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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黄州学习了三天,虽说天气炎热,感觉有点累,但是很值得,比任何一次的学习收获都要多,真的是受益匪浅。不但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还有优秀的同仁们展业经验的精彩分享,最重要的是谈教授的讲课深深的打动了我,吸引了我。
很多人都说做保险是靠关系,很难,不好做,要求人,没面子,其实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观念,任何行业只要做的成功就有面子,保险是一种具有责任与爱心的事业。它富有挑战性,能使人充满激情,重塑自信自强的个性,在协助他人做出决定,帮助他人在实现生命和健康保障的同时实现财富保障的递增,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收入,帮助了他人,快乐了自己,使自己有了成就感,实现人生辉煌,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何乐而不为呢?
还有自己的内在形象也很重要,要想做好保险,除了学好专业知识,还要先学做人,先献爱心,先交朋友,先做服务,后做保险。所以我们寿险营销员一定要记住的圣经:交天下朋友,结天下善缘;知天下人心,保天下太平;造天下大福,积天下大善;播天下仁爱,济天下苍生。
最后就是;坚持!相信!你相信什么,你就做什么;你相信多少,你就成功多少;你相信多久,你就成功多久;你永远相信,你就永远成功。
寿险成功=相信。相信自己吧!
我非常荣幸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xx年后备管理干部培训班,首先要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作为人保公司的一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是我职业生涯的加油站,更是人生道路上实现服务公司、自我价值的重要一课。
公司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体现了“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的战略方针,我们都很珍惜这次机会,大家都为培训做了充足的准备。每个学员都积极参与和投入到培训中,时而聚精会神、时而点头微笑、时而眉头紧缩、时而振笔疾书、时而陷入沉思……在市公司人事处和综合部的周到安排下,培训组织工作严谨有序,两天同吃同住的生活给了大伙儿碰撞和讨论的氛围和机会,给了我们每位兄弟姐妹增进情义的空间,真正实现了此次培训“增进团结、增长才干”的目的。
参加此次培训的同志都是人保xx分公司的精英、人才,都是在各自岗位上的佼佼者,回顾这两天的课程,培训的目标和思路非常明确:一是如何带领好一支团队?二是如何提高自身领导的艺术、才能、管理的方法?三是作为职业人如何性格转变。这也是我们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和未来的岗位上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是我们日后在工作道路上的助跑器、启发器或者说是催化剂,而在跑到终点前,更重要的是我们脚下的每一步,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金融风暴施虐,经济环境不景气、保险市场政策管制越来越严格、承保条件逐步收紧这都给业务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也给公司员工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在这样的环境和压力下,我们基层管理者如何带领班组营造激-情而稳定团队,实现利润指标、降低费用水平,如何为公司保持发展势头而贡献力量?课程里,老师通过启发了我们对几个问题的深思,从而让我对上述的现状有了不同的认识和理解:
第一、在管理岗位上,“责任”第一位的、其次才是“权力”,在越高的岗位上,压力越大,我们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就会更好地理解上司和公司的政策;中层干部对公司而言是承上启下的中流砥柱,我们需要对下级负责更需要对上级领导负责,这样才能提高经营绩效和降低经营风险。
第二、做正确的事情,然后正确地做事情。工作中我们做我们必须做的,而不是有选择性地挑喜欢做的,一个成熟心态职业经理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情商,具有较高的处理工作中的矛盾和冲突的能力,这样班组的管理才不会偏离方向,才能与公司的策略保持一致。
第三、前途是光明的,满怀信心、坚持不懈就必定会迎来美好的明天。从xx进出口的数据显示,我们的经济正逐步走出低迷走向复苏,我相信20xx年将是丰收的一年,也是整个保险行业竞争激烈的一年,信心、决心将是我们到达成功彼岸的双桨。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不断总结班组经验和教训、不断自我学习和提高,这两天的培训我一直在思考和领悟一个问题:公司对于中层干部的核心能力的定义是什么?我们又如何才能做一名称职的职业经理人?我相信两点是我们作为职业经理人需要不断提高的必备素质:
一是学习能力。学习能力形成了团队和个人的核心竞争力,在工作和学习中我们需要保持空杯心态、谦虚不自满,这样才能容纳更多的知识和思想,开阔更高更远的视野和心胸,我的团队和班组也将会越来越强大。
二是要有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我们是一家服务型的企业,对客户、对员工、对上司,对身边的人和事都需要责任心、服务心、感恩之心,甚至对于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都需要怀有感恩之心,行业竞争和竞争对手是企业动力之一,我可以取精华去糟粕,不断提升我们的团队和自我,感恩对手为我们追求卓越提供了压力也营造了动力。
三是追求卓越不断磨练。有人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然而对于管理者而言,高情商是必备的素质,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自己的心胸,包容豁达,因此性格磨练是成为一名称职的职业人所不能缺少的特质。
虽然是短短的两天课程,但是老师所教导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心里豁然开朗,终身受用。特别是关于修“德”的一个小故事:一个牧师爸爸把世界地图给撕碎了,让他的小孩重新拼好,爸爸一开始以为小朋友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拼好,但是他的小孩却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完成了,当爸爸问原因的时候,小朋友说,地图后面是一个人,只要把人拼对,世界就对了。这个故事给我很大的启发,德高才能望众,我们在追寻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的同时,一定要谨记磨练自己的品德,我始终相信德有多高能走多远,我个人认为修“德”比一切的梦想和目标来的更重要,正如那个小故事背后的寓意,人正了,世界就对了。
通过这次培训学习,使我更加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管理者责任的重大,任务的艰巨。感谢公司给予我们基层管理者的关心重视和培养,通过学习我也坚定了信念,铃声虽停,莫怠修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加强学习,学以致用,与各位兄弟姐妹携手把PICC做的更大更强。
我非常荣幸参加了这次初级主管的培训,首先要感谢公司领导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这次培训不仅增长了专业知识,而且让我增加了自信心。为今后的寿险事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两天的课程,我对关于如何作一个自动自发的主管,关于如何确定属员的目标,关于如何经营自己的团队等等有了深入了解,对营销的一些数字法则以及营销的理念也有了深切的认识,更重要的是明白了自己的人生定位以及找到了自己人格的一些缺陷。在日常的工作中,我自己也总结经验和教训、自我学习,但是总是没有一个突破。通过这两天的培训,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自己根本没有用到心,作业务,作团队还有这么多自己不知道的知识,一个人的思想高度决定了一个人的行为能力。尤其焦向丽教师讲得那个“土豆”的故事,对我启发很大。我觉得我就是那个不会随机应变的人。
通过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学习到了新的知识,还让我增加了信心。在培训中我们有加分环节,每次都是宋在后面鼓励我,让我展示自己,也非常感谢宋,是她的鼓励让我找到了自信。关于课程方面,这次培训有以下两点对我感受最深:
一、培训体制完善,课程严肃活泼。我原来没有参加过此类培训,通过这几天的培训我才知道,培训的最好,在于能使我们从中得到激励,能使我们对生活的追求站得更高,目标想得更远。它把
激励学渗入到每个人的心底。让每个受训的学员感受到通向成功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二、明确目标,目标是方向盘,目标是发动机。
人要想实现自我的价值,就要有目标,并且要为之坚持不懈。每个人要在自己的心里洒上健康的种子,不能让消极的心态生根发芽,遇上挫折、阻力也要坚持不懈,让目标积极、健康的茁壮成长。我个人的生活目标是就是今年无论关于如何要为家庭增一个小员;工作目标是到年底一定要学会独立展业,能陪访增员。
总之,这次培训收获颇多,不知道关于如何用更好的更专业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感受了,在这短短两天的时间里,就给我的思想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我更加坚信我将来会在中国人寿成就自己的梦想和事业!感谢给为我们付出的每一位教师。
我有幸于________年7月4日至7月29日期间到分公司车险部参加交流学习。首先要感谢公司给了我这次培训的机会,作为公司的一员,我十分珍惜这次培训的机会,因为它不仅是我职业生涯的加油站,更是人生道路上实现服务公司、自我价值的重要一课。
通过这段时间的交流学习,学习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提高了很多;时间虽短但是转变却大。
一起分享初审的经验,期间还到____中支销售管理部,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同时了解其它中支业务员展业、出单、初审、单证管理、考核办法等其他过程。按公司领导的安排参与新参数上线前的测试工作。
学习主要收获
在到分公司学习培训的第一天,培训老师就告诫我们:要端正态度、认真工作;不论你在原来的单位所做的工作是什么,做的如何,在新的部门岗位都需要自己摸索,从头开始。在去之前我给自己对新的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权当自己是新人,投入多少,收获多少,参与多深,领悟多深。这就要求我要以空杯归零的心态,从头开始学,从为人处事、工作态度开始。车险部的领导以及同事老师们都是我学习的楷模,他们工作态度都是我以后工作过程中效法的标杆,每一个同事老师对我所提出来的问题都耐心告之,所教导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日常的核保工作是我最需要学习最需要掌握最需要提高的知识,是我日后在工作道路上的助跑器、启发器或者说是催化剂,而在跑到终点前,更重要的是我们脚下的每一步,更需要的是我们每一天的努力、学习和积累。学习期间,我能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公司的工作安排,虚心学习、勤学好问、主动向同事请教核保知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期间参与到分公司车险部值班,与同事相处融洽。
工作中,仔细了解核保岗的核保流程及核保环节的重点,积极学习最新的核保政策,努力学习保监局监管文件和保险行业自律规则,工作责任心强。
保险营销员抱怨自己缴税水平过高是个老问题了,尽管2014年国税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将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比例由25%提高至40%,保险营销员们的缴税水平有所降低,但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
保险业的人经常拿出发达国家对于保险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去游说决策部门,包括平安马总也是好几次在两会提交提案,保监会倒是没什么意见,可惜保监会有没意见似乎不重要。2014年,保险业终于说服了国务院,国务院在建立上海国际金融金融中心的文件上专门提到要在上海试点延期纳税养老保险,可惜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至今巍然不动。天津市和保监会也曾经共同出台文件要搞养老保险优稅政策,文件刚出台就被国税总局给毙了!结果,与发达国家截然不同,我国几乎没有任何鼓励商业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销员们只能拿着理想的愿景(如空中的遗产税)去忽悠客户。
总之,经验表明,如果你给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建议加税,被恩准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要想减税,困难程度难以想象。如果要是保险业想要减税,鉴于保险业在国家整个大盘子中的“极端重要性”,困难程度还会增加100倍。
想不到,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幸亏最近宏观经济有所下滑,影响了就业率和社会稳定,保险营销员们竟然纯属意外地遇到了好事!
一、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了
最近,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议通过,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决定将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营业额1000-5000元”调高至“月营业额5000-2014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此后,一些省市纷纷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至20140元,我在网上看到的包括云南、浙江、安徽、广东、青海、深圳、厦门。也有省市的税务部门表示要再研究后确定,估计在2014年1月份会大面积颁布。
营业税起征点调高至20140元后,我估计90%以上的保险营销员无需缴纳营业税了,倒转过来的含义是:保险营销员们的月收入可以提高约6%,虽然赶不上实际的通货膨胀率,但意外之财,谁也不会嫌少。一家媒体记者就此去采访某个保险营销员,这位老兄兴奋地说“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了,我们以后可有希望了!”真心希望他能多高兴一会儿!
二、营业税新政对保险营销员纳税的实际影响(假定营业税起征调高至20140元)
除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外,保险营销员缴税办法与原来完全相同,即:营销员首先要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然后将佣金收入的40%作为展业成本,将剩余的60%佣金收入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应纳税所得额超出20140元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通常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20%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20%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十成。
下面用一个案例来演示营业税新政对保险营销员纳税的影响:
计算案例:某保险营销员月收入为10000元
最新算法:
①营业税:0元(因为月收入低于营业税起征点20140元)
②个人所得税:将4000元(10000元×40%)作为展业成本,将剩余的6000元(10000元×60%)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数额为:6000元×(1-20%)×20%=960元。
共计纳税960元。
以前算法:假定调整之前的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
①营业税:10000元×5.5%=550元
②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550 -(10000×40%)]×(1-20%)= 436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4360×20%=872(元)8 ^1 gb& e9 e5 j, u1 gb& e9 e5 j, u共计纳税:1422元(=550元+872元)
节税数额:462元(=1422元-960元)。
可能读者会疑惑为什么不是节税550元,而是462元。原因是:尽管营业税少交了550元,但个人所得税的应纳所得额却提高了550元×(1-20%),由此导致个人所得税多交了:550元×(1-20%)×20% =88元。
三、新政作用的局限性
我们也不能高兴的太早,实际上,新政真正影响的是那些月佣金收入在5000元至20140元之间的那些人,这部分人原来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现在不需要交了。对于那些月佣金收入低于5000元的人,新政实施之前就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所以,新政对他们没有影响;对于那些约佣金收入超过20140元的人来说,新政实施之后,还要像之前一样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新政对他们也没有影响。这样算下来,真正得到实惠的营销员恐怕之占30%左右。
此外,现行保险营销员税收制度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而非工薪收入征收,导致起征点过低、税率偏高的问题。仍以上述月佣金收入10000为例,假定其实际展业成本确实为4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的实际起征点仅为1200元,远低于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3500元的工薪收入起征点。适用税率20%也远高于同样为6000元工薪收入的适用税率(按累进制计算,约为6%)。二是保险营销员们自行缴纳的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保费用不能在个人收入的所得税前扣除,造成营销员们负担进一步加重。
我的研究表明,尽管买保险是理性,但不愿意买保险却是人们的天性,所以,卖保险难,卖保险的人更难!强烈建议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给他们松绑,对保险营销员税收问题进行进一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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