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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经营承诺书
为维护xx市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保证在xx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xx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二)本企业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三)保证在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四)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10日内向市建设与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五)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六)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
二oxx年xx月xx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海北州卷烟零售客户规范经营承诺书
作为海北卷烟经营客户,我志愿加入卷烟零售客户自律组织,争做守法经营的维护者,并在卷烟经营活动中承诺如下:
一、不干扰卷烟市场正常秩序,按统一零售指导价明码标价,卷烟标价签使用规范整洁,按照零售指导价销售卷烟,高价位卷烟不超过1000元/200支的限价标准,真诚对待消费者,搞好诚信服务;
二、发现有出售假烟、非法渠道进货或价格不统一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应及时反映情况举报投诉;
三、自觉在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进货,不回收卷烟,做到公平竞争,遵守经营规则;
四、不销售假冒卷烟,不欺诈消费者,不以假乱真,不以次充好,自觉抵制经营假冒卷烟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主动配合烟草专卖买管理机关的执法检查;
六、不得转借、买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有变更或注销情况,及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七、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消费者利益;
以上承诺,我自愿接受海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的监督管理。
商店名称: 联系电话: 承 诺 人: 日 期: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用于申请设立(变更)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不是非法建筑、危险建筑、被征收房屋。不属于有禁止性规定的特定行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特此承诺。
声明:承诺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相关说明》的详细内容。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申请将位于 市 区
的房屋,作为 公司住所(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承诺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的规约;
3、将该处房屋作为公司住所已经相关利害关系人同意;
4、本住所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如已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拆迁范围之内,保证无条件配合拆迁,且不索要经营性等补偿。 以上承诺属实,投资人愿对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接受登记机关对因本承诺不实而导致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投资人(股东)签字:
房屋提供者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承诺书
全体股东(或xx公司)承诺如下: 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承租的位于xx区(县)xx路xx号x座x室的房屋用于本公司办公和经营使用。
1、该住所(经营场所)适合本公司经营的业务,没有违反相关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房屋租赁协议真实、合法,记载地址完整、准确。
3、该房屋不属住宅,不会产生扰民问题。
4、该房屋不属军产。
因租赁协议对房屋地址、规划用途进行虚假记载或者股东进行虚假承诺的,由股东(或本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字(或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新设立的市场主体由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已成立的市场主体由企业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个体工商户没有刻制公章的可由投资人签字。
住所承诺书
(商事主体名称)拟以位于 (地址)的房屋(面积: 平方米)登记作为本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
本商事主体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商事主体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商事主体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商事主体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商事主体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5、如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商事主体所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
2、商事主体为法人商事主体、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投资人为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盖公章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3、商事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本承诺书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商事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时,由商事主体加盖公章。
经营场所承诺书
厦门鹭晔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拟以位于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海沧村后25号的房屋(面积: 1平方米)登记作为本企业的经营场所。 本企业及全体投资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经营场所(住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真实情况如与陈述不符,视为提交虚假材料,愿意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纠正及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
2、本企业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规定;
3、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的规定;
4、如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企业在该地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规划、环保、公安、消防、文化、卫生和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的,本企业将依法向相关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才开展相应的经营活动;
5、如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住所)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属违章建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6、本企业所申报的经营场所(住所)及营业执照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若该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愿意立即无条件办理经营场所(住所)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承诺人:
2015年05月25日
备注:
1、本文书适用于商事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及经营场所备案登记。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企业的由该企业加盖公章);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盖公章。
3、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
4、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住所变更登记或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时,由隶属企业加盖公章。
为确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本店(柜台)郑重承诺:
一、本店(柜台)所出售的食品,均生产于xx区熟食品加工基地,进货时真实,及时记录在《xx区流通环节产品(食品)零售商进货台帐》上。
二、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三、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粘贴标签标识,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六、当天销售剩余的凉菜必须进行退市下架处理,并记录在《食品退市下架台账》上。
岛蜕命安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本业主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服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并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索证索票的方式,审验食品生产者或供货者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二)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进货时间、来源、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商品销售发票、凭证要求保存2年以上。
(三)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采取食品质量先行负责方式,落实食品质量承诺责任。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制度。
三、严把食品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
四、做好库存食品的防潮、防霉等工作,保持货架、仓库卫生清洁。
五、使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器具,以法定计量单位作为结算依据,不短斤缺两,销售时不拒绝消费者对计量器具的复核。
六、不发布食品虚假宣传广告,户外广告自觉报经工商部门审批后发布。
七、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建立商品质量联络员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共同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承诺企业(店)业主: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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