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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条例培训心得体会(大全)

2024-09-19 0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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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职业技能培训心得体会

10月20日,我参加了由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护培训,一天的急救知识培训,让我深刻的意识到懂得急救的重要性,以及学习急救知识的必要性。

多少次血的教训,唤醒大家参与急救知识中来,一次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救人不仅是医院的事情,也可以是我们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在培训中,老师主要教授了心肺复苏的方法以及创伤的包扎知识。

在学习心肺复苏时,看老师做的很容易,要记得东西也不算难,但当我们自操作时,总会忘记很多步骤,手忙脚乱。老师热情洋溢又幽默的讲解,让我们更深刻的'了解到如何实施正确的急救方法,我们利用假人在老师的指导下,一步一步地做,老师也多我们进行了考核和评价。跟着老师的步子学习如何急救,大家的参与热情都很高,我们也很快的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急救方法。

下午的讲授是关于包扎的知识,老师也教了一些紧急情况下的包扎方式,让我们明白不同部位受伤有不同的包扎方式,并让我们在台下互相实践学着包扎,也叫了几位同学上台表演,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包扎的知识。我要感谢本次急救知识培训,让我了解到这么多急救知识,让我意识到掌握一定的急救知识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更有必要懂得急救,在身边一切都来不及预料,也许某天你可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病人延长寿命,给他们的生命再创一次机会,这是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同时也可以将自己的懂的急救知识教给身边的人,让急救知识得到传播、普及,给每个人多一次再生的机会。

第二篇:职业技能培训心得体会

20*年12月21日,赵雪芬、汤凌云、陈丽和我,一起参加了XX市的“有效落实德育目标,提高班主任工作技能研修班”。通过这次培训,我获得了很多宝贵经验,受益匪浅。

一天的培训中,来自中关村一小的全艺老师让我眼前一亮的感觉。刚开始全艺老师播放了她们学校的一部宣传片,让我们感受到了她们的学校课内外活动如此的丰富多彩,让我内心感到学校之间差距这么大,我们能学到什么呢?但是视频放完后,当全艺老师介绍完了她在学校工作的背景时,使我感受到其实虽然我们一个处在大都市,一个处在乡镇学校,但是我们面对的学生和家长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难处。她们面对家长是高学历,对教师的要求更高,甚至“看不起”老师。面对各种各样的家长要跟他们真诚的沟通,其实家长对待教师的态度是从学生的表现上来确定的。如果,学生在校表现优秀,试问哪个家长还会对教师挑三拣四呢?其实回归到自己,还是要管理好学生,让学生变得优秀,这样才能让家长满意。这是本次培训中给我最大的感受。

在这次的家访活动中,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父母对孩子教育的关心和重视。在多年的风风雨雨中,让我感受到了班主任工作的辛苦与甘甜,也让我懂得了家访工作是老师协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

我到访学生的家里,真诚地与学生和家长沟通,了解情况,针对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并适时地对家长提出要求,协助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现谈谈几点在家访过程中的感受:

大多数的孩子都来自内地不同的地方,父母在深做生意或打工,平时忙于生计,较少时间管教孩子,有些家长虽然将其子女交于父母管束,可是爷爷奶奶不是宠爱有加,便是有心无力,管束不下,徒劳无益。这更助长了孩子的骄纵心理,他们变得越来越野,有一些家长干脆以金钱去弥补教育的缺陷,这部分家长只履行了生理父母的职责,没有尽到教育父母的责任。还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在学校上学,就是让老师教育孩子,父母管不了这些,所以总是说:“老师,拜托你严加管教孩子。他就是听老师的话。”我为这些孩子感到不平!耐心地跟家长解释,教育孩子是要家校结合的,一个孩子如果缺失家长的关爱,是难以健康成长的。好多家长听后都表示一定会配合老师教育孩子。

有一小部分家长他们本身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高的素质。因此他们能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普遍重视对儿童的教育工作,并讲究教育的方法,经常帮助子女解决一些在学习上的困难,,还为孩子提供广阔的学习渠道和媒体,这对学校教育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但也有个别家长,太注重孩子的成绩,忽略了孩子的思想教育。我针对这种情况,也要求家长要重视孩子的思想教育,在学会知识之前要先学会做人。

家访对孩子对家长来说都是很有意义的,我在学生的日记中看到,他们对老师的家访是“期待已久”的,是“非常欢迎老师来家访”。在“看到老师的身影在茫茫的夜色中渐渐远去时。”心中有一份感动涌现――“老师,您是我永远崇拜的人!”

家访给我上了一节很好的课,在与家长的交谈中,让我深深感到身上的责任重大,今后会更倾心于自己的工作,家访真是让我收获不少。作为一个好的班主任,要想在班级管理中少操心但又要管好,就要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而且作为班主任为提高学生自我管理意识,除了要经常与学生做好沟通外,还要在班级明确各个学生干部的职责,让学生干部和班级其他学生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学生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就非常方便有效了。

班干部是班主任工作的左右手,在对待班干部的时候,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应该热情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培养教育他们,又要严格要求他们。不能持只管使用,也不能脱离小学生的实际,一味苛求,过分的责备,更不能听之任之,不闻不问。这样的话,有的学生会有这样的思想:

1、当干部吃亏;

2、 “干了许多事,辛苦一大把,吃力不讨好”;

3、当干部是为大家,学习才为自己,认为还是不当干部好等等。针对这些情况,应该帮助他们认识到当干部是为了学习为群众服务,当人民公仆的精神,认识到班集体的好坏与班干部工作的关系,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也要挤时间把工作做好。但毕竟是学生,工作能力有限,年级越低越是这样。因此,在班级活动中既要靠他们,又要具体指导。

班主任要鼓励、支持学生干部大胆工作。工作过程中既要细心体察他们的心理和困难,注意指导,又要防止过多干涉。对于能独立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的要给予肯定;对于虽受挫折,甚至遭受失败而积极工作的'要给予鼓励,主动承担责任,不断帮助他们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还有就是采用激励艺术,包括:

1.信任式激励。对班干部表现出充分的信任情感,激起他们的工作热情。

2.表扬式激励。表扬是情感激励的手段,由表扬所产生的动力是它的目的。

3.愉悦式激励。使班干部感到为同学们服务的欢悦,使之对所负责任乐意完成。

4.信心式激励。引导班干部树立信心,锻炼他们的独立能力。

5.放权式激励。让班干部充分使个人所担角色的权力,班主任只作检查,协调指导,增强他们半独立工作的能力。

6.竞争式激励。鼓励各班干部争做优秀小干部。

7.物质和精神激励。在期末评价时给予物质奖励,如发放奖状等;或者进行精神鼓励,让其余的班干部都积极向他学习对自己的职责负责的精神。

这样的话,班干部愿意干,并且会认真、负责的干,有利于减轻班主任的工作负担,充分发挥学生的管理能力,使班主任能把精力集中在主要工作上。学生向教师反映问题也会实事求是,既不因个人有所求,而不尊重事实取悦班主任,也不怕同学谈自己讨好班主任,置集体利益于不顾,不敢向老师反映真实情况

作为班主任,不光教他们怎样做人,努力培养他们的独立工作能力,还应对班级工作负全部责任,领导学生建设文明班集体。

第三篇: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为期一天的安全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安全为第一生产力的意义。

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的安全标语及相关作业规程。安全并不是在事后提,而是要以预防为主,通过大家的发现,指出,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一天的学习,并不只有纸面上的文字阅读,安全培训员也在培训材料上增加动画、视频,让我们这批新入职员工的心里留下了“注意安全”这四个大字。在重点方面培训员也会和我们进行互动提问,最后也通过笔试的方式来检测我们一日所学。

最终的.结果是全员合格,我相信今后我们不管在公司内还是公司外都会注意我们自身周边的安全,保护我们自身及家人。

在此,谢谢四方安全培训员给我们讲解了相关的安全知识!谢谢!

第四篇:合同法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

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

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

(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

(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1)公民个人的身份证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二、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

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

(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

(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

(3)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

1、标的是否合法。

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

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四、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第五篇:工伤事故学习心得体会

20XX年X月X日发生的一起工亡事故,已经过去的半个月年,在安全方面来讲,对集团公司来说,这是多事的一年,有工伤的、有工亡的、有设备损坏的以及还有一些未遂的安全事故。每当看到一起起说明详细的事故情况通报时,犹如亲眼目睹事故现场,亲身体会那种带血的惨痛经过。这些都让我对安全的认识和思考无比深刻。

每一起事故发生后,事故所在项目,从班组到个人、从公司到项目部都立刻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及时向各单位部门通报情况,目的是从已发生的事故中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比较,都能找到很多的共性问题。一是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作业过程中存在胆大冒险、心存侥幸的心理,这是典型的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二是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维护保养运行中的设备、清仓作业自下而上以及停送电手续和操作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停电、挂牌”的原则等等,从而为一起起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三是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班前会活动和每周安全例会等安全安全基础管理性的工作流于形式,淡化了员工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认识,从而导致员工从思想上对安全的认识不足;四是管理人员对安全防范措施和现场安全监控落实不到位,安全工作存在图省事、怕麻烦的心理;五是检修作业过程中存在信息不畅通,指挥不统一等盲目作业行为,员工对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等等。通过对这些事故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事故的背后既存在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多方因素综合在一起,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各起事故情况通报的研讨学习,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要举一反三、查找隐患,落实相应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求各项目点认真开展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的学习和研讨活动;加强对事故发生原因和防范措施的认识和落实,及时整治作业现场存在的一些危险源;着力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对现场和基础管理的检查和考核等安全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度;正确认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关键时刻,坚决执行生产给安全让步的原则;我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共同行动,通过多管齐下,综合并举的方式落实整治和整改措施,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坚决扭转安全管理的不利态势,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每一起事故发生后,公司都要对事故进行通报处理和教育,并且严格执行相应考核制度。这些都说明了员工的`安全意识还远远不足,安全管理监控仍然存在着很多的漏洞,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与生产孰轻孰重还没有做到一个正确而全面的认识,项目部的整体安全管理氛围还不够浓厚等等。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发生了的事故让我们看到了很多存在的问题,但我们决不能用事故来检验我们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这一起安全事故需要去我们深刻地思考;这些犹如发生在每一个人身边的安全事故,一定要用它们来教育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要努力做到把强烈的安全意识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去,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好“综合治理”,落实“预防为主”,实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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