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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走读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走读学生安全责任意识,走读学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进入校门要检测体温。
2、所有走读生必须住宿在上报给学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学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逗留。上学、放学途中戴好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公共物品。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注意搞好个人卫生,特别是在此期间要配合学校和居住地卫生部门搞好疾病预防,不在校外饮食摊点就餐,不参加其他人聚会。
4、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追逐打闹、并行。不乘坐无牌无证车,不骑摩托车上下学,如果家里有私家车则尽量用私家车接送学生。
5、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走读学生的校外活动由家长负责,安全责任由家长承担。
若走读学生未遵守以上条款,所产生的后果,走读学生及家长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
年级班级: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
二级院签字:________________
学生工作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做到以下安全承诺:
本人是 年级 班学生 的家长 ,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本人承诺做到:
1、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让子女观看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节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经常对子女进行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骑车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不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确保子女的人身财产安全。
4、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活动。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服从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
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6、负责学生放学和上学途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并按时接送学生。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同学间相互走窜、到街上上网、到建筑和桥梁施工工地玩,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7、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密切与学校沟通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人身及财产安全。
8、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年级学生家长签名:XXX
班主任签名:XXX
学校(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作为xx中学初三xx班的一名学生,在假期间由于不参加假期辅导,我自愿承诺在其他同学参加假期辅导时不到校园周边骚扰同学,不做违反学校纪律的事,如有违反将 接受学校给予的处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并承诺遵守以下假期注意事项,如有违反并发生安全事故,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控制自己的外出时间,保证不出交通意外。
2、不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等危险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拆家用电器设备,不在变压器、高压线下玩耍。
4、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不随便玩火,正确使用燃气灶。
6、遵纪守法。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7、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假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事故和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损失等。
9、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
10、在家长的监督指导下,参加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11、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的心理卫生、健康。
以上内容条款清晰,责任明确,学生必须遵守保证书的有关内容,在假期内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情,并按时安全返校上课。
学生签字:
xx年xx月xx日
__:
为进一步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__做到以下安全承诺:
本人是(__)年级(__)班学生(__)的家长
1、要经常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让子女观看有益身心健康的娱乐节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经常对子女进行注意防溺水、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不驾驶各种机动车辆,确保子女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__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耍活动。如学生不遵守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服从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意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5、负责并督促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或参加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或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校外玩耍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本人承担。
6、负责学生放学和上学途中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并按时接送学生。如:学生放学后不回家,同学间相互走窜、到街上上网、到建筑和桥梁施工工地玩,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乘坐“三无”车辆等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7、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承诺人:
时间:X年__月__日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__________ 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
学生签字: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要求四华里以上的学生在校寄读,并对寄宿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无特殊原因,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学期间(尤其是晚上)一律不准外出。通寄生在上课期间不准外出。禁止学生翻爬围墙进出校园。
2、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星期五放学后,学生必须及时回家,严禁乘坐农用车、拖拉机、漫漫游、无牌无证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准骑自行车。
3、严禁私自下河、塘、水库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动物。
4、严禁以任何形式从事赌博活动。
5、严禁到网吧、歌厅、游戏室、录像厅、溜冰场等营业性场所参与任何活动。
6、禁止与社会闲散人员不正当来往,勾搭,更不允许参与他们的活动。
7、严禁喝酒、抽烟、偷盗、损坏公物、翻墙出入、追打吵闹、打架斗殴、顶撞师长、在走廊的栏杆上休息,在校园燃放鞭炮。
8、严禁携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对他人易造成伤害的物品,不准做其他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购买食品需到具备卫生健康证条件的商店和餐饮店,以防传染病。
10、周末和假期,家长要加强监护,教育学生子女不准上网、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学生违背有关规定,不听告诫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又及时通知了学生的.监护人,在此期间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负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