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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诈骗不是每个人都遇到过,但是在校园生活中我们大学生经常碰到电信诈骗的情况。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遇到过以下情况:骗子冒充朋友跟事主借钱,有短信黄成娱乐节目节目中奖了,让事主转账缴税,骗子冒充外地的公检法让事主转账等等。这些都是电信诈骗的案例。大学生受骗上当主要有以下原因:思想单纯、防范意识较差,贪图虚荣、遇事不够理智,有求于人、交友行事轻率,贪小便宜、急功近利等。因此大学生要做好对校园诈骗的预防就必须做到: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大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
2、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
3、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在高校,大家向往着同一个学习目标,生活和学习是统一的同步的,同学间、师生间的.友谊比什么都珍贵,因此相互间加强沟通、互相帮助,以避免一些伤害。
4、服从校园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能,并努力发挥出自己的应有作用。当前随着网络、电信技术的日益飞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电信等媒介实施各种诈骗活动,打击和防范诈骗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话题,一方面,警方要重拳出击,打击不法活动,另一方面,就要靠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提高基本的防范意识和识破诈骗的能力。特别是对于我们大学生朋友而言,要学习一定的防范诈骗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诈骗的基本能力,遇到实际问题,忌盲目,多思考,千万不要被某些假象所迷惑。防人之心不可无,一旦涉及到钱财,就要万分谨慎,多加小心。万骗不离其宗,不管是现实诈骗还是网络诈骗,骗子最终的核心或者是共同点都是一个骗字,只要我们多加强预防心理,切实做到“三不一要”:不轻信、不透露、不转帐;要及时报案。犯罪分子都是利用受害人趋利避害和轻信麻痹电的心理,为此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防止受骗。要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白掉的馅饼,就算掉了你也捡不到。总之,一定要提高警惕。
电信诈骗感想以前总觉得电信诈骗离我们很远,但是这次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我们的营业部,而且被电信诈骗的对象还是我们行的退休员工,作为营业部的一份子,我对这件事也感到了深深地遗憾,毕竟我们营业部承载了农商行的很多的希望。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发生这样的事情偶然当中也带着必然。
试想一下,如果这次这次急急忙忙来办业务的是一位我们毫不认识的客户的话,那我们是否会不断的问他汇这么多钱的缘由,然后让他填写一张防金融诈骗的单子呢。
所以我们要痛定思痛,决不让此类事情发生第二次,毕竟通过这样的途径吸取教训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通过这件事情我有几点感受:
1、以后不管谁来办业务我们都应该一视同仁,不能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推脱就二话不说受理了业务,表面上看我们是给他们帮了一个忙,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某一个细小的环节我们没有注意就会给别人带来无法挽救的损失。
2、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察言观色,及时发生客户的异常表情和动作,如发现在办业务的过程中频繁的接听电话,神色慌张等现象的要及时的和客户沟通,以免客户不必要的损失。
3、在平时办业务时,要向客户普及金融知识,防止金融诈骗,加大防备诈骗案件的宣告道育力度,培养客户的防备意识和警戒性。
办理取现、转账等业务时候,养成给客户填写安全提醒单和防止金融诈骗单的习惯,这样既能提醒客户又能保给我们自身加上一条安全线。
今天导师课进行了防范电信诈骗教育,受到了很多的启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我们的身边,总是存在着很多的骗局,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精明的侦探,仔细地观察,有防范意识,以防自己被骗,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管是多亲近的朋友,或者是看起来很可怜的陌生人,我们都应该擦亮眼睛,认出那些是对我们有害的人。
现在互联网比较通达,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我们的生活,同时也给诈骗分子制造了更多骗人的机会。第一,诈骗分子会通过网络查找到你的信息,然后通过信息或者电话来对你进行诈骗,冒充亲友发账号给你让你进行汇款,此时我们不能盲目地打钱,而应该打电话确认是否真的是亲友需要;第二,现在微信等交流工具越来越多人使用,朋友圈里面也开始活跃,这就出现了很多的转发信息,比如某某小孩被拐需要转发宣传,这就调动很多人的'同情心,所以就很多人转发,殊不知,其中带有病毒,这种病毒会让系统瘫痪。不知不觉中我们就会进入骗局,甚至成为骗局中的助推者,虽然不是我们本意,甚至说是一种好意,却造成了不好的效果;第三,有一些需要扫描就会送一些小礼品的活动,很多人会为了占便宜而去扫描,这其中也带有病毒;第四,有些中奖信息也是假的,很多热播的娱乐活动说你中奖了,而且价值不菲,不要相信,天下没有这么多便宜和馅饼等你去占;第五,有些信息的链接不要去点,点进去就可能会是病毒;第六,有些打过来的电话从通话开始就已经开始扣费。对于种种这些,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骗局,所以我们应该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包吃包住”“免费体检”“冒名顶替”“编造诊疗项目”……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骗取医疗保险案件目前仍存在法律规定不明、打击不力的问题,建议在刑法中增加“社保诈骗罪”,对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进行有效规制,整肃骗取医保资金等社保资金的不正之风。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但由于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近年持续高发。一些医疗机构在利益驱动下,把医保“救命钱”当成自己的“取款机”,不择手段大肆欺诈骗取,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江苏淮安某民营医院,只需患者将社保卡抵押在医院,就可包吃包住,住院一周只需花100元,而医院在医保报账却是4000多元;
再如: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一民营医院,雇“病人”住院,不仅不缴纳任何费用,而且出院时还能拿到500元至600元不等的“好处费”。骗医保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仅xx年,全国公安机关就侦办骗医保案件139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82名,追缴医保基金4亿多元。
骗取医疗保险案件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客观因素,也有参保群众和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主观认识不足的问题。目前骗取医疗保险案件由医疗保障局进行调查与整治,如发现犯罪线索,则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但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点多面广,内容涉及医学、法律、审计等多个方面,加上监管法律基础较为薄弱、医疗机构逐利动机难以根除、部门联动有待加强等原因,骗取医疗保险案件才会屡禁不止。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立法层面权属规定不清,以诈骗定罪无法对骗保机构进行有力打击。此外,在骗取医疗保险案件中,单位往往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甚至是犯罪行为的主体。但单位并非诈骗罪主体,单位诈骗不构成犯罪,现行刑法无法对单位行为进行惩处。缺少清晰明确的法律准绳,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世上很多东西都能交易,唯有生命除外。医院是解除患者病痛的地方,不该成为投机诈骗的场所,无论是非营利性医院,还是营利性医院,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严守法纪是最起码的底线。制定《监管条例》,完善医保使用和监管措施,对医保基金严格管控,让其运行、使用和监管常态化、法制化,从各个细节处堵住各种漏洞,不给一些医院、药店和个人有可乘之机,从而守住老百姓的“救命钱”,真正使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希望有关部门能认真考虑朱列玉代表的建议,在刑法中增加“社保诈骗罪”,对骗取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当然,各地医保监管部门要依法规范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医保基金使用的各个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医保管理制度对医院、药店申报的资金进行抽检,管理人员应常常深入到医院、药店等地,查查台账,访访病人,听听各界的反映,及时发现问题。对骗保等违法行为予以严打,绝不姑息,对涉事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和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才能以儆效尤。
“网络钓鱼”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互联网站进行诈骗活动,获得受骗者财务信息进而窃取资金。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xx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xx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2、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校园网贷风险多发,一些学生网络借贷导致背负“巨额债务”。
钱凌是江苏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大二学生,去年6月,他认识了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的唐兴。唐兴告诉钱凌,他们公司正与多个大学生分期贷款平台合作,招聘学生做兼职,只要帮忙在平台上“刷单跑量”,学生就能轻松获得报酬。唐兴还表示,做兼职的学生事前可以签订一份免责协议,一旦还不起钱,兼职学生不承担责任。
“赚钱快、收入高、无风险”钱凌便一口答应了这个“好差事”,和唐兴签订了免责协议,然后向平台提交了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和入学年份等信息。没到两天,注册就审核通过了。钱凌立刻申请了12个月期贷款,金额1万元,月利率0、99%。
提交申请后,钱凌很快接到贷款平台的客服电话。核实完信息后,半小时内,钱凌的银行卡就收到了1万元,他随即将借款转给唐兴,同时拿到1000元的兼职报酬,并被告知以后还款的事就不用他管了。但两个月后,当钱凌接到贷款平台催促还款的电话时,唐兴的手机却再也打不通了……
钱凌的遭遇并非个案。据常州警方介绍,除钱凌外,还有常州工学院等高校的10名学生掉入唐兴的陷阱。
曾有媒体报道,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一名学生,用十多个同学的信息网贷了70多万元,自己却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学们则不停地接到催款通知,严重影响学习生活。
此外,除了校园网贷诈骗以外,也有一些大学生为了讲排场,不惜在网络平台借贷来实现超前消费和高消费,有的明显超出了承受能力,背负“巨额债务”。
消费观念不理性、个人信用保护意识淡薄、网贷平台无序扩张等是主因
近年来,互联网借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群体,以P2P贷款平台、校园分期购物平台和电商平台的分期付款等形式慢慢渗入校园,宁静的象牙塔成为网络借贷平台争夺的地盘。
“很多校园贷款平台审核存在漏洞。有些甚至举着身份证拍个照,读一段话录个视频就可通过审核。这可能是校园网贷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常州警方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而另一方面,大学生财商观念方面的误区,也是网络贷款案件在大学校园内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邓建鹏认为,很多大学生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理财观念,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不足,这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邓建鹏还表示,很多校园贷款平台的无序扩张,也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性,“他们在广告中常常使用‘0利率、0担保、无服务费’等诱人的贷款和消费讯息吸引客户,同时给校园代理人很高的佣金,助长了代理人盲目扩张业务的冲动。这不仅对大学生,对这些贷款平台本身,也意味着很大的风险。”
也有专业人士认为,消费信贷是一种金融工具,并无道德标签。一些理性消费的大学生也不在少数,通过分期贷款消费能减轻一次性消费带来的资金压力,但关键是学生的借贷要在自己可承受范围之内。
应加强风险提示,建立严格的借贷流程和审批机制“大学生享受金融服务本无可厚非,而且现在快速发展的'态势也说明确实存在市场需求,但现在的问题是,校园网贷作为新兴业态,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样,还游离于监管之外。”“分期乐”公关负责人认为,一些平台野蛮生长,有些平台存在费率不透明、授信额度过高、风控松懈但催收严酷等不负责任的信贷行为。
此外,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和当前部分大学生信用意识薄弱,消费观念有偏差有关,亟须提高大学生的金融和网络安全知识水平。
“防范校园网贷的风险又同时能满足大学生分期购的需求,最重要的是监管要跟上。”邓建鹏认为,未来的监管政策应在以下方面着力:首先要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定要对大学生做特别的风险提示,倡导适度消费的理念。其次,在评估信用水平和偿还能力时,要适用高于其他人群的审核标准。
近日,教育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信贷监管力度,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等。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校园网贷平台首先要模式合规,才能避免法律风险。如果是以P2P的形式来做,就要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确保其信息中介的定位;如果是以自有资金放贷,就必须由监管部门颁发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来做。
其次,贷款平台应规范借贷流程,对大学生借款人进行适当的测评,综合考虑其风险承受能力、还款能力等。
最后,从行业角度来说,要建立起全行业的风险测评体系和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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