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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卫生安全,为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食品经营单位,我们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设立专职管理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负责人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的义务,确保加工、销售的食品卫生安全。
三、服从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监督意见认真进行整改。
四、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建立食品原料购销台帐制度,严格验收制度,真实记录食品经营者食品进货渠道和来源,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对所购进的食品要严格检查验收,做到四不进,即:1、“三无”产品不进;2、渠道来源不正常的不进;3、证照不全的不进;4、无QS(SC)认证的不进。
五、坚决杜绝使用来源不明原料和添加剂。
六、按照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严格食品加工环节的管理,消除食物中毒隐患。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贴合食品安全的各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执行。
八、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启动预案,及时向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进取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和处理。
九、保证向消费者供给安全放心的食品,对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如有质量问题,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按“三包”和《消法》规定进行赔偿。
十、从业人员坚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上述承诺不受职责人变动的影响。职责人若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职责。
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贴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职责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供给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解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1、我们承诺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
2、本单位保证生产的食品中不添加gb2760—__之外的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不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保证本单位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的)产品标准规定。
4、如本单位生产的食品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本单位一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整改。
我们一定把食品安全的企业主体责任放在第一位,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安全的食品。
承诺人:___
20__年_月_日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xx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餐饮服务单位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原料采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不采购使用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5、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监管部门监督,若有违反敢于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来源的米、面、食用油和酱油等调味品。
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不采购使用腐烂、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以及河豚鱼、野磨菇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动植物。
不采购使用无合法证照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及食品用产品。
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不雇用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用具。
不经营《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其它食品。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生产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一)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污染的原材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生产食品;应采取措施确保采购的原辅料符合要求。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
(二)原辅料贮存时,应根据贮存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盛装容器应保持清洁。应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对库存合理周转。
(三)原辅料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确保原料干净卫生,适合加工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五)食品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与食品接触的冰或水蒸气等应采用生活饮用水制成。
(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七)食品添加剂的称量应使用天平或称等称量工具。
(八)应按照确定的生产工艺程序进行食品生产,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一)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三)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生熟食品及其他原辅料间的交叉污染。
(四)负责人和主要生产人员应学习和熟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应通过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提高其对产品和质量安全的认识,明确其责任。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址及联络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三、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四、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和商场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商场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XXX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XX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我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餐饮服务单位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原料采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3、不采购使用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4、不采购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5、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监管部门监督,若有违反敢于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XXX
负责人签名: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