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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的承诺书(推荐6篇)

2022-11-11 2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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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致:__________(投标单位)

我公司在__________招标中有幸中标,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如下承诺:

1、技术交底:认真阅读并理解图纸,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依据投标文件针对实际工程内容详细编排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目标的实现。

2、不转包分包: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建设单位的监督。

3、原材料保证: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4、检验与检测:所使用涉及到质监、安检的测量仪器及机械工具均在检验检定合格期内。

从施工机具及测量检测设备上确保施工质量。

5、安全生产:调动我方积极因素,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做到0伤亡。

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6、内业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采取自检与联检,并建立可追朔性的检查记录档案及内业资料,保管好档案资料。

7、质量自检:全部工程交验前,公司将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成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项目部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及公司质检部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自检,然后再报请监理及业主验收。

8、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9、保修期限:工程竣工后,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我方将负责贰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公司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的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5)%。

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_____设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

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

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

、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工程,先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向用户发放入户钥匙。

(十)负责编制、归档工程文件,收集《承诺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一)工程交付使用后,认真受理业主的质量投诉,发现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积极组织承建单位检查维修。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工 程 名 称:

工程所在队组:

施 工 地 点:

工程计划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施 工 单 位:

为严格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条款,施工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安监部、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搞好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出现不按措施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经有关人员现场检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四、进入水池、泵房等五管要害部位,须持有中心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进入事由、进入人员姓名及省份证号、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工程施工中存在废旧物资回收时,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并如数交回建设单位,中心物资供应部负责统一回收。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六、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把关,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队组工地代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否则有权停止其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以上事宜由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现场施工负责人: 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四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二、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同意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消防设计图纸存在差错的,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反馈意见;

四、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

五、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配合现场取样;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七、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人员住宿场所和可燃、易燃材料的堆放、储存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管理;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第五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检测任务,不转让检测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认真编制检测方案,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执行标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

2、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质量检测,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以及检测不合格事项及时通告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并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单位签章:

  年月日

第六篇:工程质量承诺书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条 质量修期: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1.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两年; 2.保证所安装供应的电气设备及导电线路能够承受设计图纸所要求的额度;

3.质量保证自工程自工程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达到事故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使用方人为原因以外造成的等因素,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保修费用

保修期内,因电气设备及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建设单位(盖章):*********房产管理局 施工企业(盖章):甘*********有限公司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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