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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自律意识,干净干事,在本岗位工作期间,本人特作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接受纪检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一、廉洁奉公,正确行使职权,不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家属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二、不收受个人以及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卡、礼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赞助和各种名义的旅游活动。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四、不到任何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不驾驶公车和用公车办私事。
五、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六、讲老实话,做老实人,不虚报成绩,骗取荣誉、职位及其他利益。
七、自觉遵守党纪、政纪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坚决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必须做到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八、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组织处理。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人和纪检组织各存一份。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将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的良好形象,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别人不做的事首先自己不做,在廉政勤政上做出表率。
二、我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依纪办事。
三、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集体领导,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四、认真执行中央的“五不许”和教育部的“六不准”规定,不违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执行“四条禁令”,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遵守出国(境)的有关规定。
五、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不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七、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
八、按照要求落实好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九、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采购、基建工程、人员聘用等工作。
以上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接受严肃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1、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分管部门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中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4、在公务活动中不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购物卡、各种奖金补贴和吃请;不用公款请客送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严格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不借乔迁、节日、生日、婚丧嫁娶等敛财敛物。
6、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正确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不参与各种赌博活动,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利用上班时间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掌握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指导、督导制度工作计划,抓好落实。发现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及时找其谈话,督促其检查、纠正,并按规定向镇党委汇报。
9、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部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0、积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及时解决群众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树立中心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人员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并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不在中心场外为招标人办理有关招标事宜和接受投标人登记、报名等;不为招标人指定或推荐招标代理机构、标底编制单位、投标人、评委。
3、不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搞“暗箱操作”;不策划或唆使招标人规避招标。
4、不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名单及其他需要保密事项。
5、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准利用工作方便参与推荐施工单位、厂家或产品等活动;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借服务便利提供影响公正竞争的信息。
6、不到中心以外的单位兼职或领取酬金;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或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7、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或有其他违纪违规为,如出现社会举报,经调查属实,将根据情节及社会影响给予相应的处分。
承诺人签字:XX
签署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安排,按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现就我本人廉洁自律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三、在领导民政局各项工作时,遵守民主集中制,广泛征求同志们的意见,不独断专行,同时要坚持原则,不软弱放任。
四、要依法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五、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六、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七、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八、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九、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
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塑造民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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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