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卫生许可承诺书(范文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卫生许可承诺书(范文5篇)》。
为切实维护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郑重做以下承诺:
一、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以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健全各项制度,强化内控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证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前提下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四、严格按照营养餐供应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科学制定食谱,规避使用一些高风险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保证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实行每日晨检制度,对患有“五病”的从业人员予以调离或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建立并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认真落实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登记制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使用的添加剂均按要求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七、认真落实饭菜留样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和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
八、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不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不使用散装食用油;不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库房内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洁物。
九、学校食堂不制售凉菜;熟制加工的食品严格按照加工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做到烧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并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十一、虚心接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着力营造安全的餐饮服务环境。
承诺单位(公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名)
时间: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张贴学校食堂,一份由承诺方保存,另两份报食品
总经理:
兹收到您下达的工作指令与要求,本人已明白内容和质量要求;并谨此声明,本人保证按工作指令中有关内容及质量要求,尽职执行。工作如果出现失误或擅离职守,未能按总经理下达的工作指令内容要求完成,愿意接受上级给予的经济和各种行政处罚,本人无怨无悔。
部门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忆江南酒店工作指令表
渔洋溪村党组织书记“创先争优”承诺书
根据本镇开展的创建“五星”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星”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精神,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就党员争五星、五带头做如下承诺: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做表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法规,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做表率。做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想办法开动脑筋,为着全年工作目标,大胆探索,脚踏实地,为村民多办实事,办好事,争取在本职岗位上面创佳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做表率。做到热心积极地为村民服务,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广大村民排忧解难,自觉维护广大村民的正当利益,关心好老党员,老干部,困难户,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真正做到为他们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做表率。做到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以身作则,清正廉洁。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做表率。做到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在维护团结、坚持党性、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自律上树立新风正气,自觉做维护大局的促进者、真抓实干的务实者、党性原则的守护者、艰苦奋斗的传承者、勤廉兼优的表率者。
承诺人:渔洋溪村党总支书记:
2011年9月25日
1.每天饭后清扫,做到内外清洁。经检查如未做到,未扫一次扣5元
2.所有厨房用具使用后,不洗或不干净,经检查发现一件扣3元
3.冰箱内生熟不分、冰箱内有异味、冰箱存放食品的盛器相互压放;冰箱没有每周清理一次,每项扣5元
4.厨房用具与用料未妥善保管,摆放不整齐,一件扣5元
5.有毒有害物品与食品混放,一次扣2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6.用餐前后该消毒的餐具不消毒,一个消毒柜扣5元
7.夏天厨师管辖范围内,用餐时一眼看到2只以上苍蝇,一次扣5元
8.厨房发现鼠洞、鼠迹、鼠尿、鼠咬痕,一处扣3元
9.锅台及周围打扫不干净:洗菜池不清洁;面案板、切菜板用后未打扫、擦洗干净:打饭平台不干净;饭桌、凳摆放不整齐或不干净;门窗玻璃灰尘太厚;四周墙壁、冰箱、消毒柜、天花板上有蜘蛛网,风扇有明显灰尘;每项扣3元
10.洗碗槽有油污、饭渣;地面有积存垃圾;每项扣3元
11.员工吃饭时间厨师不在厨房一次扣5元
12.工作服、围裙太脏而未及时洗换的,一次扣2元
13.用手在盆中拣菜吃的,一次扣10元;用勺在锅中试菜味道的,一次扣5元
14.对公司的规章制度、措施、人事等恶意批语或,一次扣50元
15.因工作失职造成员工未吃饭,五人以下一次扣50元,五人以上视情况而定
16.偷吃、偷拿公司物品(菜、油、米等)回家,一次扣20元以上
17.工作态度要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菜量、菜质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0元,造成员工投诉,一次扣50元
18.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米饭煮糊了,一次扣20元
19.每天上午9:00和下午4:00准时打开消毒柜开关进行消毒,未做到,一次扣10元
20.上班时间饮酒闹事者,直接开除
注:若被稽核的发现未按规定工作者,一次口头警告,两次严重警告,三次记过,若一天或一周内连续超过三次者,即开除。
本人已熟读以上工作细则,并承诺严格遵守
合肥市卫生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公共场所宾馆、饭店卫生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2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3―1996
4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许可条件:
(一)经营场所选址、内部布局及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之规定,主要包括:
1、选址和面积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饭店和面积大于1000m2的饭店。
2、设计和设施的卫生要求
(1)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1/5~1/8为宜。
(2)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8~15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10~25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1.2m高的墙裙宜采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旅店必须设消毒间。
(4)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5)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6)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7)被套、枕套(巾)、被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GB9663――1996规定。
(8)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洁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其细菌数必须达到GB9663――1996规定。
(9)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符合GB9663――1996规定。
(10)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11)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洗、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12)各类旅店应有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13)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4)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5)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二)经营场所内的微小气候包括温度、湿度、风速、甲醛、二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照度、噪声、总风量或新风量等以及有关卫生指标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场所主要卫生指标应当按相应卫生标准监测符合卫生要求;能提供合肥市卫生监督所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按《细则》第五务、第六条的规定进行,取得《健康证》,才能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经卫生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合格率80%以上。
(四)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
三、许可的办理
1、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申报材料(详见公共场所卫生办证须知);
2、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后,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副本,待所有建设项目完成并提供竣工验收认可书及现场审查符合许可条件后再予以发放卫生许可证正本;;
3、本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件,申请人应到合肥市政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卫生局窗口领取,从交承诺书第2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行政管理要求
l、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捡查、遵守公共场所卫生的法律、法规;
2、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影剧院、录像厅(室)、音乐厅(室)、宾馆、饭店、公共浴室、游泳场所、商场、书店经营活动;
3、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 、《合肥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每二年复核一次,每四年更换一次。
五、监督与法律
1、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将于许可证颁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切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或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2个工作日内本行政机关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责任;
4、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合肥市卫生局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合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投诉。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本行政机关办证窗口联系: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卫生局窗口
联系电话:35388283538829
投诉电话:3537653
告知人:合肥市卫生局(盖章)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