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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023-02-24 22:32:2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保证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第一篇: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承诺书

为更好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特作如下郑重承诺并保证履行:

一、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劳动保障和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服从劳动保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及施工机械费,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我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与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证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也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

4、我公司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5、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每月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特此承诺!

__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篇:  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的承诺书

_________(建设单位):

我公司就____________工程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公司及所属工程农民工的用工和工资管理,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负责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本人,严格履行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2、一旦出现本公司及所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因分包工程款未支付到位而引发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且未能及时处理和支付的,建设单位可直接将本工程的后期应付工程款先行支取,用于垫付所欠农民工工资,结算时按所动用数额的1.05倍予以扣除。我公司承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引起的一切责任。

3、本公司自接到先行支取后期应付工程款通知后,在5天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默认。

________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承诺书

劳动监察局: 专户银行(保函银行):

根据益人社发〔2016〕69号的相关规定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协议书》(编号:)的约定,我单位于年月日从账号:交存保证金万元至(专户银行)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账号:);或于年月日向(保函出具银行)申请办理了金额为万元、时效为三年的银行保函。此款(保函)为我单位承建的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我单位承诺:此款为诚信支付工资押金,在项目开工前及时足额交存,在依规公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依程序申请退还,其中,保证金请求返还至公司账户,保函申请解除。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单位未及时整改支付的,同意上述保证金由益阳市劳动监察局通知专户银行动用支付该工程项目所欠劳动者工资;或同意保函出具银行比照动用保函额度内资金支付,并按时补存。

承诺单位:(施工企业盖章)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电话: 年 月 日

保证金承诺书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

保证金退还承诺书

第四篇: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惠山区建设局建管处:

无锡市宝丰电力设备厂投资建设的新厂区新建车间工程由我公司总承包承建,新建车间工程一幢,排架结构、单层、建筑面积5472.23m2,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5-18,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10-28,项目经理唐啟忠。

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全部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单包工资款,绝不发生农民工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及个体性上访事件,如有上述事件发生,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无锡惠山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杨市分公司

2011年5月20日

第五篇: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根据要求,并结合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标段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特做如下慎重承诺:

1.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13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苏滁现代产业园安置房首期工程项目部

第六篇:篇一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劳务分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一、 承包人是本工程农民工管理的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农民工的管理、用工合同管理和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

二、 承包人必须选择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所招用农民工必须与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劳动用工合同。

三、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

(1)、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2)、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四、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五、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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