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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方案

2022-06-02 0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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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xx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

(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xx】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篇: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策划方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南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xx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3、x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第三篇:最新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创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xx〕11号)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安监发〔20xx〕14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健康、和谐”的社区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国际港、打造航空中心核心区”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整合资源,有重点、分步骤地在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发挥公共安全体系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健康意识,提升社会管理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伤害的发生,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创建主体

安全社区是指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我区安全社区创建的主体是19个镇政府、6个街道办事处和13个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创建单位”)。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安全社区标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北京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试点工作。通过事故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安全促进计划,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构筑和健全社区公共安全体系,使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普遍增强,各类伤害和事故逐步减少,社区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公众对社区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二)阶段性目标。

1.20xx年,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全面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其中,北小营镇、南彩镇、牛栏山镇、马坡镇、空港街道、旺泉街道首批6家试点单位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2.20xx年底前至少50%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

3.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本着“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至少2家以上单位获得国家级以上安全社区荣誉称号。

四、工作内容

创建单位要运用规范的安全社区建设方法,提高社区安全绩效。

(一)建立安全社区全员参与推进机制。创建单位要提出本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跨界合作的推进模式。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促进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机制,提高社区成员安全认同度和知晓率。

(二)科学运用风险管理模式。创建单位要在相关行业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事故与伤害风险识别方法,建立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的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创建单位要规范生产、交通、消防、燃气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事故与伤害记录和统计工作。创建单位应依托专业部门,选择适用的伤害监测方法,为全面评估安全绩效提供依据。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创建单位要制定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并结合引发事故与伤害的重点因素,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控制目标以及相应计划。

(五)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创建单位应结合社区安全情况和社区条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实施安全促进项目,通过安全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服务、安全设施和产品、安全工程等手段实现既定目标和计划。

(六)加强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创建单位要针对社区潜在的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响应预案或处置方案,配备应急设施和器材,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应急演练,使社区居民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区级组织机构。

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安全社区创建的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具体创建实施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局)承担,同时设立教育培训、项目推进、专项督查考核和资金保障4个专项工作组。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单位及相关配合单位创建进展情况,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

(3)负责聘请专家组成指导评估组,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定期对创建单位的安全促进项目进行评估和监督;

(4)负责对创建单位提出的创建申请和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提请专家评审;

(5)负责对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进行监督考核;

(6)负责定期组织创建单位参与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培训、交流等有关活动。

2.专项工作组职责。

(1)宣传教育培训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负责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积极发动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倡导人人都享受安全、人人都享受健康的权利;分层级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2)促进项目推进组。由区民政、卫生、教育、综治、公安、城管、气象等行业部门分别牵头,指导、监督、协助各创建单位实施安全促进项目。

(3)专项督查考核组。由区政府督查室牵头,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各创建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查和考核。

(4)创建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保障各创建单位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所需资金,监督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3.行业部门总体职责。

(1)负责配合创建单位做好社区诊断工作;

(2)负责向创建单位提供交通、火灾、治安、生产安全、医疗等伤害监测数据;

(3)负责对照《顺义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确定的66项重点工程,指导、帮助创建单位做好相关促进项目;

(4)创建单位完成社区诊断后,制定的安全促进项目需要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实施的,行业部门要大力支持。

4.主要行业部门职责。

(1)区社会办: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

(2)区教委: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学校开展学生应急疏散演练等应急处置教育培训活动。

(3)区综治办:结合平安社区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安全社区治安领域的促进项目实施工作,加强创建单位辖区内治安技防的投入和建设工作。

(4)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生产安全领域的社区诊断、隐患排查治理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生产安全相关伤害死亡事故监测数据。

(5)区民政局:城市社区以“七型社区”建设为抓手,农村社区以典型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加大人防、技防、物防建设;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老年人相关监测数据,并指导创建单位开展好老年人安全促进项目实施。

(6)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负责“城市管理模块”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7)区卫生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范围内传染病等重点监测数据。

(8)区气象局: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开展好气象安全社区认证和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相关措施。

(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提供创建单位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治安事件、人口分布状况等监测数据;负责指导、监督创建单位做好道路交通、消防、治安等领域的日常监管、社区诊断和相关促进项目的实施。

(二)属地组织机构。

1.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各创建单位要形成行政正职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安全社区建设格局。各创建单位要成立由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研究制定所在辖区安全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目标,并负责规划和目标的落实;负责与专业机构共同指导、落实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对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提出决策性意见;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申报工作。

2.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各创建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围绕生产安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残疾人安全、学校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等安全健康促进项目,结合各社区实际,按照安全社区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开展安全社区具体创建工作。

3.成立属地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1)安全宣传教育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部门牵头,相关媒体配合,负责制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的实施项目,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材料,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安全社区建设环境和氛围。

(2)治安防范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综治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城建、信访、流管等部门配合,制定社会稳定方面的实施项目,巩固社区防范和网格巡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等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工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刑事案件,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以及反恐等工作。

(3)消防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消防工作的部门牵头,应急、安监、城建、文化等部门配合,负责消防安全实施项目制定,防火知识普及,火灾与爆炸预防,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危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火灾抢险救援与逃生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4)居家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社会建设工作的部门牵头,公安、司法、民政、卫生、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居家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反对家庭暴力,开展心理咨询,普及急救、健康生活知识等,确保老人、儿童的安全,关爱残疾人。

(5)卫生健康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计生、流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卫生健康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水平,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广泛开展全民安全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居民和流动人口健康水平。

(6)生产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消防、商务、城建、文化、旅游、民防、人保、工商、经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生产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安全监管,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预防、减少社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7)食品药品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8)环境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市政市容工作的部门牵头,城管、环保、水务、体育、环卫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环境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做好环境治理及涉水安全促进工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宜居环境。

(9)交通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牵头,公路、公安交管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实施项目,健全完善社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设施、机动车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首都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维护社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监管,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10)校园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教育的部门牵头,卫生、消防、交通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校园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校园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等区域,体育活动、校内外集体活动、网络交友、预防校园吸毒、暴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学校安全促进工作,向学生宣传卫生、消防、交通、应急防灾、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学生意外伤害。

(11)体育运动安全组:由创建单位负责体育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卫生等部门配合,负责制定体育运动安全方面的实施项目,开展包括体育用品安全、体育器械安全、运动场所安全、运动过程安全等内容的体育运动安全促进工作,预防减少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

(12)伤害监测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牵头,教育等部门配合,建立伤害监测机制,负责制定伤害监测方面的实施项目,指导开展伤害调查,指导医院建立伤害记录制度并做好各类伤害数据的采集、归纳、分析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伤害监测档案,通过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评价计划实施效果。

(13)绩效评估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业部门,建立完善的安全评估体系,对社区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结合社区工作开展情况与伤害监测结果,对社区安全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对各种统计数据的对比分析,为更加合理地配置资源、设立和优化安全促进项目、有效预防伤害提供可靠依据。

(14)专家顾问组:由创建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聘请相关专家指导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各创建单位可在以上14个专项工作组的基础上,结合本辖区特点,增加或减少部分工作组。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

1.组建属地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

2.创建单位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4月底前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创建申请。

3.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职责。

4.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使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社区的建设中来。

5.组织全区创建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学习、交流、专项培训工作。

(二)实施阶段。

1.各创建单位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培训、社区安全基本情况调查,分析社区普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社区内的高危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及计划。

2.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实施安全社区促进项目。

3.开展安全社区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活动。

4.编写安全社区工作报告。

(三)申请认证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向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递交申请材料,准备验收。

(四)持续改进阶段。

各创建单位在获得北京市安全社区称号后,不断持续改进,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争创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正职亲自主抓,明确负责部门和人员,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专门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协商解决创建难题,要将安全促进项目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范畴,协调资金全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资源整合,落实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居民、志愿者以及各界组织的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安全社区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使社会单位及社区居民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提升”的安全社区建设新局面。

(三)拓宽渠道,全员参与。

各创建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安全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定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培训。

第四篇:安全生产与健康日活动策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持安全发展,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预防事故、安全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营造全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部署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事故防范能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发生,为做好安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警示教育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预防事故、安全发展。

四、警示教育目标

1、职工安全警示教育的覆盖率达100%。

2、通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能安全、我会安全转变。

五、警示教育时间

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分为日常警示教育和集中警示教育。日常警示教育每日班会举行,集中警示教育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为x月x日。

六、警示教育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日常警示教育

各车间、部门针对国内外及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时在班会上进行传达,并根据事故原因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历年全国发生的主要事故分类型进行收集整理。要求各车间、部门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化学习,确保活动期间每个专业进行事故案例学习,对事故进行剖析、讲解,特别是从中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

(二)集中警示教育

组织员工开展“四个一+N”安全生产主题系列活动

“四个一”即:警示教育日当天开展的四个一活动。

1、回顾一次事故经过。由负责人陈述一次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经过、损失及原因,警示员工、不忘历史、警钟长鸣。

2、谈一次感受。由事故当事人就事故给企业、自已、家庭带来的伤害谈一次感受,并带头作出安全承诺。

3、举行一次集体宣誓。由领誓人带领员工作一次安全宣誓。

安全誓词:我是xx公司的一名员工,安全生产是我们神圣的职责。为了自已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企业的发展,我郑重宣誓:“遵守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实际本领,加强安全防范,拒绝三违、不留隐患,做一名合格的本质安全型员工”。

4、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结合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并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组织全公司员工学习并开展专题应急演练活动,包括触电事故应急演练、火灾应急演练等,使一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操作程序和步骤。

“N”即结合自已的实际需求,在警示教育日主题活动期间,发动全员查一次风险和隐患、开展安全文化创建,集中进行一次系统的全员培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织安全检查组,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变压器等要害部位,发现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并确保落实到位,保障生产安全。

(四)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宣传标语

在公司办公楼、主厂房张贴安全宣教挂图和安全标语。并利用公司宣传栏,进行安全标语、安全口号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安全宣教力度,下发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和安全宣传画册、组织员工观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使职工熟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与防范事故的能力,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事故。

七、警示教育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活动质量和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二) 加强宣传工作

要努力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警示教育日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相互保安能力,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第五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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