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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合肥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快速推进,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在加强老城区升级改造的同时,按照现代化、生态型定位规划建设新城区,市容市貌将会发生深刻变化,则要求城市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城市管理是为保证城市各项功能高效运转和建设活动有序进行而采取的必要的调控行为,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能,也是依法治城、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做为一名党员、做为一名基层城管人员,着眼新城滨湖新区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先建设后管理”、“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必然存在。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内涵将更加丰富,一个初步的、阶段性的新区,严格依法、执法,提高全民素质是实现推动滨湖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本人在城管系统工作已有五年了,在领导和同志们的爱护和帮助下也领悟到了一些道理和工作经验。下面就个人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城市管理的内容比较之多,大到天文地理,小到鸡毛蒜皮,都有城管的职责和义务。如执法中遇到的那些小摊小贩随意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车辆乱停乱放,各类广告乱拉乱挂乱贴乱写,各类违章建筑物的搭建,车辆、工地、渣土运输破坏环境卫生、行人乱吐乱丢弃物,垃圾乱倒乱堆,公共设施被随意破坏、公共绿地和空地被侵占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所管理的重点内容。
当然所谓城管管理难度大,这在全国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我们所管理最大困难是,抓一阵,好一阵,稍一放松就迅速回潮,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有些甚至成了顽症、成了难题。如:占道经营问题,很多露天集市最初开始形成之时因方便群众生活是很受欢迎的,但当它影响到交通特别是影响到城市形象去进行整顿清理时,市民肯定会对城管工作表示不满;当我们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执法时,就会成为市民咒骂的焦点,特别是有冲突事件发生时,不管是执法人员被违法人员打,还是城管人员暴力执法。为什么出现这样的现象,归结起来,就是我们的工作承担了太多的社会压力,我们所面临的都是那些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弱势群体,两者之间有着基本对立的矛盾。可以说,这个矛盾实质上就是地方经济的发展与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生存之间的矛盾。我们城管人员要解决的是社会发展权与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的矛盾,显然是力不从心的。由于新区(滨湖)是合肥市的老郊区,这里的老百姓对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淡薄,当执法中与个人的私利出现矛盾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观念和不良习惯也就自觉不自觉地带进了城市空间,不少旁观者更是出于心态不平或发泄不满,加以干扰,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甚至激化。
建设现代化滨湖城市,提高现代城市管理新模式,首先就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做为城管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机会最多,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力,好坏直接影响政府的形象、法律形象。因此,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让执法对象心悦诚服,使执法与被执法这对矛盾得以消解,改变过去那种“管理就是处罚”的老观念,改变“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实施人性化管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及人性、人权和人文关怀,达到融洽相处的局面。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对初次违规,经教育改正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可以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违法者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也应体恤他们的难处,从轻给予处罚,促其改正。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氛围,实现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快速推进。
以上是个人的一些体会,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指正和批评。
通过单位这次一系列关于行政执法的作风整顿后,我认识到了税务行政执法的责任以及重要性。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即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行税务行政执法职责的过程中对国家和纳税人应当承担的义务,如依法进行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稽查、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进行税务行政复议、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等。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形势下,税务系统的改革也不断深化,普遍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出台了相关文件、制度,明确考核评议及追究办法,将执法权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以来,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税务行政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依法治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当前税收执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水平不够高。由于历史原因,税务干部队伍中中年化情况严重,很多同志上岗前未接受财税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税务干部占比例较小,基层和征管一线的税务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尚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同志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较大,以权代法、以情代法,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2、执法量化标准不统一。由于税务人员有一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没有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凭借手中的权力,受血缘亲疏、情感、情绪等情感因素的影响,在同等条件下,做出悬殊很大的处理和有意的偏向。
3、过错责任划分不平衡。有些税务部门岗位责任不明确,岗位要求不严谨,各岗职之间责任不清,责任不到人,难以体现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特点。由于人手少等原因,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出现了“人人有责任,人人又不负责任”的现象,执法责任很难界定。系统内部责任承担不够平衡,出现了“能力越强的人,承担的岗位职责越多,出现过错被追究责任的机率也就越大。”形成了执法人员可能被追究责任、非执法人员不会被追究责任的不平衡状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推行税收执法激励措施。在税收执法行政责任的推行中,针对实际工作中“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状况,在执行追究制度的同时,应当加强激励制度建设。对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追究,从而消除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行为出现的可能性,但同时应当把重点放在奖励强化上,消除简单惩戒产生的消极作用,多肯定职工的成绩,强化职工的内心成就感。
2、强化教育培训,树立税收执法责任观念。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要对社会、对事业、对工作怀着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了落实依法治税,税务机关就必须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税收执法的责任观念。
3、科学设置岗职,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在现行的征管模式下,岗位分解要突出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要求。要按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原则,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将税收征管流程内的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执法岗位,依法、具体、科学地确认征收、管理、稽查人员和内设执法职能部门人员及税务机关领导的责任。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完善和建立起领导负责制的执法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个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执法运行和监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城管队员,已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工作了12个年头。的风雨城管,体会多多,感慨多多。在此我想谈一下自己的亲身体会和对城管工作的几点肤浅认识。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我们浠水城管大队不断探索城市管理的新思路,尝试过许多的管理新模式和新举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抓住管理重点,推行分级管理。对主干道实行严管,对次干道实行严控,对小街小巷逐步规范。2、取缔管理乱点,进行集中整治。我们集中整治了水果批发市场、钢材批发市场,开展了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章户外广告等的专项整治。3、机动与定点相结合,重点路段重点管理。重点路段实行定时、定人、定岗,一般路段以机动巡查为主。4、尝试城市管理走社会化道路,加强协管共建。启动“门前四包”,招聘城管协管员,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吸引全社会参与管理。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逐步扩大,城市整体功能的加强,以及市民文明素养的提高,对城管工作也不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过去我们在城市的管理工作中取得了瞩目的成绩,总结和积累了许多的宝贵经验,但是,目前的城管工作仍时时有可能陷入困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大市民的城管意识淡漠,缺乏文明意识、公德意识,认识不到自己在城市管理中的地位和责任。长期形成的随便摆摊设点、乱扔乱丢行为有着较大的普遍性和惯性,在我们纠章过程中,很多人认为自己没有犯好大的法,城管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甚至有少数人不但不理解、不配合城管行为,而且有十分明显的抵触情绪,城管工作承受的压力很大。
2。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城管工作得不到各职能部门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配合,仅靠我们城管部门的单枪匹马孤军作战。再加上我们城管法制不是很健全,在执法过程中让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权力太小,想管无力管,理直气不壮,管理起来难免缩手缩脚。
3。城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长效机制还处在不断探索与研究中,一些困扰城市管理的“脏、乱、差”等老大难的问题,难以走出“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对于违章行为,我们往往注重于突击整治,声势大,见效快,而日常管理环节相对薄弱,整治成果难以长期巩固,使管理工作陷入“一整就好,一停就乱”的恶性循环之中。
4。城市建设中关系到老百姓生活、影响市民生活质量的配套设施没有及时跟上,给市容管理增加很大的难度。
5。城管队伍自身的综合素质还有等提高。在我们的队伍中,仍不排除少数人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不竖城管形象,导致市民对城管队伍有看法,不支持城管工作。
综上所述,尽管有许多不利因素,但是只要我们有信心,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和执法能力,城管工作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大宣传力度,让城市管理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开展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城管知识,同时,通过各种广告栏、新闻媒体,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氛围,使城市管理深入人心,切实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2、协调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共同推动工作。加强与工商、交警等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让彼此发挥所长,更好地促进城管工作的开展。
3、建立一套健全的长效的管理机制。城管工作面临许多难点、热点问题,仅靠一阵风式的突击整治,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难以摆脱“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而坚持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实行长效管理是走出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
4、以人为本,塑创形象,锻造和培养一支新型城管队伍。做到“外竖形象,内强素质”,在提高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城管队伍是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一流的城市管理工作业绩离不开一流的队伍,要管好城市,首先要建好队伍,要突出思想素质教育,培养队员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勤奋务实的精神,要突出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增强队员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塑创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正确执法的形象。
城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要我们要有信心,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创新,一定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特色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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