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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培训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硬,执法为民的新时期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所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员进行了为期5天封闭式执法培训。培训中,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让我们一线执法队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加深管理认识,融入执法工作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市民对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城管行政执法作为一支历史并不悠久的队伍,全靠队伍自身摸索,探究,不断发展到今天。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尤其在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之后,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这些都成为制约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障碍。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执法工作到不到位,作为服务对象的市民是最有发言权的。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一线执法队员转变执法观念,强化“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于城市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问题,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在执法过程中要时刻牢记,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落实科学发展,争创市民满意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xx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xx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xx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
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
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
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培训老师在培训当中讲了很多的销售例子,通过这些例子我也是更加的懂得了有些销售技巧该是如何的去在实际中运用,之前我的确是没有做得那么好,销售技巧并不是学的越多越好,而是要会用,会熟练的去运用,那么才算是自己真的学会了,这次也是如此,在培训里,老师反复的就一个技巧讲了很多的例子,我也是才知道,原来一种方法在不同的客户,不同的时间段,使用都是不一样的,也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去调节的,而不是死板的使用,那样的话其实并不是真的彻底学会了。只有根据不同的客户去按照具体情况用,那么才算是真的理解了这个技巧。
销售的方法和技巧有很多,但归根结底最终还是要去满足客户的一个需求,其实不管前面你说得多么的好,如果并不是客户需求的,你说得再多,准备的资料再如何的充足,产品再好,客户还是不会买单的,在培训里老师也是重点讲了该如何的去挖掘客户真正的需求,而这也是最难的,只有懂得了客户的需求,那么其实销售就变得简单了,在客户需求的条件下去满足客户,那么销售自然也是能成功的。而在培训中,我也是懂得了,之前我做的一些销售工作并不能得到客户的青睐原来是这样的原因,而非是我的准备不够,而是我并没有去了解到客户的一个需求究竟是怎么样的,那么自然销售也是进行的很艰难,而且也很难最后能成功。
在培训里,我学到很多,老师也是讲得特别的细,让我明白原来做好销售并不是那么得容易,看起来做销售的入门很简单,但是真的做到精深,做到优秀真的特别的难,我要学的也是还有很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先把这次培训所学去运用,让其成为我自己的工作能力,然后还要继续的去学习更多的销售方面知识,来提升自己。
三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过硬,执政为民上水平的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各大队、一县三区区域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封闭式执法培训。课上,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办就执法权限与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对城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自己的追求(衣、食、住、行)和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
由于历史原因,城管没有一个行业指导部门,全靠队伍边管理,边探索,能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高层开发商、中层小店、低层小摊小贩、弱势群体)。
管理上涉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队员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不强,服务部到位等。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发言权了。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在“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中,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
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十乱”行为,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因为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扣“三保一弘扬”,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加了这次教师业务能力提高培训,认真聆听肖国林局长《对教师专业发展的几点思考》及杨芳主任《如何有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讲座,接下来就是跟岗在城关学校听课,在听课中我深感自己存在的不足,学习了老师们很多好的教学方法,培训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4天,但是我却受益匪浅,对我影响很大,给了我很多启迪,使我对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更深的理解,对我的工作也有很大的帮助。
课程提出了新的课程目标和理念,要求我们建构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教学方式,“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建构有效的课堂教学,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培养符合新课程目标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新课程似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课堂,使沉闷的课充满了活力。
在传统教学中,教学过程是一个封闭循环的,忠实而有效地传递课程的过程,教师的教学过程就是传授知识的过程,教师怎样教,学生就怎样学,从而使得教学过程显得呆板和僵硬,导致课堂教学缺少活力,使教师和学生的个性没有得到张扬。相反,尽管新课程改革才刚刚起步,还处于探索实验阶段,但教师的教育观念却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新课程的理念也在广为传播,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学生的学习生活开始发生变化,课堂出现了师生互动、平等学习的生动画面。教师不再是简单的灌输、解疑答惑,而是作为一个引导者、参与者,引导学生去发现,去探索。课堂上呈现出了师生互动、生生互学互教的充满活力的学习场面,不再是过去的教师“教”学生“听”的课堂情景,学生的学习方式和思维方式发生了质的飞跃。原来的“被动学习接受”变成了现在的“主动发现学习”,普遍形成了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方式。新课改使得学生的胆子大了,敢于提问,敢于质疑了,他们变得特别活跃,更有积极性了。传统的教学课堂是“填鸭”式的,学生主要是听,被动地回答问题,读书,做笔记,新课改之后,学生是主动地提问题,积极讨论、大胆质疑,他们要想,要动,要做。每个人都在想办法、动脑筋,同学之间互相补充,一堂课变成一场辩论会,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新课程要求教师角色转变,由传授者、“xx”、“裁判员”、“演员”、“家长”转变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研究者、指导者、组织者、合作者。要虚心、诚实、真诚地走进学生的学习生活,走近学生的“心田”。尽管这对于教师来说很难,但是教师们却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勇气,在教学思维、方法、手段等方面都有了求变的意识。
不管处在任何时期我们都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尝试新的教法,勇于创新,自我反思,改变过去的、传统的教学方式。教师是学习者和知识之间的中介者,不光是传授知识,而是包括知识与技能,思考解决问题,情感与态度等等,教会学生知识,教给学生方法,教给学生独立和生存的能力。
业务培训活动即将落下帷幕。此次业务培训活动将培训讲座与队列训练、业务知识与队伍管理、法律法规与案例点评等有机融合,在教与学、动与静、听与练中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以学促变,为实现“为人民管理城市,创人民满意城管”的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现将个人培训心得总结如下:
一、温故知新,学新知新,拓展工作新思维。
此次培训重点学习了《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如何规范一般程序案件的办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及《做城管最好的一员》等课件,通过各位专家、教授的讲解,让我们懂得了相关法律如何组合运用、怎样得到最佳执法效果、当前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对策以及一名优秀城管人应该具有的各项素质能力等;士气高昂、精神振作、姿态端正、作风严谨、队列整齐、动作规范的队列训练强化了时间观念、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培养了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更好地做好当前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二、强根固本,拓展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堂“醒脑课”,一剂“强心针”,更是一场“持久战”。在各项工作的开展中,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把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与市委提出的“双创双争”、县委提出的“炼为民之功、融干群之情、领发展之先”贯穿于工作中,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之本,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工作之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之落脚点。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做到人人都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即“三懂三会”: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执法办案、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会执法办案就是能办案、要办案、办好案;会管理服务,就是寓服务于管理中,在管理中服务;会群众工作,既能做执法员又能当宣传员,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塑优秀执法队伍。
为人民管理城市,群众满意不满意,首先要看执法人员能否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执法过程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行政执法中,要牢牢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以教育和疏导为主,大力实行行政指导制度,注重宣传解释,善于化解矛盾,让市民乐于纠正错误,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达到办理一件,教育一片,巩固一方的作用。要积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微博、信息报道等平台,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传播城管正能量。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城东中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以群众路线为总线,以依法行政为基石,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全局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严格规范户外广告管理,高压整治违法建设,统筹兼顾,全力做好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和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的'工作。同时,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打造成一支团结协作、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务实创新的城管中队。
我坚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执法大队的正确指导下,城东中队将一马当先、勇于拼搏、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再攀新的目标,实现新的突破,为打造特色鲜明的智慧城管、人民城管、精品城管、满意城管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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