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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党校培训心得体会

2024-01-01 2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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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12月14、15日两天,在县教育局的精心安排下,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感受很深。

两天的学习,认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央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还有六中的李高原老师讲的如何依法治校、检察院李科长讲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县纪委书记李高楼通过很多的事例深入浅出的讲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通过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六个禁令,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暴露出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特别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使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遭受了严重损坏。通过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在行使权力中,必须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用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同时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重蹈覆辙。

六中校长李高原讲了在学校中,我们要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我会不断地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做学生的好伙伴,争取创造平等和谐的环境让学生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最后县检察院李科长通过很多现实中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案例,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教育我们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性,认识到职务犯罪对国家、对人民、对单位、对家庭、对自己都是有百害无一利。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业务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也要充分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充实法律知识,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防微杜渐。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校长。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成为一个称职的校长!

第二篇:城管群众路线心得体会

牢记宗旨 恪尽职守

努力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工作者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吹响了新时期加强群众工作的“集结号”,通过系统学、认真思,使我进一步深刻地认识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大举措,是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夯实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城管执法工作身处服务群众一线,如何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提高服务群众本领,推动城管执法事业和谐发展,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通过对中央、省、青岛和市委领导重要讲话的学习领会,我对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第一,为民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党的胜利之本、力量之源。只有让人民真正得到实惠,真正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才能保证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是要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心里装着群众,作决策时想着群众,干工作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第二,务实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干部心系群众、埋头苦干,群众就会赞许你、拥护你、追随你;干部不务实事、骄奢淫逸,群众就会痛恨你、反对你、疏远你。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要带头弘扬实干精神,自觉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逢山开路、遇河搭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通过大干、苦干、实干,不断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内在品质,让我们的百姓更安居、乐业、幸福。第三,清廉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保证。“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总书记一再告诫各级领导干部: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新形势下党面临着许多严峻的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们就要始终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诚实做官,干净干事,胸怀坦荡,一身正气,管好小节,硬起腰板,以人格魅力赢得人心。

二、践行群众路线,忠实履行城管执法岗位职责

总书记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中阐述道: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想、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放在城市管理工作上,亦是如此,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好了,“激浪轻舟疾若风”,事半功倍;反之,则“雪拥蓝关马不前”,事倍功半。那么,城管队伍该如何坚持走好群众路线?我认为,必须要坚持好四条原则:一是以真诚为先导。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诚心服务,将刚性法律柔性执行,遵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时刻以一种服务的心态开展执法活动,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以平等的姿态对待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对当事人重在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到行政执法的出发点是维护群众的整体利益。二是以务实为基础。就是要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七分服务、二分管理、一分执法”工作法,深入群众、贴近管理对象,把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认真加以研判,对群众说的对的,我们就立即去落实、去改正;对群众说的错的,我们给予法理说服;对我们一时不能解决的,我们要耐心地向群众说明白,解释清楚。通过直面问题、找准短板,确保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城市管理带来的实惠和便捷,使城管执法与民众的关系在沉甸甸的信任中变得越来越密切。三是以创新为手段。就是要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大胆探索新思路、新举措,以创新的思路来解决城市发展进程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要着眼于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规范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有效实现从经验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在管理方式上要从粗放转向精细,从静态转向动态,从分散转向综合,坚持走城管事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四是以服务为保障。就是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责任、权力就是奉献”的思想,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学会换位思考,积极探索能避免、减少和化解与执法对象之间冲突的执法技巧、执法艺术和执法方法,注重疏堵结合,多实行温馨提示,设身处地为管理对象排忧解难,努力赢得管理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三、深怀爱民之心,切实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真心爱民”,就是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邓小平同志曾经满怀深情地说过:“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焦裕禄、孔繁森等同志在去探望孤寡老人时,都曾动情地说:“我就是您的儿子……”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该视人民为父母,发自内心、出于本能的热爱人民。要甘为孺子牛,而不能以“父母官”自居,甚至做官老爷,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要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生身父母皆为百姓,衣食住行全赖人民”。城管执法工作者对群众的感情应当是公仆之情、反哺之情、感恩之情,要增进这份感情必须常怀“三心”:一是执法办案存“公心”。牢记公仆身份,严格依法办事,时刻把个人言行置于党纪国法之下,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永不让群众戳脊梁骨;二是做工作有“耐心”。处理问题不偏不倚,遇到难题不推不避,以法为据,兼顾情理,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让群众信服;三是时刻装着“爱心”。要讲博爱、懂恻隐,真正把群众当亲人,访贫问苦,排忧解难,对执法对象多一点设身处地的同情、理解,少一点对立、打击意识;对其违法行为,多一点耐心的劝解、疏导,而少一点粗暴的罚款、没收。只要深怀这“三心”,每位执法队员都能践行好党的群众路线,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四、转变利民之念,切实改进城管队伍作风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首先是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既要有利民之心,也要有律己之严,积极推进由“法治城管”向“服务城管”的转变,让群众从一言一行中看到变化、产生好感、增加对城管执法者的信任。“便民”是服务的基础。便民、利民、为民是城管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如何打造服务城管,便民是服务的基础。在执法工作中,提前介入,上门服务,阳光执法,热情周到,将相关城管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方式和电话以及行政处罚依据等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尽量减少办事单位或个人的往返次数,避免和减少办事程序带来的不便和困惑,提高全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快捷”是服务的根本。执法工作要以服务为先导,快捷是服务的“根”,必须做到快接、快办、快结。能提前办理的提前办理,不能提前办理的,严格按照时限办结。对于前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要热情接待,及时询问、了解要办的事项,查阅相关资料,尽快帮助办事单位或个人解决实际问题。建立有报必接、有问必答、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解决好社会关注、群众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优质”是服务的核心。优质的服务是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对城管执法工作信心的有效途径。一方面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队伍的整体素养;另一方面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廉政意识。通过不断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提高执法人员自警、自律、自励意识。同时,要注重开辟争先创优、创标夺标的服务载体,激发执法人员对工作尽心尽力、精益求精的工作热情,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练硬为民之功,切实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书本上、机关里提高不了群众工作能力,必须要要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学会倾听群众的心声、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我们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一是要转变理念。要牢记城管执法就是服务、城管执法就要服务、城管执法必须服务的宗旨,树立城市管理要贴近市民、服务市民、惠及市民的理念,坚持“既要城市形象,又要执法形象”,变单纯执法为“执法+管理+服务”三位一体,使城市管理顺应市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同时,要加强城管人职业荣誉感、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培育,把城市管理作为一项可以为之无私奉献、不懈奋斗的光荣事业。二要请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件件关系百姓,事事关系民生,要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与市民沟通的平台,让群众知晓城管执法的职能范围和法律法规,应当遵守什么样的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对群众不满意的事列表建档、逐一排查解决。三要赢得群众支持。现代城市管理的综合性,决定了城管执法的集中性。城市的小商贩问题,不仅仅是监管方面的问题,它牵涉就业、附近农村经济发展阶段及发展模式、市场准入门槛、商业服务布局、供求关系以及居民生活习惯等诸多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我们必须要着力解决弱势群体之需、群众关注之切的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才能最大限度地密切执法者与市民的关系,充分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把矛盾化解于执法过程、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多干惠民之事,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通过办理一件件小事、实事、好事回应群众期待,累积群众信任,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是要以打造“整洁、畅通、安静”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让城市环境更加舒适、舒心。一是建立问题处置快速反应机制。通过推进“直通•联办”机制改革,提高城管执法服务热线的办事效率,真正构建起城市管理大联动格局,从而实现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处置、早解决。二是全面推开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向全部镇(街道、中心社区)派驻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着力解决属地管理责任与职权不匹配、违法行为看得管不了的问题。探索建立网格管理执法责任制,城管执法队员定岗定责包网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巡查监管机制,形成“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做”的工作格局。三是推进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将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全部纳入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推广范围,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资源和城管执法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联动互助作用,形成“物业为主、城管参与,双管齐下、内外同治”的管理格局,缩短城管执法服务市民群众的距离。四是合理规划设置便民摊点。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的原则,在不影响市容、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在城区部分支路设置一批销售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及提供修鞋、配钥匙等一般性便民服务摊点。五是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采取错时执法、联合执法、递进式执法和中队集中执法模式,强化占路经营、店外摆放、乱倒垃圾、乱贴乱画、乱拉乱挂、毁绿破路、运输洒漏、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违法建筑巡查、查处、监管、督办、联动、考核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做到零容忍、严打击、快清理,推进清违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三篇: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条 为保障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环境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案件调查、排污费征收和督查时,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第四条 规范执法。熟悉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按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第五条 公正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程序优先,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第六条 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利,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粗暴执法。

第七条 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

(一)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参加其邀请的娱乐活动和营销活动。

(三)不得胁迫当事人、向其索要钱物、推销环保商品和服务、干预和承揽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谋取私利行为。

第八条 除例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外,现场检查均应当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实施,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不得向当事人通风报信。

第九条 现场检查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场的,应当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告知其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现场检查时,应当场制作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环境管理手续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检查实施情况等。检查记录应当真实、明确、规范。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对环境违法情况和责令改正内容作出检查记录,并按程序报告。

第十二条 调查案件时,需实施现场检查的,按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调查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调查要求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

第十四条 调查案件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或者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应当有环境执法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能签名、盖章的,应当注明情况。当事人拒不到场、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笔录应当有环境执法人员签名和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第十五条 调查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程序报告,根据指示并案处理或者另案处理。

第十六条 调查案件时,做到:

(一)不得擅自增减、变更案件调查内容。

(二)不得擅自向当事人泄露举报人、投诉人相关信息。

(三)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法手段获取证据。

(四)不得隐匿、毁损、伪造、变造证据。

第十七条 调查案件时,做到:

(一)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作出明确的调查结论。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提出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结论。

(三)违法事实不清,法律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的,作补充调查。

第十八条 调查终结后,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得以行政处罚要挟当事人或向当事人索要财物。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当将已查明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初步处理意见,送有环境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审查。

第十九条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方法核定排污者污染物排放量。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排污费征收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改变收费范围。

第二十条 不得协商收费、人情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

第二十一条 应当及时将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 督查前,应当制定督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实施督查,变更督查工作方案应当报请组织督查的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督查时,应当依据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督查对象提供相关资料,对其完整性、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资料审核表和汇总表,列出发现的问题和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督查时,需实施现场检查的,按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执行。需实施案件调查的,按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五条 督查结束后,应当作出明确的督查结论,及时向组织督查的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提出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处理建议。提出通报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约谈地方政府、实施区域限批等重大处理建议应当根据督查事项的不同,由组织督查的部门或者督查机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六条 根据督查事项的不同,由组织督查的部门或者督查机构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情况,并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开展后督察。

第二十七条 在督查时,做到:

(一)不得擅自变更方案实施督查。

(二)不得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等方式进行调查询问,不得调查询问与督查无关的内容,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三)不得擅自约见督查对象或者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向督查对象反馈情况。

(四)不得以提出通报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约谈地方政府、实施区域限批等处理建议威吓督查对象。

(五)督查结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不得仅由推断、猜测等作为督查结论的相关证据,不得作出“可能违法”的督查结论。

第二十八条 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范的,由有管理权的部门作出以下处理:

(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脱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处理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规范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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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为贯彻落实王永康市长的批示精神,学习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开拓视野,更好地服务丽水社会经济的发展,2月29日至3月2日,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小平率中层干部一行11人,赴重庆市南川区专题学习考察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考察组实地参观了南川的南园路、半溪河、花山公园、区政府广场、北街、西街,流动摊贩疏导点、建筑施工工地、店招店牌等项目,并开展了面对面的座谈交流。所听、所看、所谈深有感触,倍受启发,整体感觉南川区的经济活力很强,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意识超前,水平很高。所到之处改革、开放、发展的气息扑面而来,大思路、大繁华的景象尽收眼底,城市市容整洁、秀美、管理有序、文明,环境优美宜人,人民安居乐业。通过实地学习考察,收获不少,在许多方面值得我们丽水学习和借鉴。

一、南川区城市管理基本情况

南川地处重庆南部,位于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幅员2602平方公里,1994年4月撤县设市,20xx年10月撤市设区,辖3个街道、31个乡镇,66万人口,是重庆“135”发展部署定位打造的区域经济中心和特色旅游区。全区正在大力实施旧城改造、新城开发、生态城建设“三城同建”,推进平安、健康、森林、畅通、宜居“五个南川”建设,建成区近2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48。9%,南川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建立由市政部门牵头,部门街道分级负责的机制。市容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主要落实到市政园林管理局,市政园林管理局内设办公室、市政设施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市政设施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环境卫生管理所、市政园林执法支队4个事业单位,执法支队承担市区的市容环境整治和执法工作,下设综合科、违章处理办公室和5个大队。近年来,南川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南川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宜居城市建设、成功创建了重庆卫生城、文明城、森林城、生态城、山水园林城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目的地,使南川这座悠久的城市,增添着无穷的魅力。

二、南川城市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1、领导重视、体制顺畅。考察中,南川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谈得最多的就是王永康市长在南川区当区委书记时如何亲自抓城市管理,带动了南川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空前好转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领导作用。南川区推进“五个南川”建设,明确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目标,“以民生为导向、家庭式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狠抓城市管理,举全区之力开展“三城同建”和“六城同创”,全面整治城区干道、背街小巷,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城市功能。

通过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牵头,市政局组织,各部门分工合作,划分网格,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建立起精细化治管模式。对城市管理对象实施精细、准确、快捷的规范与控制,强化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在清洁打扫中,实行周期保洁机制,严格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精细化清扫保洁机制。同时市政园林局还具有参与编制城市规划和审批、建设的职能,极大的提高了管理效能,使市容环境建设与管理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2、严格督查、考核到位。南川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对城市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由区政府实施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各部门进行监督考核。方式多种多样,有区委书记、区长定期带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一把手“拉练”形式,也有行业管理参与形式,还有由专家、社会代表、人大政协等共同监督考核形式。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完善区级领导作为网络化片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制度,实施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园林绿化网格化管护、市容市貌网格化执法,确保实现城市管理无缝覆盖。建立由区市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执行沿街商铺、门店、单位小区住户门前“五包”责任制度。完善市容环境检查考评办法,对城市管理实施“三位一体”监督。

督查考核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效能优先、兼顾公平”原则,涵盖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和落实、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进展等方面。督查形式为:日常督查,依据工作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督查对象提出处理意见;跟踪督查,形成监督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对照工作规划,提出整改或改进建议;阶段性督查,掌握工作进程,为党政领导提供情况和提出建议;中心工作和突击性任务督查,确保任务按预定方案落实和完成;及时通报,编发专项《督查通报》,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提升工作。敢动真格,严实督办,并每月按考核结果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排名,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3、集中财力,全面改造。南川在城市公共环境营造和管理方面舍得投入,使我们考察组感触很深。据了解,南川去年在城市管理方面投入了14亿元,实施了64个建设项目,精细化建设城市,实现了城市形象的完美蝶变。在已启动的河滨商圈改造基础上,对城区170万平方米危旧房制定通透改造规划,在延续城市文脉的前提下,分片区推进旧城改造,加快提升老城区形象。实施以道路黑化、环境绿化、街面美化、卫生洁化、街区亮化等“五化”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去年,改造提升金佛大道、火车站大道、北街等5条主要街道;改造提升高寺路、升清桥花园等7条背街小巷和3个住宅小区。建成了体育中心、市民广场,新建8条7。2公里城市大道,形成连接旧城、新城、生态城的5干4环3支6连线路网格局。打造以铜雕、石雕、浮雕构成的具有南川人文特色的城市雕塑景观。新建城区公厕31座,改造26座。城区装灯率达100%,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主次干道、窗口地区店招店牌整治,规范整治店招店牌2995块16221平方米,规范率达89%。建设各类城市绿地359万平方米,增加公共绿地383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29。01平方米。南川正是有了巨大的人、财、物的投入,才使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三、多措并举,努力打造“秀山丽水、养生福地”的几点建议

丽水虽然与南川在地理区域、环境优势、经济实力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通过此次学习考察,我们深刻认识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秀山丽水、养生福地”区域定位,“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完全符合丽水城市发展的理念,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为我们城市管理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照南川的.经验,结合丽水的实际,就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

(1)许可与管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割裂,一旦分开相互独立就可能出现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为此建议加强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建立联动机制,相关许可事项进行联合审批,执法部门有所参与,形成一种合作意识,真正实现审批、管理和执法的一致性。

(2)数字城管是服务城市管理的一个平台,为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的有效作用,建议数字城管与执法进行融合,以达到共同管理好城市的目的。

(3)鉴于目前丽水一市一区的现状,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的联动机制,深化、完善街道执法大队相关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发挥街道执法大队的执法保障作用,真正实现管理与执法的无缝对接。

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机制。

(1)建议市政府对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部门实施联动考核,突出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建议市政府在共性目标中加入城市管理内容对市直所有部门及莲都区进行考核,实现城市管理考核的全覆盖。

(2)进一步完善莲都区政府对街道的城市管理考核机制,建立街道对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考核制度,由区政府和执法局一同对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加快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的进程,进一步完善执法局对街道执法大队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大队网格化管理的作用。

3、加大城市管理投入。

(1)建议老小区改造时优先对街景立面进行改造,切实改观主次街道的市容市貌,为“六城联创”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大排档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目前丽水城区只有火车站一个相对有规模的大排档疏导点,不能彻底解决城区的大排档问题,建议在城区西、北方向的合适位置确定大排档疏导点,加快对大排档的疏导工作。

(3)建议加快推进城区蔬菜批发早市的建设进度,以缓解府前菜场的管理压力。

(4)小区改造必须系统考虑基础设施配套改造,从而解决小区住户停车难、出行难、买菜难等造成小区环境脏、乱、差的状况。切勿只是实施单项改造,如灯塔小区在改造过程中不考虑在小区周边建设菜市场,那么灯塔小区马路市场的问题就不可能得到彻底解决,灯塔小区的环境也得不到改观,小区改造也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第五篇: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纵深推进,《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应运而生,涉及到15个主管部门,488条行政执法事项让我深刻地感觉到了本领恐慌。此时,局里组织了为期三天的能力素质培训班,期间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列队训练等课程如久旱逢甘霖,增长了我的业务知识,坚定了我的理想信念,为执法水平地提升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甘当“小学生”,执法业务大学习。学不可以已,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虚心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书本学习,要善于思考。不仅要把执法业主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融汇贯通,也要讲究与行政相对人沟通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练就“火眼金睛”,案件质量再提升。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案件质量的高低不仅关乎单位的考核,因为案件质量不达标而败诉,更关乎的是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因此,要以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的目标,对照《行政处罚菜单式法制审核》,做实做细涉违的查处、证据的收集、文书的制止与送达等各个环节,高质量的完成每一个案卷。

把握“刚与柔”,为民执法守初心。违法必究为刚,文明执法为柔。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维护合法人的利益,为民执法是我们的初心,勇于向任何违法行为说“不”是我们的使命。但是,处罚绝不是目的,处罚只是促使公民文明守法的一种手段,因此我们切不能做冰冷的“执法机器”,我们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中多一分文明,让行政相对人多一分理解。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在于法之必行。通过本次培训,让我更深一步体会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升执法能力的紧迫性,我将化压力为动力,在业务知识、案件质量、“刚与柔”上下功夫,学有所思、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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