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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产品安全承诺书(优秀范文六篇)

2022-10-28 10: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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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生产者和经营者作出如下承诺:

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城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四、若出现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农产品生产者承诺

一、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建立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三、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蔬菜、水果采收时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保证上市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超标。

四、一定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五、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承诺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第二篇: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铵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

2、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3、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则,以有机肥为主,重施基肥,少施、早施追肥。对于一次性收货的.叶菜类蔬菜,保证在收获前20天禁止施用化学氮肥。

4、保证在食用菌生产中只使用已登记的40%噻菌灵可湿性粉剂、4.3%高氟氯氰〃加阿维乳油等农药,杜绝在食用菌采后保鲜中使用护色剂、荧光增白剂等违禁添加剂。

5、建立蔬菜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蔬菜各生育期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6、确保蔬菜合格上市交易。如不按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生产力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市消费者利益所在!

信誉市企业永续发展的根基,是诚信经营凝结的宝贵财富,是消费者给予我们的无上荣誉!

为推动绥芬河工业出口工业产品质量进步,弘扬绥芬河工业产品信誉形象,赢得全球消费者的满意和信赖。

我们郑重承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诚信经营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质量责任。坚决抵制以次充好、虚假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坚持不懈地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面向经济全球化发展环境,积极采用适宜的先进质量标准,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自觉接受消费者、政府和社会监督,支持行业自律管理,将履行质量承诺、追求质量诚信作为企业发展不懈追求的目标。

xx

  20xx年xx月xx日

第四篇: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作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2、积极按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无证生产或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产品。

3、提高企业自我检测能力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坚决禁用不合格原料、辅料加工产品,不无证生产,

5、决不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6、决不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决不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质量保险等标志。

7、坚决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购、产、销、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日期、检测台帐,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标准、计量、质量等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的行为准则,欢迎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电话:),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企业承担其一切法律和民事责任(全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留存公布,一份由质监部门存档。

  企业盖章:

  承诺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且无任何问题乳品销售,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食品流通监管部门及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乳制品及含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承当乳制品安全责任。

二、严把乳品质量进货关,不购进来路不明和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乳制品和含乳食品,不经销、不存有、不藏匿问题乳粉,对现有销售、库存的乳制品进行清理,发现问题乳制品主动上缴给执法部门。

三、自觉建立和落实乳品进货检查验收、进货台账、乳品质量等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原始进货票据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及乳制品检验合格的证明等文件,以备查验。

四、定期检查销售乳品、库存乳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问题乳品和过期、变质乳制品,并做好记载。对不符合乳品安全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问题乳品,一经发现,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清仓下柜、退市、上缴工作,确保经销的乳品质量安全。

五、自觉接受消费者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承诺人(店名):

地 址:监利县

年 月 日

第六篇:养殖场安全承诺书

养殖场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养殖场污染治理措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达标,做到养殖场零污染、安全生产。现就养猪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养殖场按照环保有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粪便等做到无害化处理,保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的治理要求。

二、在养殖场经营期间,因污染水体、污染空气、传播病菌,土地积累重金属、危害农田生环境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因养殖场所造成的环境不达标而被关停或迁址所产生的后果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畜禽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畜禽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江县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的方案》的要求,我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畜牧主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畜主保管并张贴

养殖场安全承诺书

根据《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养殖场规范化生产,我场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学习《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违禁药品等,使用正规厂家饲料。

三、绝不藏匿瘦肉精。

四、严格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五、对不明死因的畜禽,向当地防检部门报告,并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

六、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的各类检查工作。

请广大群众对以上各项承诺进行监督

养殖场负责人(签字):

养殖场盖章:

年 月 日

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了加强养殖场的生产活动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 认真遵守《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生产,依法经营。

2. 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各类养殖档案。

3. 严格按照处方、说明书对动物用药;绝不过量、超剂量甚至滥用抗生素等药品。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兽药,不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不合格的饲料。

4. 不在动物饮用水、饲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等严禁添加的任何物质。

5. 生产、饲养、销售健康的猪牛羊等动物;动物休药期间,不向屠宰经营户出售。

6. 不使用“地沟油”和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食物喂养畜禽。

7. 积极主动地配合、接受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畜禽出栏前

必须提前三天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报检,经检疫合格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售。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荣县畜禽养殖场(户)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四川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方案》要求,我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医、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等,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或直接饲喂动物。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农牧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药物残留检测、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标的动物及其产品。

5、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存乡镇畜牧兽医站,一份交农牧业局质监股,一份由承诺企业留存。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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