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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范例(推荐6篇)

2024-01-01 21: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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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执法心得体会

执法心得体会范文

篇一: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一、当前税收执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

1、心得体会执法人员水平不够高。由于历史原因,税务干部队伍中中年化情况严重,很多同志上岗前未接受财税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第一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税务干部占比例较小,基层和征管一线的税务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水平尚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同志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随意性较大,以权代法、以情代法,重习惯轻法律、重权力轻责任的现象依然存在。

2、执法量化标准不统一。由于税务人员有一定的执法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没有一个统一的量化标准。有的税务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凭借手中的权力,受血缘亲疏、情感、情绪等情感因素的影响,在同等条件下,做出悬殊很大的处理和有意的偏向。

3、过错责任划分不平衡。有些税务部门岗位责任不明确,岗位要求不严谨,各岗职之间责任不清,责任不到人,难以体现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特点。由于人手少等原因,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现象普遍存在,出现了“人人有责任,人人又不负责任”的现象,执法责任很难界定。系统内部责任承担不够平衡,出现了“能力越强的人,承担的岗位职责越多,出现过错被追究责任的机率也就越大。”形成了执法人员可能被追究责任、非执法人员不会被追究责任的不平衡状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推行税收执法激励措施。在税收执法行政责任的推行中,针对实际工作中“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状况,在执行追究制度的同时,应当加强激励制度建设。对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追究,从而消除执法人员的侥幸心理,减少甚至完全消除这种行为出现的可能性,但同时应当把重点放在奖励强化上,消除简单惩戒产生的消极作用,多肯定职工的成绩,强化职工的内心成就感。

2、强化教育培训,树立税收执法责任观念。作为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要对社会、对事业、对工作怀着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了落实依法治税,税务机关就必须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税收执法的责任观念。

3、科学设置岗职,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在现行的征管模式下,岗位分解要突出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相当的要求。要按

照依法设置、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原则,合理界定税务管理各工作环节的职能,将税收征管流程内的征收、管理、稽查等执法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执法岗位,依法、具体、科学地确认征收、管理、稽查人员和内设执法职能部门人员及税务机关领导的责任。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完善和建立起领导负责制的执法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个衔接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执法运行和监控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篇二:学习交通行政执法心得体会

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

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 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篇三:文明执法心得体会

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了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服务人民为荣,背离人民为耻作为主要内容。为此,我认为这是给执法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作为一线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这种服务理念,要以“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作为执法根本,努力体现在文明执法中。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特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就是要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招投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通过学习,结合环保工作特点和要求,就如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我认为:

一、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执法。每一名执法人员都必须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相联系,与市情、民愿相结合,在态度上热情温和,在语言上规范准确,在行动上合法得当,不能在执法中有违法和粗暴野蛮行为,切实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在文明中执法,在执法中文明的目的。

二、端正服务思想。执法人员要始终怀有对国家法律的忠诚信仰,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环境保护事业的执着追求,本着执法无情、操作有情的宗旨,把环保工作做深、做细。

三、规范服务程序。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多运用宣传、教育的方式,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权利告知在先,在工作上充满真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法者心悦诚服,减少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透射出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

篇四:执法部门培训学习个人心得体会

参加此次主题为xx省执法部门危机公关能力学习暨法制新闻写作培训班学习,是我工作以来参加的首次出外正式培训学习,并且培训内容与我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密切关联,让我收获、体会颇多。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高度,净化心灵

此次培训为期三天,专家学者们的讲授准备充分、有的放矢,无论是理论学习还是经验交流、案例分析还是引经据典、学者风范还是领导形象,都让我思考了很多。从学校毕业6年了第一次走进课堂学习,由不太习惯到渐解其中味儿,再到感觉如沐春风甚至培训结束还意犹未尽,深深感受到自己在思想上得到再次净化和提高。这种净化和提高来源于讲授者富有高度、深度和广度的思想,来源于思想与知识本身的力量,还来源于求知者对新知的追求喜悦和教学氛围的纯净感受。

二、进一步开阔视野境界,激发热情

听了专家学者们精辟的讲解、独到的剖析和成功的经验交流,让我精神为之振奋、见识更加深邃、视野显著拓宽、境界愈加升华,尤其是在思考能力、辨别能力、分析能力、处理能力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外,专家学者们的言传身教和成功典范,也切实增强了我干一行爱一行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促使上进

此次培训不仅让我在专家学者们那里学习了很多宝贵的工作方法和知识,同时也为我提供了一个向其它县区同仁学习先进经验的平台。在忙碌而充实的培训过程中,通过交流沟通、相互学习,我认识了很多在同一战线上的同志,从他们那里也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成为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主要表现在对自己做好以后的工作尤其是在抓好检察宣传、提高新闻写作能力、应对办公室危机公关等方面,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并起到极大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促使自己积极追求、不断上进。

总之,通过此次培训,我的思想更活跃了、视野更开阔了、见识更深广了,工作能力也必将得到极大提升。今后,我一定会将这次培训学到的知识技能有效运用到工作中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为我院检察工作再上台阶努力贡献力量!

篇五:文明执法的心得体会

执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但文明执法却是社会发展到一个文明时代的基本要求,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今天,社会呼唤文明执法,执法部门应该文明执法,已成了一个共识。

如何实现执法由依法查处到文明执法的转变,是我们执法机关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一)文明执法的含义是指用文明的方法办案,保证执法行为规范化,科学化,坚决纠正执法中的野蛮行为。

法律具有严肃性,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也应当保持一定的严肃性,文明执法不代表不敢执法,而是严格、公开、公正执法的表现形式,这就要求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的全过程中,必须把严格执法与文明服务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毕竟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只有管理相对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知法、守法,才能达到城管执法对管理相对人的有效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开展文明执法工作的必要性

1、开展文明执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执法必须遵照科学发展观额度要求,依法运用手中权力,坚持把最广大市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城管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特别是我们城管执法与老百姓的利益是最直接、最密切,只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才能更好地、真正地使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2、开展文明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

二、不文明执法的表现形式和制约文明执法的因素

从当前我们执法现状来看,不文明、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执法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甚至不文明执法问题还比较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服务不到位。

对“服务是我们的天职”的思想体会的不深不透,贯彻落实“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要求还不够自觉,一是做不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是做不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

也就是说我们的执法人员还没有自觉地把群众对我们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2、举止不够严。

少数城管执法人员在行为举止还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为:

一是衣着不整,不修边幅,佩戴执法标识不规范统一;

二是执法过程中,没有亮明身份,没有解释说明,一哄而上,推、掀、砸、抢;

三是对待少数“钉子户”、“刺头儿”,言语不合,则拳脚相加。

3、执法随意性。有些执法人员不按法定程序办案,认为只要执法行为实际效果合法,违反法定程序无关紧要。

一是不亮证执法,不表明身份;

二是履行告知不够。

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执法的依据,实施处罚的依据,事后救济的途径和期限等而且,随着我们执法队伍的扩大,新的执法人员的增多,这现象也更为突出。

4、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现有的监督往往为事后监督,都是等发生了问题,督察部门才实行职责,没有倡导性的监督,不能从执法开始前、执法过程中、执法结束后三个环节上下功夫,不能保证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

三、提高文明执法的有效途径

(一)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抓好了,能起到内鼓士气树形象、外赢民众聚力量的积极作用。首先是做好自身宣传。我们要把我们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四特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其次是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

新闻媒体是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

(二)抓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通过教育培训来掌握新知识,总结新经验,增长新本领,是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执法业务知识。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

强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清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执法人员必须时刻牢记,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心声音、党的期望。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抓起,在推行以执法为重点的业务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执法业务规范化建设。

四、新形势下,坚持文明执法必须要树立的四种意识。

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服务意识应当是执法人员所具有的首要意识。首先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要以是否有利于群众利益为衡量标准。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程序意识。执法工作,不仅要严格遵守执法纪律,而且还要严格遵守程序规定,追求程序规范。

执法人员有了良好的程序意识,我们的执法行为才能规范,才能真正按照法律的要求做到位,任何违反城市管理方面规定的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效率意识。执法人员必须自觉强化“效率”意识,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服务职能的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提高执法效率的途径,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质量,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形象意识。人民群众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信任是从外表开始的。如果我们衣着不整,满嘴脏话、粗话,举止轻浮,蛮横无理,人民群众就会失去对我们的信任,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因此,实施“形象工程”,养成良好的品行和端庄的举止,文雅的谈吐,整齐的穿戴,给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我们文明执法的良好开始。

第二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近年来,城市管理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城市管理人员职责重大,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为了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素质,我参加了一次城管执法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城管执法的重要性和执法工作的难度,也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首先,城管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城市管理部门肩负着保障城市秩序、改善城市环境的重要任务。城市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处理各种复杂的情况,如市容市貌整治、交通管理、违法建设拆除等。他们需要具备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职能和权限,正确行使权力,有力地应对各种问题和困难。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形象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城管执法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和重视。

其次,城管执法是一项困难的工作。城市管理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城管执法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一方面,城市管理涉及的范围广泛,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配合,才能做到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城市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如不合理的抗拒、冲突甚至暴力等。城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综合素质,如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才能完成好自己的工作。

在培训中,我们着重学习了法律法规和执法工作的相关知识,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操作。这不仅提高了我们的专业能力,也增强了我们的自信心。在法律法规方面,我们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如《城市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我们了解了执法的原则和步骤,掌握了执法的基本流程和程序。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城市管理是法治的体现,执法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不能随意、滥用权力。只有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

在实践操作中,我们通过模拟执法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培养了自己的执法能力。我们练习了如何正确使用执法工具和设备,如何处理现场情况和处理抗拒等。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执法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我们综合运用各种技巧和方法,保持冷静和理性,处理好权力与职责的关系。同时,我们也明白了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执法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滥用职权,不能包庇违法行为。

另外,城管执法还需要城市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沟通能力。城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仅面临着工作压力,还经常遭遇挑衅、冲突和暴力行为。在训练中,我们也加强了心理调适和沟通能力的训练,提高了我们应对突发状况和处理矛盾的能力。我们学会了怎样保持冷静和理性,如何正确与当事人沟通和协商。这些对于我们日后的工作非常重要,能够提高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管理水平。

通过这次城管执法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城市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挑战,也加深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我们不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的职责,为城市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我能把这次培训的收获和体会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最后,衷心感谢组织培训的领导和执法专家的辛勤付出和指导,感谢他们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

第三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非常荣幸参加这次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这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内容丰富,都是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必需的常识。这对我们新进单位的员工特别是刚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帮助很大。

通过学习应知应会知识,让我这个新xx人进一步了解xx、认识xx,更好的融入到xx的环境中去,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礼仪和沟通这两节课,让我学习了很多人际交往的常识,很多平时不注意的细节问题通过这两节课的学习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学习公文写作,让我比较系统的学习到公文写作的规范,这也是事业单位中会经常接触的基础工作。廉政知识的学习要求我珍惜岗位,善待人生,勤于学习,以德修身,实干为民,平安一生。

当然,在此次培训中体会最深的还是三个早上的劳动实践,通过这三天的劳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环卫工作的辛苦,我也用三天的实际行动向这些城市美容师表达了敬意。在劳动的过程中体会到让市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城市美容师的劳动成果,只有共建共享,城市才会更加干净整洁。

城市的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与数字城管工作息息相关的一项内容。所以说此次劳动实践对于我——作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而言,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的。切身参与到环卫工作中,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更懂得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我人生道路积累了宝贵的财富。

作为一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目前对工作岗位的了解还不够多,经过这次上岗培训,比较系统的学习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常用基础知识和技能,也让我认识到了自身所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重要的还在于为我理清了方向,让我更加明确的了解了自己在新岗位上所缺乏的技能,以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该具备的素养。

对于今后如何做好工作,我认为应强化三个意识:

第一、强化服务为民的意识。在这次劳动实践过程中,深深体会了劳动的艰辛,同时我也在劳动过程中,与环卫工人交流,与社区居民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走基层,增感情。通过对他们的了解,也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城管局是行政执法单位,接下去我也会考取行政执法证,拥有行政执法权。那么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呢?这就要求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公道正派,才对得起人民赋予我们的这项权利。

第三、强化终生学习的意识。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不想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只有不断的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通过学习可以拥有更多的知识,在工作过程中也才有能力讲究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第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这部法律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改革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十分重视,在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此可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法律上已有坚定的法律依据和明确要求。

第二,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些规定清楚的表明,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有权设立和调整其工作部门,并确立其承担的责任。《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赋予了充分的调整权利。

第三,根据我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法制要求和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批权(行政许可证)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行使,是为了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相互又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处罚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这样从体制上克服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要求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也就说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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