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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城管执法队伍的理论基础,拓宽知识视野,优化队伍形象,提高队伍的执行力和凝聚力,根据20xx年城管局主要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xx年春季业务培训活动,此次培训所学知识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对今后在工作中思考问题、处理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上都有很多启发:
培训伊始,我们就聆听了局负责人以"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为宗旨,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塑队伍形象,不断增强全体城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的讲话,通过这些我们不仅得到了激励,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坚定了做好各项工作的信心。
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军训又一次让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记,站军姿,练转身,走正步,练队形。无数次重复的口令曾经让教官的嗓音沙哑,无数回对动作的`纠正也曾让教官眉头紧皱,虽处于乍暖还寒的初春,但一遍遍的动作示范却让教官的额头布满汗滴。没有鲜丽的外表,橄榄绿的制服下掩盖不了我们的认真,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
下午的理论课是局领导特意请来的专家、教授为我们讲授了市综合管理,建设城管的知识,传授了城市经营管理的各种理念,使我了解到城管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学习了城管的职权与责任,以及工作的纪律与规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也是此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学习与自学,使我进一步领会到要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要求,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虚心向群众学习,诚心接受群众监督,始终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通过学习以及一年来的自身体验中,使我对城管工作的现状、执法的经验、教训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在坚定了信心的同时,也使自己更多的思考着如何才能更好在做好城管工作。面对着当前城管执法对象复杂,工作强度大,我更应该要求自己踏踏实实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一个好的工作业绩、时刻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好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理念,争当城管先锋创佳绩。
"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生活更幸福"是城管人的使命,我相信海安新一代的城管人一定不辱使命,用心血、智慧和汗水让城市的环境更美好,让市民的生活更幸福!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xx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xx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xx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
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
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
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走上城管工作岗位已经十多天了,通过这段时间的行政执法实践,我对城管工作的认识逐渐从模糊走向清晰,充分感受到了城管工作对维护城市面貌、促进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现简单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在走上城管工作岗位之前,我对城管的认识存在着一些误区,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城管的工作领域不是十分的清晰,以为城管主要是对小摊小贩进行治理;
二是对城管工作的重要性不甚了解,认为城管可有可无。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意识到我之前的想法是很狭隘的,城管的工作涉及到市容、市政、园林、环保等多个领域,对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维护公共秩序不被扰乱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没有城管,小摊小贩占据道路妨碍交通会得不到解决,工地外运渣土污染路面会得不到解决,商业宣传噪音扰民会得不到解决,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遭人破坏会得不到解决。观念的转变给我带来了更加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我也意识到了城市管理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其困难之处就在于我们面对的往往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民众对他们的同情往往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对法律的尊重。要想扭转这种不利的'执法环境,非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必须长期加强宣传,宣传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于民”的本质,宣传良好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对大家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在情与法发生冲突时,要学会正确的取舍。同时,对我们执法者来说,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自身法律修养和执法水平,做到法律法规适用准确,程序合理,另一方面要增强自己的服务意识,更多地把自己定位成一个人民群众的服务者,增进交流,拉近与执法对象的心理距离。对待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为主,但对待一些屡教不改者,我们则必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做到该罚的罚,该取缔的取缔。
操场上,我们挥汗如雨,刻苦训练,只为队列会操时那整齐划一的动作;课堂上,我们认真听讲,努力学习,只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休闲时,拔河比赛,黑板报比拼,文艺演出,文体活动精彩丰富,其乐融融。这就是20xx年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生活,紧张而又丰富,在这里,我们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这里,我们锻炼提升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在这里,我们更认识到城管工作的一份责任,一种担当,那就是要“为人民管理城市,做人民满意城管。”
城管执法事项多,执法对象多为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城管的这些执法特点注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平坦。通过此次培训:作为新加入执法的人员,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换角色,以公职人员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
城管执法是项公务活动,不仅代表着城管队伍的形象,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言行不当,轻侧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重则可能印发一些冲突,损害队伍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作为新入职的执法人员,我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慎言慎行。在日常的执法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群众的不理解,摊贩的言语冲突,对此,我要保持克制的态度,冷静处理,耐心,细心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做到文明执法,树立城管的良好形象,让群众的`对我们执法活动满意。
二:加强学习,以扎实的业务能力推进工作开展
执法者是法律的践行者和实施者,只有拥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让法律的尊严得到应有的维护。为此,我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日常执法中常用的一些法律条例,要牢记在心,努力向书本求知,于此同时,我也要向实践求真,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合适的法律,处理违法行为;我还应当向同事求教,学习他们与群众沟通的技巧,列如:在对待本地的人时,多用方言与他们沟通,在对待外地人时,用普通话沟通。只有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更好的为人民管理城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培训虽已结束,但城管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将已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去,做好自己的工作,提升自身的能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离不开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秩序,离不开一支城市管理的精英队伍―城管。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的城市管理水平和执法技巧,组织了为期三个星期的春季培训。这次培训不但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还将强化“1%的执法,99%的服务”的执法理念。现就培训中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短短的一个月每天上午的军训,我深深体会到城管的半军事化作风,严谨的工作态度,下午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了行政强制法、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如何规范一般程序案件的办理及优秀管理城市、示范路、示范社区标准及要求等。让我们进一步掌握业务知识的同时还能够拓宽视野,不但从执法的角度去了解城管这份工作,更加能够从被管理者的角度去了解我们的工作,做好我们的工作。
二、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理念
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平时要不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管理的同时要不断宣传法律法规,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三、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
牢固树立权利就是服务的意识。我们要坚持把文明执法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为民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心为民系、难为民解,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更要带头履行职责,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心、用情执法,积极发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最后在我们的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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