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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6

2024-01-01 2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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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自去年从学校毕业以来,我从事城市管理的基层工作快近一年。在这段时间里,随着不断的学习,深入的实践,我对城市管理的基层执法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与体会。特别是现在城市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为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更好的去面对这些困境挑战,我就结合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具体谈谈这个方面的认识与心得体会。

一、法律基础相对薄弱

这里说的法律基础包含两个层面,其一,队员自身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到位、不精通。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下面的情况:有的执法队员在开罚单的时候虽然知道用的是哪个处罚依据,却不知道是第几条第几款。这样的执法显然缺乏公信力。其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前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执法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平心而论,总体上我们的执法人员都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我们的城管队伍建立时间不长,还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队内人员的综合素质总难免有所差距,特别是个别协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人员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例如上班迟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满嘴粗言脏语,行为吊儿郎当,这严重损害了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产生对城管的偏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问对错反去支持违法者的情况。

三、执法对象较为弱势

绝大部分情况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缺乏法律意识的弱小群体。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两难性。小摊贩们做生意留下残渣废物,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市的和谐美丽需要维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不管。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宣传甚至处罚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时弱小的群体大多会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们的执法,哪怕是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认可和理解。

四、社会认同相当缺乏

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就如上面几点中提到的一样,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我很是震动。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也有执法监管的缺失等。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五、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虽然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但由于缺乏行政审批权,所以更要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城市管理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层面的,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得到解决的。这需要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及广大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执法的一方,我们要不断加强完善自身的建设,努力组建一支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重在宣传教育,并在市民的心中树立新的良好形象,重新获得市民的认可,理解与信任。

第二篇:执法人员培训心得体会

做为一名路政管理人员,我们以红线控制管理工作为突破口,文明创建工作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路政人员的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能力,市公路管理局组织了为期三天的全市路政执法人员、治超人员及各分局分管领导参加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参加人员之多,培训时间之长,市局领导如此之重视。本人作为基层路政员有幸参加此次学习培训,感触较深,现将参加此次学习培训的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是路政管理发展和路政队伍建设的需要。

随着公路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国家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能将进一步转变,那么对路政管理将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的路政管理体制和路政队伍素质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在体制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只有加强路政队伍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路政队伍整体素质,达到提升路政管理水平的目的,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二、此次学习培训,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从而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此次培训班的开班典礼到培训结束总结,市局的主要领导及负责人都亲临现场,为学员们作动员报告,向大家传达当前的社会形势和参加培训学习的目的和重要性,市局领导强调:路政管理是一项既光荣又艰巨的工作,也是公路局对外树立形象的一个最佳窗口,所以我们的路政人员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的工作,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创造新余公路品牌。市局的其他主要领导在学习培训期间也天天到培训现场,亲自指导培训学习工作,关心大家的饮食起居和学习情况。

三、精心准备授课内容

在培训期间,省局路路政处的王处长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而精彩的一课,让大家对当前的路政管理形势有一个很清醒的认识,学员们的视野和思路也得到了开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省局路政处的两位处长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讲好课,很早就开始着手准备讲课材料,并且把授课内容印成了册制成了书和宣传画册,发给大家,让大家在上课的时候有的放矢。省局的两位处长带领大家从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路政管理的基础知识、治超业务应知应会、法律文书的应用、路政巡查、路政许可等关业务知识和实务进行学习,特别是对《江西路政管理条例》的出台过程受到的政治上重重困难,以及《条例》中的每个细则的出台一一向我们讲解,《条例》是否我省公路部门颁布发的第一部法律,而且是来之不易的,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学好、应用好条、并宣传好《条例》。真正做到《条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培训期间,我们的路政员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我们自身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给大家进行讲解,努力提高大家的综合素质和路政管理水平。

四、提高路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通过一次培训班的学习就能提高广大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那可能很难办到。关键是要靠我们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在平时工作中,要边干边学,不断地摸索路政管理的方法和思路,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方能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所以我们行政执法人员要不思进取,增强上进心和责任心,更加努力的自学相关的路政管理业务知识了。不要有满足于现状、有滥竽充数的想法,这样会起到“一滴老鼠屎败坏一碗粥”的现象。如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不好好反思,那么势必被改革的潮流所淘汰。

第三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培训的心得体会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定点定期宣传等形式,占领舆论主阵地,营造舆论氛围,一改目前城管执法负面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二)推进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执法效能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产生的根源说到底还是内部管理机制落后。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如果说:没有严明纪律的军队是一盘散沙的话,那么没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也绝不可能完成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重任。因此,必须把执法部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以下四种机制:一是责任机制。要着眼工作需要,细化科室、大队和个人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大队、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运行管理模式。二是用人机制。城市管理所有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没有人才的团队,很难成为强势的团队。要积极营造以有为争有位的良好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唯身份论、积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综合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管理方式、运行模式创新。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运行模式,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才能提升管理效益。一是要主动适应管理对象多元化趋势,大力推行分类管理。要针对不同管理对象特点,细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及时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如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反复性强的特点,可采取引摊入市静态管,区域监控集中管、全方位巡查动态管、处罚取缔严格管的方法;针对违法建设利用节假日集中突击建设的特点,可采取错时上岗、落实网块管理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管控,加大治理查处力度,降低案件发生率。二是要着眼构建和谐社会需求,创新思想工作模式。对一些违法违章行为相对突出的难点户、钉子户要坚持中队长、大队长、局领导逐级见面制度,定期走访,进店入户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相对人自率意识,及时化解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减少工作难度。三是开展多层次示范户、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效能。要通过采取入户宣传、领导见面、点位考核以及强制取缔等多种举措,加强对重点点位的治理力度,变难点为示范,达到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底;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三)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要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必须切实把自己紧缺的素质内容搞清楚,把面临的突出问题搞清楚,把解决的思路办法搞清楚。一要做到围绕重点学。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学习共同的、了解相关的、精通本职的,不断完善充实理论底蕴,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针对课题学。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服务全区发展的要求,找准努力方向;三是要结合实际学。要把本职岗位作为提高素质的主要平台,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素质。

第四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夯实城管执法队伍的理论基础,拓宽知识视野,优化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根据20xx年城管局主要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所学知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对今后在工作中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上都有很多启发:

培训伊始,我们就聆听了局负责人以"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为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塑队伍形象,不断增强全体城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讲话,通过这些我们不仅得到了激励,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坚定了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

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军训又一次让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记,站军姿,练转身,走正步,练队形。无数次重复的口令曾经让教官的嗓音沙哑,无数回对动作的纠正也曾让教官眉头紧皱,虽处于乍暖还寒的初春,但一遍遍的动作示范却让教官的额头布满汗滴。没有鲜丽的外表,橄榄绿的制服下掩盖不了我们的认真,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

下午的理论课是局领导特意请来的专家、教授为我们讲授了市综合管理,建设城管的知识,传授了城市经营管理的各种理念,使我了解到城管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学习了城管的职权与责任,以及工作的纪律与规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也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与自学,使我进一步领会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通过学习以及一年来的自身体验中,使我对城管工作的现状、执法的经验、教训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坚定了信心的同时,也使自己更多的思考着如何才能更好在做好城管工作。面对着当前城管执法对象复杂,工作强度大,我更应该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时刻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理念,争当城管先锋创佳绩。

"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生活更幸福"是城管人的使命,我相信海安新一代的城管人

一定不辱使命,用心血、智慧和汗水让城市的环境更美好,让市民的生活更幸福!

第五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第六篇:城管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00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02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 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

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

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

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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