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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优良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小学中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教室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教室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城管窗口是城市行政管理执法的延伸和补充。窗口设立和新增的行政审批许可的根据有两块
一块是国家的法律和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治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等;另一块主要是各省以及各城市制定的各类城市管理条例、 规定和办法。以苏州市为例,主要实行的是《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江苏省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等。
一、现状 城管窗口除了在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有设立外,现在各乡镇上的城管中队也都设有对外窗 口,主要就是负责以下几个方面: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 开挖审批;树木砍伐、移植许可审批等事项。通过笔者了解发现,市一级城管窗口所受理的绝大部 分业务内容为户外广告设置行政审批许可,第二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只占 很少一部分,另外,还有为数不多的市区树木、竹、地被植物及草坪砍伐、移植、截干、切根等许 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迁移、拆除许可等。而笔者所在的经济开发区城管窗口 09 年 4 月-12 月办 理户外广告共 28 件,道路开挖共计 84 件,其他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临时占用等共计 6 件。在户外广告中沿街店面招牌占了 21 件而其他户外广告占 7 件,在道路开挖审批中设置道口占 20 件,其他类型的道路开挖占 84 件。
二、存在的问题 许可项目收费标准不统一。笔者所在的城管窗口,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前来申请城市道路开 挖审批事项的人员经常向笔者反映,笔者所在地与市一级的行政服务中心收费标准不一致。类似的 工程量在市一级的服务中心要比笔者所在地的费用要低。通过了解,笔者发现,市一级服务中心城 管窗口对于工程量的测算是由市政有关部门进行的,再由他们反馈给城管窗口。笔者认为,引入专 业化的工程评估,虽然手续上有点繁琐,但可以使许可项目的收费更加专业化和透明化,也可以使 申请人对所产生的费用更加的信服,增强了窗口的权威性。
窗口设置重复。除了笔者所在的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外,其辖区内各个乡镇上的城管 中队也设置有对外窗口,其部分职能与开发区城管窗口的职能存在一定的重叠。这些窗口设置的初 衷是为了方便各乡镇的企业和群众而设立的,使他们不出镇(社区)就能感受到方便和快捷。这样 做,客观上分流了一部分的业务量,减轻了主城管窗口的负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城管窗口的 主体性和唯一性却提出了挑战。
窗口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城管窗口所涉及的业务如城市道路开挖审批事项,和市政管理有着 紧密的联系,尤其是对各种道路的开挖赔偿(补偿),此外,还需掌握园林绿化方面的一些基本知 识。就笔者所在窗口而言,比如新进在编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主要就是由本人提出培训申请,然 后是被派到市一级的服务中心城管窗口实地学习,时间控制在一星期左右;其他人员,如合同制工 作人员,则是把培训放在了日常的工作中,靠有经验的同事传、帮、带,在解决实际的问题中提高 业务能力,比起纯粹的学习理论知识而言,更多的是实践。但是,这样做缺乏了系统性和专业性的 理论指导和支持。短时间内,可以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时间一长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脱节。窗口在 实行轮换制的同时,是否也可以考虑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 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和户外广告审批没有一套完整的软件,只是分别建立了简单的一些电子档 案,如 word 和 excel 文件,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等并不是由系统软件生成,笔者所在的窗口目前 的档案可满足基本的查询需要。是否可以考虑增加一套软件系统,把城市道路开挖审批、户外广告 审批、城市道路占用审批放在一起,这样一个甚至是多个项目的审批流程就能在软件中完成:从资 料录入------受理通知书------决定书------送达回证------许可证实现一步到位, 另外还可以进 行实时统计、查询,大大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执法水平, 12月13日,嘉兴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各科室、中队相关负责人赴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学习考察城市管理工作。
考察组人员首先实地察看了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古荡中队制度建设、星级中队建设、执法装备配备以及城管队员的保障等情况,听取了杭州市西湖区城管局有关队伍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以及执法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西湖区城管执法局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坚持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将自产自销农户集中到封闭式小区内,划定农产品疏导点集中管理,并将管理权力下放到各社区,让社区干部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将社区监管纳入年底考核中。既解决了农户卖菜难、市民买菜难的问题,也减少了流动摊点,改善了城区秩序。同时,西湖区城管局还根据本地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单位绩效考核制,不断深化管段基础责任制,推行执法队员全员绩效考核制,实施重点工作督办制,建立健全监管巡查机制、序化管控机制、保序责任制,并积极探索将执法融入监管、将执法融入建设、以建设配合执法、以监管配合执法的管理新模式。西湖区城管局在信访工作上创新工作模式,制作了便民服务卡,实行一对一服务、投诉半小时到现场的承诺制,有效减少和避免重复投诉、恶意投诉,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通过此次学习,对杭州市城管理念、城管体制、城管作风、城管形象等工作有了耳目一新的感觉,进一步开阔了眼界,理清了思路,特别是对建筑渣土管理、市容市貌长效管理、信访工作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有了深刻认识,并交流了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杭州市城管工作的先进经验对提升港区城市管理水平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下一步将结合港区实际,创新管理方式,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七月份,我校请来了市教育局法制科的赵科长对全校老师作法制教育讲座。
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
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三是自身建设有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家长告学校,老师”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我重点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我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推进各项事业顺利健康发展。在学法用法过程中,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努力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决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言论行动符合法”。在用法方面,我的体会是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进行决策。我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通过管理法制化,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了班级管理的持续性和连续性。二是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多年的班主任工作使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小学教师言行举止是无声的命令,身教远重于言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我首先做到,为搞好班级的管理,推动全面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三是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不出问题才不正常。每当这时候,我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使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提高教师对教育法律法规的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活动的通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让我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 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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