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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一个神圣而光荣的职业称呼,担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平稳有序发展的
神圣使命。我是一个非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这次培训对我的影响很大,使我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职责。具体来说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端正了思想,明确的入警动机。
我是非公安院校毕业生没有公安基础知识,最初选择铁路公安主要是为了解决就业。但是通过这次培训纯洁了我的入警动机,使我明白了人不能这么自私、狭隘,人民警察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责任重大值得我们用尽毕生心血而为之奋斗。
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会以一名小学生的态度虚心的向各位前辈师哥和广大的人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和学习方法,不断的增长自己的素质和能力,努力为我们警营增光。
二、完成了由学生到警察的角色转变。
初任民警培训时间虽短但是对我们的帮助却很大,使我们由原来弱不禁风需要父母社会保护的`雏鹰成长为了一名翱翔苍穹铮铮铁骨的大漠雄鹰,由一名天之骄子成长为一名除暴安良维护正义的人民警察。
三、深入学习了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和职业道德。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明白了思想政治素质作为人民警察的第一素质对于人民警察的重要性,它是人民警察素质的核心和灵魂。我们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忠诚可靠,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来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行为,强化警察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科学文化素质是人民警察职业发展的丰厚底蕴。完善的知识结构、厚重的人文素养、终生学习的理念以及和谐的警民关系是人民警察克敌制胜的最终决定力量。
对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以及铁路和高铁知识的学习使我认识到坚持岗位练兵、苦练基本功、掌握娴熟的执法技能和以“擒拿格斗、警械使用、控制与解脱等”实用警技,夯实法学基础注重法律实践,是我们工作创新和创新工作方法力量之源。
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是我们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因此要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日常生活中加强锻炼不断提高自己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复杂工作环境。
四、学会学习。
常言道:“师傅引进门修行靠个人。”学会“以人为师、以敌为师”,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在人民警察的职业道路上不断丰富提高自己是我这次培训的又一重大收获。
总之这次培训使我看到的前进的方向和自身的不足,对于我这么一个刚破壳的雏鹰来说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给我了以知识和信念,赋予了我腾飞的翅膀。常言道:“是雄鹰就要搏击长空,是蛟龙就要搅起海底狂澜。”我会以此次培训为开端、为契机“立为国奉献之志,立为民服务之志,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为我们警营,增光添彩”。我相信“今天我们以铁警为荣,明天铁警会以我们为荣!”
篇1:司法警察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篇2: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司法行政干警践行三严三实心得体会 “三严三实”明确了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新标准。所谓“三严”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所谓“三实”是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 直指为人为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既是对古今中外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永不忘本的明确要求。“三严三实”互为关联,是统一而严密的整体,强调的是做人与做事的关系。“三严三实”涵盖了我们生活工作的各个层面,是党员干部的做人准则和为政之道,也是摈除“四风”的有力思想武器,更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才能做到“三严三实”呢?本人认为要注重“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信念坚定。要从思想源头上筑牢思想作风建设的根基,确保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能够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尚的道德操守。作为司法行政干警,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和司法行政事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提振精神,树立良好的心态。要时刻牢记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下大气力化解矛盾纠纷。要采取各类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坚持扎实干事。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努力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好事实事,把“五联五帮” (联系一个调委会,帮助调解矛盾纠纷;联系一个企业或项目,帮助解决法律难题;联系一个村或社区,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联系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帮助搞好教育转化;联系一个安置帮教对象,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三个一百”( 回访一百个公证办证、法律援助对象;回访一百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回访一百个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对象)活动抓紧抓实,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村组,扎实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纠纷调解等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干警就在身边,平安就在身边。三要坚持严于律己。要常怀律己之心,心存敬畏、严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县委七项规定,切实遵守政法干警禁令,严格遵守县司法局的各项制度,只有积极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修身增强党性,以慎行管好行为,以守纪保持形象,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才能真正做到“三严三实”。
所以要坚持学法律,坚守法治信仰。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司法者必须带头信仰法治。政法干警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把学法、守法、用法、护法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工作方式,学会以法学家的视野来理解法律精神,学会以律师的眼光来推敲办案细节,学会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篇3: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通过学习和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我的心得如下:
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司法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法院安全保卫等重要职责,是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尊严的重要力量与审判及其他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者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利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一是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只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才能更好的保障刑事审判、解决民事纠纷、行政案件以及执行工作过程的顺利进行:二是不断提高自身的警务技能。加强体能和警务技能的训练,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效地保障押解、看管、值庭时的安全,防止重刑犯、要犯逃跑、行凶、自杀或自伤等重、特大事件的发生。如: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胜凯经过精心准备后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持刀对该院的法警、保安员、保洁员等4人进行连续刺杀,造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钟世鑫死亡,另外2人重伤、1人轻微伤。从此次事件可以看出防范意识不强、自身警务技能不高、安保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必须做好保安和安检工作,确保庭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人民法院、法官、诉讼参与人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二、提高个人纪律作风和工作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只能得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做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司法领域常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破产资源开发等领域接触、面临着各种诱惑,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复杂严峻任务艰巨而紧迫,如果我们不能把握好手中的权利为了蝇头小利,很可能造成无辜的公民入狱,让罪犯逍遥法外,不仅不能维护法律尊严,而且走上犯罪道路,给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造成司法不公,我们要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保持清正廉洁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警钟长鸣,丝毫不能放松,做一名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从政的好警察。二是提高服务能力。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登记认真、处理得当”,对可能出现影响稳定的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解决”,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服务。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张效机制。一是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二是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认真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要必须不断地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才能保持先进。警示教育中所看到的那些人,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未能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辜负了人民的期望和寄托,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无论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洁身自好,时时警惕,不给别有用心者留下可乘之机,在思想作风上过得硬,才能经得起任何考验,永远保持司法警察应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才能更加牢固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全局以及全社会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和以腐败为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我将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拒腐防变,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廉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清正廉洁,抛弃侥幸心理。此次活动使我提高了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使本身执法服务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服务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让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东港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刘小吉
警察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人民警察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警察培训心得体会
交通警察执法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监狱警察外出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光阴荏苒,白驹过隙。全县205人通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在成县新警训练大队培训基地进行培训,从队列训练,再到技能培训,军事化管理模式、严格的训练和教学任务不仅让我积淀了丰富的知识、练就了扎实的基本功,更让我对“人民警察”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对此次培训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队列训练要求一名警察要有铁的纪律,左就是左,不能背道而驰,只有铁一般的纪律才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训练毕竟是辛苦的,刚开始我们不断抱怨、退缩,但在严明的纪律下,凭着“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信念,我们坚持下来,终于能承受严格而又紧张的学习训练。服从是一种勇敢,会让我们成为尖兵;畏惧会让人退缩,成为逃兵。最初的各种疲劳、伤痛、愤懑、不满,最后都成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呐喊。怕什么,我们是人民警察!
此次培训,大家来自很多不同的地方、部门和岗位,从不熟悉到团结协作,在日常训练生活中逐步形成了的合力意识,让我印象尤深。我感到从思想上对“人民警察”这一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锻炼了强健的体魄,磨练了坚强的意志,丰富了业务知识,铸就了团结协作意识。“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在各自的中队里,我们早中晚三餐前经常要唱类似于“团结就是力量”这些歌,有时与其他队拉拉歌、比一比,歌声响彻天空,带着轻松与释放,更时刻鞭策着我们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以领会团队作战的重要意义,并以和队友的协作为荣。
队列训练是警察的必修课,也是考核一名警察身体素质的唯一标准,只有身体过硬,才能肩负社会赋予的责任和使命。队列训练是辛苦的,但没有苦怎能磨炼我的意志,怎能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路坦荡。队列训练让我学会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让我稚嫩的心灵变得充盈成熟,让我走出他人精心编织的暖巢,勇敢地站出来同风雨挑战。
记得,在县局的新警班开班典礼上,县局领导给予我们谆谆教诲,要求我们能真正成为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合格的人民警察。我将铭记在心。公安队伍是一支纪律严明的半军事化队伍,是一支肩负国家安危和人民群众平安的队伍,作为这支队伍中的一员,我倍感荣耀,警(jing)徽灿烂的光环让我多了一份自信,少了一份胆怯;多了一份从容,少了一份羞涩。新警培训给予了我充足的“养份”,我愿意献身于崇高的人民警察事业。
警察学学习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职责,行使警察权力活动中,必须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条所确定的内容中,对人民警察所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社会救助义务
(二)解决纠纷的义务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
(四)抢险救灾义务
(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警衔是表明警察身份、区分警察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和任务的要求,对于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最后祝张晓菲老师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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