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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半年多的努力和等待,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司法警察。回想这段时间自己的付出和收获,没有一点点兴奋,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淡定,似乎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第一次看到法警的身影是通过电视媒体。审判现场头戴警帽、身穿制服、身子挺拔、表情严肃、目光坚定,站在法庭的前方,给人一种威严、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当时就觉得这就是法警的形象。他们的'工作就是将违法犯罪分子押送至法庭接受审判,是惩恶扬善的排头兵!
转瞬即逝,两个月的工作学习不仅让我对法警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加深了对这份工作的理解。
一、维护审判秩序,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值庭是法警的主要工作,根据以往庭审的经验,难免有当事人在庭审现场发生冲突的现象,这就需要法警迅速反应控制现场及当事人,恢复法庭秩序。
二、提解、押送、看管嫌疑人。这个环节最容易发生意外。当事人的情绪不稳定,难免有意外举动,导致事故发生。这就需要我们有预判事件发展的能力,提早做好应急预案。
三、门岗检查,既要保持严肃谨慎,对来往人员进行认真的检查、询问;又要学会“接地气”,如何正确与人交流,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被服务的态度。比如:有的人性子急,说话应该抓重点;有的人性子慢,说话注意调理清晰。
“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对于我一个新入职的警员来说,一切都很陌生,工作经验、方式方法都要重新积累、学习。领导和同事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让我能够尽快融入到法警队这一集体中,逐渐完成身份的转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需要强化理论和业务实践,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我,准备好了!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针对司法警察队伍中存在的贪污受贿、私放人犯、安全检查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当事人持刀伤害法官等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10年10月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国司法警察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一活动,提高司法警察整体能力素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吏意义。
在这个活动中,通过学习有关案例,确实为法警队伍中存在这些问题感到担心,作为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长达20余年的我,对于司法警察贪污受贿从前闻所未闻,因为在日常工作中,法警工作都是和犯人打交道,提押、值庭、还押、送达、安检等这些工作单调乏味且繁重劳累,从来没有人有事求于法警,有人说法警工作无职无权,因此我认为作为法警贪污受贿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想不到的是在这个队伍中存在着这种现象的出现,确实值得我们警惕。而对于私放人犯我们想都不敢想,因为我们知道私放了一名罪犯,就要几个人进去,现实也是这样,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脱逃事件证明了这一点,他们放了一名出来,就有五名(包括刑庭长在内)被逮捕。上至院长下至法警都受到连累,这样做有价值吗?我记得很多年前就发生过一起案件,一名法警提押一名被告人上厕所,厕所里隐藏一把被告人家属放的枪支,用报纸包好,被告人用枪支将法警打伤后逃跑,造成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就是个别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丧失了最基本的立场和原则,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和恶劣影响。安全检查工作一直来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一个重点,但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自从在湖南省永洲法院发生事件之后,各级法院都采取措施加强了安全检查工作,配备警力,但还是由于存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又发生了当事人持刀伤害干警的事件,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里法院系统就发生了两起持枪持刀杀害伤害干警的事件,并且都和法警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都是由于法警队个别的干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所造成的,而且再后造成法警受处分或开除。
“法警工作无小事”这是高院法警总队领导告诉我们的一句话,也我日常工作中经常告诉同志们的一句话,近几年来,法警队伍不断增加年轻警力,这对于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十分有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工作责任心不强、警惕性不高,工作作风散慢,认为法警待遇低,不安心在法警队工作,特别是一些聘用制法警,由于工资待遇与正式干警相差大,工作任务一样,难免有工作情绪,这就容易出现思想问题,因此最高法院决定在法警队伍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我认为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及时的,我相信通过开展这一活动,必定会提高全体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造一支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优秀司法警察队伍。
近年来,各地公安系统日益重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岗位大练兵”、“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懂四会”、“三通晓、四熟悉、五能够”、“特色练兵”活动,各地公安民警在“专业素质、岗位技能、执法理念”等方面都接受了深入细致的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已成为了公安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竭动力。但不得不承认,我们的教育培训工作目前仍存在很多不足,整体上,我们民警教育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实效化还不够理想。在具体实施上,教育培训理念、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方法、教育培训考核、教育培训激励、教育培训效果评估等方面工作存在明显欠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效能的充分发挥,使教育培训这样一件好事办得还不尽如人意。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为为什么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怎样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为谁实现民警教育培训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指导思想。我认为,解决当前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必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民警队伍状况实际,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创新。
一、创新民警教育培训理念
行动的先导是思想,理念制约着行动。创新理念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因此,我们要在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激励等方面进行有效改革创新的基础上,引导广大民警树立与教育培训工作相适应的理念:
一是树立“教育培训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的理念,即明确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事关重要公安工作全局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公安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从整体上营造民警从业危机感、竞争的压力感和展望未来的求索感,使民警认为来参加培训是为未来投资,是为生存而学,为发展而学,主动要求参加教育培训。
二是树立“参加培训就是工作”理念。即参加培训就是工作,学习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
三是树立“提高学习力”理念。即教育培训中注重培训学习能力,使民警在工作和生活中会学习、会思考,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二、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是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是引起民警培训兴趣的直接动力。现行的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往往主要以每年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求学习的内容、上级的文件、各级领导讲话、相关纪律规定和常规的警务技能为主。以扬州为例:民警参加培训都要接受队列礼仪、内务条令培训,一遍遍重复培训。而在调查中,目前民警更多需要的是以心理矫治、群众工作方法、计算机操作应用、所在岗位技能、信息网络工程、警务器械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因此,创新民警教育培训内容,势在必行。
培训内容的确定要根据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实际和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民警的现实培训需求,做到“全、新、专”,“全”就是教育培训内容面广,项目分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警务技能、网络工程、警察装备、侦查破案等知识。“新”就是培训内容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深化。“专”就是注重培训内容凸显民警专业化建设特点,注重以“治安管理、刑事侦察、心理矫治、网络工程、情报信息、法律法规、群众工作等专业技术性知识为培训内容中的重要项目。
三、创新民警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公安工作的知识体系比较丰富,治安防范、侦查破案、政工纪检、维护稳定、公安行政等涉及多个领域,其中又分出多个学科,可以说,知识涵盖面十分宽泛,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科学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来完成如此繁重的教育培训任务。而目前我们往往只是简单采用全面培训的方式和全员培训一项内容的方式,效果只能是蜻蜓点水。还有我们说教的单一教育模式和纯理论内容的“满堂灌”、“抄笔记”、“写心得”等传统方法,已经日益提高不起民警的学习兴趣。因此,我们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必须进行创新。
四、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
现行教育培训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或效果不明显,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与各级民警的切身利益相挂钩。
首先应建立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一是建立教育培训奖惩制度。在确立教育培训目标后,对完成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相应的表彰。二是建立优秀人才推荐机制。通过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实施教育培训情况动态管理,成为公安机关挑选人才及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对教育培训中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民警宣传力度,为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应完善教育培训考核体系,一是要明确各级领导责任、把民警的教育培训列入公安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总体工作目标和政绩考核指标。二是根据教育培训特点,制定切实可行、公平实效的考核细则,进行严格的考核评比。三是建立民警训前、训中、训后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在每个课程的教育培训前,要深入的调研,对参加民警的业务素质、年龄、本科目知识的需求状况等基本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培训中,通过组织考试考核和知识测评,随时对民警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培训后对民警回到工作岗位知识转化能力进行跟踪考核,将整个培训过程考核情况计入民警教育培训档案。
五、组织教育培训效果评估
培训效果的评估,是指公安校在开展培训之后,采用一定的形式,把培训的效果(民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履职能力、工作进展等)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表示出来,从评估的深度和难度将培训效果分为4个递进的.层次――反应层、学习层、行为层、效果层来进行评估:
反应层评估是指受训人员对培训科目的印象如何,包括对培训科目、教师、设施、方法、内容、自己收获的大小等方面的看法。结合民警培训工作,反应层评估的主要方法应采用问卷调查。因为问卷调查易于实施,通常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如果设计适当的话,反应问卷调查也很容易分析、制表和总结。具体实施既在培训项目结束时,收集民警对于培训科目的效果和实用性方面的反映。
学习层评估是目前最常见、也是最常用到的一种评价方式。是测量受训人员对原理、技能、态度等培训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我们运用学习层评估可以采用笔试、实际岗位操作和工作模拟等方法来考查。
行为层的评估指受训人员培训后在实际岗位工作中行为的变化,以判断所学知识、技能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具体实施是,在培训结束后的一段时间,由上级、同事、下属观察受训民警的能力在培训前后是否有差别,是否在工作中运用了培训中学到的知识。
效果层的评估上升到组织的高度,即判断培训是否对公安改革与科学发展具有具体而直接的贡献。可以通过一些指标来衡量,如政治理论水平、完成任务数据、岗位执勤状况、民警精神面貌以及外部对公安各项工作评价等。通过对这样一些具体指标的分析,从工作全局来观察教育培训工作带来的效果和收益。
总之,公安工作正处于变革大潮之中,向着社会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大步迈进。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公安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以十七大精神统领民警培训教育工作,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这样才能跟上公安事业发展的步伐,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业务精通”的公安民警队伍。
时隔三年,我再次踏入警察培训之基,参加了由高院组织安排为期半个月的全区司法警察警衔晋升培训,开始了我的第二次“军营”式生活。
刚到培训基地,办好相关的手续,经过简单的打理之后,一阵阵急促的哨声响起,来不及多想,立即着装,紧急跑到训练场集合。全体队员集合完毕后,负责此次培训的领导作了简单讲话之后,把这次培训课程内容、训练科目、作息时间等有关安排一一告知。来之前,原以为对我们这些老警来讲,培训会相当的轻松,有“休闲度假”之想法。事实并非如此,到了之后才知道,不管是培训内容,还是培训领导乃至教官,与三年前相比不但没有放低要求,反而计划更加周密、要求更加严格。当天下午,我们就进行了整队、队列与操练,以及晚上体能训练。第二天,就开始了体能测试,一系列的安排让我感觉到,魔鬼式的训练开始了。
训练场上,无论是倾盘大雨还是列日当空,都会看到我们整齐的步伐和听到洪亮口号。身为老警的我们,对于这些技能的动作要领已能熟练操作,但教官对于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站姿还是耐心地讲解和示范操作,有时为了纠正一个细微的错误,教官们会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重复着,直到做到标准到到位为止。此时我就疑惑,为什么已会的动作,教官要费那么多时间来示范和讲解,为什么为了纠正一个小小的错误,要我们反复地练习。实践出真知,经过连续几天的训练,让我体会到,站姿,体现了司法警察精神风貌;动作,体现了司法警察对工作的一丝不苟;队列,体现了司法警察活跃敏捷的思维。
每天,当哨声催促着我们操练的时候,当我穿上训练服,踏上训练场,与来自各区地法院系统的3百多名同志一起出早操、走队列、打擒敌拳的时候,当我们喊着洪亮的口号、打出一个个整齐有力的动作的时候,我为我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司法警察感到无比的骄傲与自豪。
此次警衔晋升培训,高院为各单位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我们也借此平台进行互相学习、互相交流。正是有了这样的的平台,在训练中,我们做到相互帮助、相互督促、相互配合;正是有了这样的平台,我们在课间休息中谈笑风生,畅谈体会;正是有了这样的平台,我们才能忘了训练中的疲倦与伤痛,由被训练转变为主动训练。本人也通过这个平台,思想觉悟得到了提升,警务技能得到了强化,业务知识得到了提高,身体素质得到了增强。
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准军事化的武装力量,是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后盾。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10月10日召开全国法院司法警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经过一个月的学习,深刻领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如下:
一、做好本职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切实抓出实效。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院全面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做好个人本职工作,有力的保障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们每个司法警察都应该做到的事。
二、加强个人纪律作风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说,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是提高司法警察能力素质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措施,是保护司法警察、爱护司法警察的具体举措。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是司法警察有效履行职能的根本保证。司法警察“工作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加强个人工作细节,努力做到行为规范,培养出“执行命令坚决、职能履行规范、警容风纪严整”的工作作风,为有效履行职能奠定坚实基础。
三、打牢思想基础、分析查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提出,上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的指导,及时帮助基层法院解决警示教育活动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注意研究基层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并深入剖析、着力解决,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经验并延伸为长效机制。
1、注重打牢思想基础。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干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证。坚持以思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以职业道德教育
为基础,以树立“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目标,抓好个人思想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2、注重分析查摆问题。“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人为镜,可知得失”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就是我们的活教材,就是我们判断是非得失的镜鉴。对照典型案例,认真分析和查找本职工作中的环节是否存在类似问题,主要原因是什么,进而找出个人思想上,工作上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紧紧围绕警示教育活动明确的重点检查内容,对照"五个严禁"、"廉洁从政若千准则"和司法警察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四查四看”活动,把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透。
四、抓好个人问题整改
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要认真贯彻边整边政原则,努力在提高觉悟、深入剖析、改正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要紧密联系典型案例,针对自查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的措施。对查找出来的一般性问题,要通过自我教育,认真查纠,及时有效地予以解决;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短期内进行改正,要实实在在的查,要认认真真的改,要真正解决问题!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学习,加强了个人纪律作风、打牢了思想基础,摈弃了以前不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崭新的面貌和更有力的保障为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确保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一名各级法院党组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自己回首也能无愧的优秀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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