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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00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02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月26日下午,县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会在泗阳大剧院召开。听了清华大学教授范玉顺的讲座,我深受启发和教育,他的整个讲解,理论丰富,通俗易懂。作为一个城管工作者,我想就城管工作实际情况,谈谈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看法。
城市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旋律,其视觉载体表现为城市市容的有序,良好的城市市容、生活环境折射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城市形象。城管执法一直处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许多热、难点问题都与城管工作相关联。为此,如何在管理中促进环境优化、促进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发展,充分体现了“三分建、七分管”,显得尤为重要。
城市管理的目的,既是政府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又是改善市民生活方式由陈规陋习、低级趣味向文明健康方式过度,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引导、规范、治理、服务的具体体现。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多角度、多层次的含义,需要大智慧来运筹和科学管理,也就是在建立一个权威、集中、高效的'运行体系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全社会各个层面支持和配合的积极性,才能使管理有效运行。
目前,还没有一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只是国务院和省出台的市容环卫条例作为执法依据,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撑,使城管存在于法律的真空地段。而且城管执法手段单一,惩罚违法力度不够,对有效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显得软弱不力。
另外,执法环境与公众道德导致社会上对城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是群众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期许较高,另一方面是城管工作在服务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导致社会舆论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为此:
一、牢固树立为民观念。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定好位。首先要树立人民城管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意识,加以推动。二是会服务。确立城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服务。三是重细节。坚持从大处着眼、细微入手,实施精细城管。
二、不断强化管理措施。针对我县城管工作现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一是抓宣传。坚持不断地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争取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文明、整洁、有序的和谐泗阳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二是抓长效。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准管理,做到责有所归,事有人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狠抓“五脏五乱”的源头治理,提升泗阳的品位,提高泗阳的对外形象。三是抓督察。按照自上而下、处罚具体、严格统一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作风硬、业务熟、工作好的执法队伍。四是抓落实。把抓重点、抓落实与抓工作绩效考核相结合,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坚定不移地把城市管理工作推上新台阶。五是抓服务。我们要牢牢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管理城市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强化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中体现监督管理,在监督管理中促进服务。
通过此次学习,让我更加深刻理解城管工作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全社会人共同来参与。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使我县的市容环境状况有一个质的飞跃,实现拥堵少、秩序优、效率高的目标。
20__年,__社区城市管理工作在社区党工委、社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建设健康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健康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群众文化卫生素质为目标,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升管理队伍素质
社区始终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持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社区及时调整了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工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社区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担任,组员由社区城管专干、居委会主任、小区物业、驻社区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按照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实行目标管理,做到了责任到人,各负其责,确保了创建文明城市及健康城市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脏乱差现象和死角卫生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清除,努力营造了优美、舒适、清洁、卫生的人居环境。绿化美化社区环境,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在宣传环保法规,提高居民环保意识的同时,不断扩大绿地面积,种树种花美化社区环境。经常组织社区“环保志愿队”,在社区维护绿地,派出专人养护绿地。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参与“绿化社区、公益环保、美化家园、节水家庭”的创建活动。让优化美化环境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绿色”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居民群众美化家园的积极性和环保意识得到不断提高。结合“爱卫月”活动,组织了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开展了为期一月的爱国卫生活动,并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等向居民宣传文明祭祀,达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
二、加强日常管理,提升市容质量
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深入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首先从摊点整治入手。年初,组织志愿者队员对辖区内主、次干道的各类违法摊点和倚门经营进行了彻底整治和取缔,并清理死角垃圾和净化楼道,实行了严格的拉运和清扫保洁制度。对平房背街小巷、楼道、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垃圾进行了整治,全年共开展集中整治__次,清理死角垃圾__3车次;对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了定期巡回治理;切实净化了大街小巷环境卫生,摊点摆放有序,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三、加强爱国卫生活动,推进除四害工作
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社区及辖区单位都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工作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小结。除四害工作,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年初成立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宣传和环境防治的力度,在春季灭鼠和夏季灭蝇工作中,共清理四害孳生地多处,始终坚持室内重点防范,室外统一灭杀的科学方法,努力做到“四不漏”,今年共投放灭鼠毒饵6箱,达到预期的效果。继续按照“以块为主,条保块管”的原则,实行了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清洁城市,从我做起”这个主题加大了宣传。特别在今年4月份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中,举行了大型卫生宣传、义诊、宣讲等系列活动,受教育人数达8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份,把爱国卫生月活动推向了高潮。
四、加强违章建筑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违章搭建是百姓反映非常强烈的问题,社区加大了违章建筑管理力度,通过各项措施的出台和落实,有力地遏制了违章建筑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86份,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义务,使“四包”率达到了__%。同时,社区对各签订单位及个体门店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坚持每月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社区,基本形成了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大家管,大家治的良好风气。
一年来,我社区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继续将全域无垃圾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工作中不留死角,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使社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加深管理认识,融入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转变执法理念
这次执法培训,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落实科学发展,争创市民满意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行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市、县政府法制办和县局的安排,近日,我参加了20xx年度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尽管培训时间比较短,但在县府办、法制办的细致准备下,在市法制办老师的生动讲解下,还是取得了很大的收获。
一、法律需要被信仰。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过一句人所熟知的话:“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如果没有社会成员对法律的信仰,所有的法律都只能是“空中楼阁”;只有法律被所有人追求和信仰,让法律占据心中至上的地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此,必定人人守法,人人依法。
二、执法程序须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专门提出“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行政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增强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首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亮证、调查、制作法律文书、告知救济方式等程序,要做到案件经得起推敲、经得起复议、经得起诉讼,坚决避免因程序原因导致的复议或诉讼败诉。
三、行政执法要合理。
合理性是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要求。首先,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四、执法目的是为民。
人民利益是党和国家立足的根本,是当前一切工作的努力方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就是要维护好人民权益。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要始终坚持为民监管,以人为本,把切实保护好人民健康和生命权益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根本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依法行政事现代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处于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一个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者,我认为必须加强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法律信仰、规范执法程序、合法合情合理行政、做到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树立并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五个监管”,依法行政,为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加深管理认识,融入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转变执法理念
这次执法培训,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落实科学发展,争创市民满意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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