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监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我单位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对开展工程监理业务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监理。
2、我公司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将给予双水路(合淮路―四里河路)项目组鼎力支持。
3、实际到岗监理人员与监理合同明确的专业配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相符并严格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项目监理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换,如确需调动应经业主同意,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6、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腐烂现象,保持廉洁自律。
7、因我单位原因没有履行承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单位愿意按照《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奖励及违约处罚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处罚)。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表人:电话:
__装潢有限公司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并公开、负责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所有的工程均享有隐蔽工程质保5年,整体质保2年,终身维护的服务,对于一些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急修项目(如水电工程),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
我公司针对项目售后服务小组,组长由延吉嘉宏装饰装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担任,坚决执行“昼夜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假日工作”的服务方针。针对项目在售后服务期间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质保期”期间由“___”项目售后服务小组负责安排维修小组对我公司承接的施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现场走访时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当时不能解决的,报公司,公司1小时派人员到现场解决,一年现场走访2次。
质保期后我公司会继续保持与用户联系,随时了解我公司施工项目售后的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户放心使用。
质保期满后可续签维护协议,且只收取产品成本费用。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响应,给出相应解决方案。一小时内有专业人员带专业工具赶到现场的解决故障。
售后的服务期中将有调查问卷给予客户,希望甲方提出意见,帮助我公司不断成长。
24小时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监督电话:
承诺人:
20__年__月__日
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该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XX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一、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在道路工程施工开挖前,负责落实施工区域外围维护(使用蓝色彩钢板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道路的整洁,并做好沿路各单位及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在道路施工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X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gb5768―1999》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施工作业。
二、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工程施工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组织管理和交通疏导措施,确保道路施工工程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
四、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因工程施工而损坏,我方承诺照价赔偿给交警部门(或原样恢复)。
五、加强施工车辆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无牌无证车辆、报废车和拼(改)装车、农用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作业,所有车辆按规定办理通行证件,教育和监督施工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不闯禁区、不超速超载、不违禁鸣笛、不强超强会、不疲劳驾驶、不占道停车、逆向行驶、
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安全监督,服从辖区交通民警的指挥和管理,主动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分流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施工对车辆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影响。
七、施工作业完毕后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八、违反上述承诺,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我方将自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和处理,因此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
承诺人员: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我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飞行检查、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市住建局《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飞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__〕34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职履责》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__〕35号)和《六盘水市民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__〕160号)规定进行不良记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其规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表人:电话:
推荐专题: 产品质量承诺书 厂家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