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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023-04-23 21:52:4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第一篇: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中介的市场媒介作用,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良好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在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中介市场的从业机构,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

2、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中介服务,切实保护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3、保证所提供的房源信息客观公正,不提供虚假材料,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不损害当事人利益;

4、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委托,不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权属有纠纷、权利受限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保证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上市销售的条件,不给未取得《XX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代理;

6、保证按政府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中介服务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违反规定多收费的,双倍退赔多收费用;有赚取差价行为,双倍退还所收差价。

7、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双倍退还所交定金因中介原因致使合同签定后当事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双倍退赔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为确保项目施工质量,本次项目施工负责人,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着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发给其他单位的,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资料,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7、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上岗作业。

8、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承诺人:

日期:

第三篇: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XX景观工程在合同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绿化部分养护范围:xx园区内苗木养护内容:包括苗木浇水、修剪、病虫害防治、除草、及时清理枯枝、坏桩、断桩等;土建工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景墙垒砌、园路铺设等;钢结构等。

二、质量保修期

绿地养护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养护期1年。土建工程为1年,钢结构工程1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电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因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3 %。养护期满后,甲方付清余额。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

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第五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3、严格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提供的设计文件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执业人员印章。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

5、按规定在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和参加图纸会审,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问题,积极参与重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真实客观地签署验收结论,积极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按规定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6、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办理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设计单位留存。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证号

设计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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