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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经过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的节假日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我们本着对学院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一、放假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
二、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安全知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切实注意人身、财物、饮食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
三、不赌博,不参加邪教组织,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对抗性较强的运动。
不登陆非法网站,不传播不健康信息。
四、节假日不离校的同学,自觉向学院提出留校申请,严格遵守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不在宿舍做饭,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暴饮暴食,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不在外留宿,不晚归,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每晚9:30―10:30自觉到宿舍管理室向管理老师汇报归寝情况,如有逾市时归寝或夜不归寝的情况,自愿接受学院的纪律处分。
五、不以学院和班级的名义组织和参与集体外出、旅游等,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凡不听劝阻私自组织旅游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及当事人负责。
六、离校的同学在辅导员或班主任处作好登记,注意乘车安全和路途安全,不搭乘无证车辆,并按时返校。
七、凡违反纪律,在外发生意外或恶性事件的情况,责任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系: 班: 辅导员(班主任):
承诺时间:年 月 日
××大学××学院
暑假到了,为了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我保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玩耍,不要随意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骑车上路。
2、要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学习正确使用电器和炉灶,不玩火。
3、预防溺水,不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更不擅自到沟河、湖泊等没有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
4、安全旅游,外出旅游要有家长随行或经过家长同意的亲戚朋友随行,确保安全。
5、自救自护,利用所学习的一些自救自护的常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发生紧急情况自救逃生。
6、关注食品安全,能辨别食品卫生状况,不买“三无”产品,保障自身的饮食卫生。
另外,暑期期间认真完成各科老师布置的暑期作业,开学带暑假作业到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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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为了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体系,而签订本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敲诈勒索、小偷小摸、赌博;
课余时间多参加有意义的活动,积极抵制网络诈骗、高利借贷、网恋等活动。
2、不到江河湖泊等水域游泳,不在公路、铁路及其周边玩耍;
不涉足营业性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3、不擅自离校,离开校园向班主任请假,并给门卫出示《请假条》(班主任亲笔签字的出门条)。
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班主任、科任老师及值日老师的管理,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4、遵守学校学生宿舍作息制度,不晚归、不夜不归宿,不带外来人员及异性人员进入宿舍,特别是留宿;不在校园、楼道、教室等场所进行危险性游戏,不攀爬校内建筑物或学校围墙;不玩火玩电,不接触、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不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到正规商场购买食物,不到路边店、地摊消费,不购买“三无”产品。
6、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的(包括已经突发、偶发过的或常发的疾病)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如癫痫病、精神病、癔病、忧郁症、心脏病、性格异常等,应告知班主任和老师,以求特别照顾,否则后果由本人及家长负责。
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购药,并向班主任报备。
以上条款学校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会反复进行教育,请家长、监护人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日常行为规范。在此要求学生及家长做出保证遵守承诺,学生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切后果将自负。
本人及家长向学校承诺: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一切后果自负。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特向老师作如下保证:
1、寒假期间,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一名文明的学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注意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入室。
4、不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5、走路靠右边,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攀爬沿街护栏。
6、不燃放鞭炮,如果要燃放,必须有家长陪同。不玩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枪,枪等危险玩具。
7、保证自身安全,不在危险的高压线周围玩。
8、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及各种电器,不私自拆装或操作电器设备。
9、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玩耍、游戏;乘坐交通工具保障安全。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乘车注意文明礼貌,主动给老人和残疾人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吵闹。
10、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路边小摊吃不卫生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防食物中毒。
11、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12、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助人为乐,多做好事。
13、讲文明,有礼貌,待人接物体现小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xx年年2月7日
我是延安大学xxx学院xxx级xxx专业学生,本人准备在20xx年1月至3月寒假期间,外出打工,现就外出打工安全事项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寒假期间自愿外出打工,且已将打工之事告知家长,家长完全同意。告知事项包括出发时间,到校或到家时间,交通方式,打工地点,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工资待遇,生活条件等。
二、外出打工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绝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绝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努力工作,刻苦实践,充分展示延大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本人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打工期间能够照顾好自己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与学校无关。
五、本人绝不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打工,严格按照学校开学时间返校学习,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的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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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为严格责任界限,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经与学生家长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管理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3.学校对场地、校舍、生活设施、设备等维护不当的;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6.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7.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不良后果的;
8.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9.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有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10.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责任的;
5.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自行到校活动、自行滞留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
6.学生突发急病,学校已经及时采取了救护措施仍发生意外的;
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或返校、离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我伤害造成伤残死亡的;
9.学生自身或者学生之间各种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学校明令禁止的活动区域内活动或自带危险物品、器具造成伤害的;
11.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学校的场地、器械、保护措施并无缺陷)发生意外伤害的;
12.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造成伤害的;
三、学校免责范围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责任,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伤害事故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发生的;
3.来自学校外部且学校无力防范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4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的;
7.学校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
8.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已经通知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伤害或意外事故的;
9擅自到校内设立警示标识或明令禁止的区域玩耍造成意外事故的;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的;
2.在学生不请假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意外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发生意外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校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五、本协议未涉及之处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学校(盖章):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班级: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