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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督察培训心得体会

2023-10-04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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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城市管理执法是管理城市秩序和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公共秩序和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从业者,我们有义务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素质,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参加城管执法培训后,我深有体会,下面我将就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一、重视法制知识的学习与掌握

城市管理执法是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的管理行为,因此,了解法律和法规是执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执法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是我们学习的重点之一,通过学习知识点和案例分析等方式,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的适用和处理复杂案件的方法和技巧,对于提高执法水平和把握执法机会有很大的帮助。

二、注重实际操作和技巧的训练

城管执法是一项需要实际操作的工作,因此,对于执法人员而言,要求我们掌握一定的执法技巧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培训,我们进行了很多实操课程,如执法仪器的使用、执法技巧的演练等,让我们更加熟练地运用执法工具和掌握执法技巧,提高了处理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

三、强调团队合作和责任担当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属于一项具有审慎性和法定性的行为,需要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担当精神。在培训过程中,我们的教练员强调了团队合作和责任担当的重要性,在讲堂中示范了较高的管理执法要求,通过示范的引导,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凝聚力和责任感,让我们更具有使命感去投身到城市管理工作中。

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形象

城管执法工作强调形象和素质的重要性,作为城市执法管理工作人员,我们需要掌握基本礼仪、形象操守等素质技能,营造良好的身体形象和形象展示。此次培训中,我们进行了人际沟通、礼仪培训等素质提升课程,让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于职业形象和素质要求的认知,增强了我们的自信心和自我表现能力。

总的来说,城管执法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执法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执法技能、精准准确、职业操守,以及团队合作和责任担当精神等素质。在此次培训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了实操技能和自身素质提升方面的循序渐进,主要的是进一步增强了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扬勇往直前、敢于担当的城管执法大军的正能量。我深刻认识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仅是一项工作,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取得好的成绩离不开坚定的信念和细致的思维。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可以更好地完成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城市文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城管执法心得体会

从元月6号我局挂牌启动以来,在局党组和大队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培养下,经过几个月的现场执法,我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逐步成长为一名合格的行政执法工作者,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掌握了几点粗浅的工作方法,现提出,以飨读者。

一、沉着冷静,随机应变,说服教育做到滴水不漏

通过与当事人的多次接触中,我个人认为,在与违法当事人正面接触时,要沉着冷静,说的每一句话要有理有据,要在说出之前考虑好,千万不要说漏嘴,更不应该在情绪激动时骂人,否则,当事人就会抓住一个说话漏洞不放,处罚工作就会无法进行。在说漏的情况下,要随机应变,想出一些相关联的事情,把对方震住、虎住。

比如说,我们在汇源大街巡查时发现,一彩钢瓦厂将一红底黄字的招牌挂在了电线竿上,在与当事人接触时,执法人员告诉他,擅自在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违反了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陈述到:这是电线杆,不是路灯杆。我随机说道,路灯设施包括路灯杆、路灯、供电线路,也包括电线杆,当事人无话可答。

围观和劝说群众是实施处罚过程中的又一个阻力,我们在处理这个问题时采用的办法是:冷落围观者,主攻当事人。也就是,对围观、劝说人员不理不睬,直接说服教育违法当事人。有时候也可以给予围观、劝说当事人警告:我们正在执行公务,无关人员要尽快撤离现场,出了后果要自己负责,警告时嗓门要高,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他们将会有所收敛。

二、分门别类,软硬兼施,顺利实施处罚工作

对于一些老实、和善的违法当事人,尽量给予警告、视违法事实给予处罚。

对于一些拉不长、拽不短的,粘粘糊糊的,要脱离现场,另择地方实施处罚。比如,在鹏泉东大街,我们查处了一占道修自行车的当事人,在处罚前,我们严格按照当场处罚的程序,对当事人讲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并说三道四:你们没有权力管我们,应该由交警来管。并且还说到,年纪大了,不容易,混口饭吃。经过再三解释,我们与违法当事人相持达40分钟,当事人就是不履行处罚决定。最后,我们商量,当事人可能出于碍面子,怕丢人,随之,我们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并将当事人领到一行人较少处,当事人接受了处罚。

对于一些钉子户,要集中力量,坚定立场,实施处罚。一乱停乱放的大货车,在对驾驶员处罚时,驾驶员声称这辆车辆是×人,黑道上的知名人物,你们把锁车器赶快拿下来,要不然,他发现了一准给你们仍掉。面对威胁,我们丝毫不退却,并说:不管白道、黑道,也得守法,况且你这种违章行为×人不会支持你,反而会惩罚你,最后当事人上缴了罚款。

持久战也是我们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大故事市场一卖眼镜的,占用人行道摆设摊点,年龄大,收入少,我们采用的是说服教育战,每次巡查到此,我们都要停下来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工作,连续10多次,最后,违法当事人将摊点移下了人行道。

三、寻求支持,搞好协作,取证、送达两不误

寻求利益同盟,是加快执法工作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一般程序案件中,取证工作、送达工作有一定的难度,第三者证人更是难寻,当事人时常拒绝签收法律文书,这时我们要积极寻求被侵害方作为同盟,请他们来支持我们,在这段时间的执法过程中,我们经常合作的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鹏泉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拆迁局、环卫工人、园林工人等。比如,前一段时间给一些村里无证建房户送达责停文书时,当事人拒签,我们经常让该村村委或拆迁局的同志作证或委托送达。再比如,自来水公司占用绿地建设阀门井一案,在做勘验时,环卫工人给我们作了证明。

第三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本人在从事基层城管工作多年,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城管执法工作因城市而兴,因治市而建,城管执法人员为了城市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付出了无数的汗水与心血,然而,却始终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根本认同。提到城管,无论网络、媒体还是街头巷议,群众诟病良多而赞誉较少,城管执法人员在辛勤工作的同时缺乏社会认同感与工作荣誉感,面对频繁遭遇的执法冲突与群众围攻,不少同志心情压抑,精神压力很大。据某媒体报道:某市一执法队长上小学的儿子原本性情活泼,某段时间突然情绪低落、十分孤僻与自卑,经询问得知,在班上的一次活动中,大家说起自己父亲的职业,当他的儿子说起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城管队长后,受到了其他同学的侮辱与嘲笑,说他父亲只会欺负小商小贩,欺负穷人,不愿跟他玩。这件事让他感到十分震惊。诚然,我们不能怪孩子们不懂事,不能怪孩子们看法太偏见,但作为一个父亲,类似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与?们从事一样工作的同行中间,发生在有类似尴尬遭遇的城管执法工作者中间,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审视当前城管执法工作该往何处走,该找到一条怎样的出路,才能让我们的工作更“阳光”,更有荣耀感,更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要求。这其中,有个别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有执法监管的缺失存在,而最根本的恐怕还在于当前的城管执法机制存在问题。如果不改变,恐怕这样的尴尬还要继续。

一段时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国家每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各城市相应管理部门就增加一支执法队伍,形成了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违背立法初衷的局面。以我市为例,目前,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包括工商、公安、交通、环卫、环保、城建、城管、卫生、规划、市政、园林、文化等部门在内就有十几家之多,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职能交叉,事权分散,有利的一哄而上,不好管的推诿扯皮,既不利于统一指挥,更让管理对象无所适从,纳税人负担加重。车乱停、摊乱摆、人难行、乱贴乱画、污水乱流、垃圾乱倒、部门乱扯皮现象久治不愈,齐抓共管局面没有真正形成。想管的无执法权管不了,能管的相互之间缺乏衔接,执法脱节、执法撞车现象难以避免,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鉴于此,1996年至20xx年底,国务院先后批准北京市的8个区、天津市的4个区以及广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东、湖南、广西等省(区)的14个设区的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20xx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方向。20xx年,国务院再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17号),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部署,同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层次过多、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权责脱节和多重执法等问题。

在上述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北京、天津、重庆3个直辖市和22个省、自治区的75个城市进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仅我市周边,就有郑州、晋城、安阳等城市实行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综合行政执法。这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变条条管理为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形成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层级管理体系,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及成果,因而得到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

由此可见,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既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适应新形式下城市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势在必行。

有了这些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也应该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目前城市管理中有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机构职能交叉,人员臃肿,执法成本较高。按目前的行政体制,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有城管、环卫、城建、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公安等多个部门,其中许多管理部门的职能是交叉重叠的。如无证占道摆摊卖服装的行为,既属侵占道路行为,又属无证经营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工商部门等均有法律赋予的职能予以管理。又如小贩在人行道上卖削皮甘蔗行为,既侵占了道路,又属无证经营;既影响环境,又影响通行。交警、工商、城管、环卫、环保等部门都可以实施管理。据此,各有关部门都堂堂正正地成立有执法队伍,分别开展行政执法。由于机构职能交叉,造成人员编制重复和浪费,增大了行政执法成本。

(二)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造成执法扰民。上述两个例子,由于相关的行政部门均有职能和执法队伍,对一宗违法违章案件,甲部门发现处罚后,乙部门发现后又可以再处罚,乙部门处罚后丙部门还可以处罚。这样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就必然引发对行政相对人不公的问题,带来行政相对人对政府执法部门怨声载道的负面影响。

(三)扯皮推诿问题较为突出。由于职能交叉,同一个城市管理方面的违章案件,多个部门都有权管理,容易造成部门之间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推托责任的理由都很充分等现象,造成很多城管热点难点问题无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影响了执法队伍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四)城市管理存在真空地带。目前,在城乡结合部和市区的部分大街小巷,存在着许多城市管理的真空地带,其主要原因是: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于人力问题,管理不能全方位覆盖城乡的各个角落;街道办(镇)、居委会(村)一级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想管又管不了。因此,便出现乱搭建、乱摆卖、乱堆放等现象屡禁不止。

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优势

所谓“城市管理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几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它是根据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基本原则,为解决城市管理领域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林立,职能交叉,各自为政,有利争着管,无利都不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执法。

在我国城市管理领域中,绝大多数管理部门的传统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立规矩到执行,从管理、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既是裁判员又是执行员,不仅需要有自己的专门执法队伍,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后,审批部门只负责审批,处罚工作统一由执法局行使,实现了“判罚分离”,更显公正。同时也提高了行政执法的水平与效率,减少了人员、机构设置。据了解,各地通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有执法队伍被撤销或者相应精简,多数地方执法人员总数比原有人员减少了20%至30%。拆了“庙”、减了“和尚”,却由于执法力量的集中,执法力度的加大,实现了“一局多能”、“一员多能”,城市管理执法水平和效率反而大幅度提高。

三、如何改革现有城管执法体制

根据中央编委、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xx]4号文)精神以及外地市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成功经验,本人认为,我市改革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如何改革,我觉得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市和市辖区均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形成市、区二级执法机制。即市、区执法局均有执法主体资格,均属行政单位。(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实施行政执法工作的主体必须是行政单位,而我市目前的市、区城管队伍大多数是事业编制,执法主体与许可法相违背),区执法局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市执法局主要是负责行政复议、业务指导、监督和对重大案件、跨区案件的查处。

(二)将相关部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到执法局行使,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需要集中的处罚权:一是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二是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处罚;三是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处罚;四是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破坏城市道路、供水、燃气管道设施行为的处罚;五是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如对饭店油烟、污染企业的处罚;六是工商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街头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七是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职能,如对人行道上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中已归纳为七个方面)。

(三)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组建高素质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根据相关部门将部分行政处罚权移交执法局的情况,调整理顺有关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职能,清理整顿相关部门原有的行政法队伍,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考,择优选调等形式,组建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实行财政全供,严格奖惩,通过确保人员工资、队伍经费、装备到位,避免重复过去因工作经费不足造成的以罚代管,重收轻管等问题。

(四)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与行政审批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以解决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的新问题。具体是:

1、通过市政府建立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

2、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

3、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

4、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上述观点是我对当前城管管理工作的一点粗浅看法,仅供大家交流与探讨,如有不足、不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四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感想

操场上,我们挥汗如雨,刻苦训练,只为队列会操时那整齐划一的动作;课堂上,我们认真听讲,努力学习,只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休闲时,拔河比赛,黑板报比拼,文艺演出,文体活动精彩丰富,其乐融融。这就是20xx年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生活,紧张而又丰富,在这里,我们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这里,我们锻炼提升了自己的综合能力,在这里,我们更认识到城管工作的一份责任,一种担当,那就是要“为人民管理城市,做人民满意城管。”

城管执法事项多,执法对象多为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城管的这些执法特点注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平坦。通过此次培训:作为新加入执法的人员,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换角色,以公职人员的标准时刻要求自己

城管执法是项公务活动,不仅代表着城管队伍的形象,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如果,言行不当,轻侧可能引起群众的不满,重则可能印发一些冲突,损害队伍形象,降低政府的公信力。作为新入职的执法人员,我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慎言慎行。在日常的执法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群众的不理解,摊贩的言语冲突,对此,我要保持克制的态度,冷静处理,耐心,细心的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做到文明执法,树立城管的良好形象,让群众的`对我们执法活动满意。

二:加强学习,以扎实的业务能力推进工作开展

执法者是法律的践行者和实施者,只有拥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才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才能让法律的尊严得到应有的维护。为此,我应当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日常执法中常用的一些法律条例,要牢记在心,努力向书本求知,于此同时,我也要向实践求真,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合适的法律,处理违法行为;我还应当向同事求教,学习他们与群众沟通的技巧,列如:在对待本地的人时,多用方言与他们沟通,在对待外地人时,用普通话沟通。只有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更好的为人民管理城市。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培训虽已结束,但城管的工作才刚刚开始,我将已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中去,做好自己的工作,提升自身的能力,为城市管理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从数字城管实际运行情况看,数字城管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各职能部门需要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实施还没有变成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自觉行动。表面上看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尚有抵触情绪,工作上还有推诿扯皮现象,不真心实意配合支持,而实际的问题是我们还没有启发出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自觉性,他们积极投入数字化管理的内在动力还没有被发动起来。一些职能部门以责任不清等理由搪塞所分派的工作任务,加之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清楚各类事件的具体归属,还没有抓住解决问题的“抓手”,无法有力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随着数字化城管工作的稳步推进,大量城市管理问题逐步公开和显露,造成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量急剧增加;而数字化城管系统中监督和执行的分离,也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使一些部门一时无法适应。

要适应城市网格化管理,各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防止以试运行出现的.暂时问题、片面问题来消减和忽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也要防止个别单位以各种牵强的借口、不充分的理由、消极的态度来回避其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应尽的责任义务,自觉坚持城市管理高标准。要进一步理清城管与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社区的职责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加强城管与各部门间动态管理的无缝责任机制和联络协调机制,确保“大城管”格局的形成。

(二)完善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

通过提高队伍素质来充分发挥系统的效用数字化城市管理队伍是指信息采集员和平台操作员两支队伍。信息采集员采集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信息是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的最主要的信息输入来源,这个信息来源的质量状况决定了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实际效能。也就是说,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发挥它的巨大效用的基础,是建立在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的正确性上,这些信息能够从质量和数量上切实反映辖区的城市管理状况。要保证信息采集员上报的信息质量,首先要解决好全区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每一个信息采集员消除对立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保证系统健康运行;其次是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提高信息采集员自身的业务水平。定期分析信息采集员上报案件的质量问题,一是针对系统运行初期上报案件数量多,质量不高的现象,系统运行管理人员查找出信息上报和案卷核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不定期组织业务再培训,同时对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专心求解,注重积累,逐步整理出一套规范信息上报和案件核查工作的指导性办法。对操作员坚持不定期培训,从操作员当前需要补充的业务知识出发,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只有全面提高两支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充分发挥系统的巨大作用。

(三)全面考核,科学评价,利用激励的考评体系促使各部门转变处事理念

多年来,由于存在着对各部门、各街道执行系统分派任务情况的绩效评价机制的不科学不全面,考核评价体系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以至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多干不如少干,每个人都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工作挡在门外。数字化系统考评体系实施之后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要实现“问题少了好”向“问题多了好”转变。我们的考核办法要体现出“干得越多越好”的理念。二是要实现“派活干”向“找活干”转变。考核办法要起到激励、鼓舞大家抢活干的作用。三是要实现“找麻烦”向“拉关系”转变。现在存在一些街道、部门给信息采集员、平台操作员“找麻烦”的现象,他们认为信息采集员暴露问题是跟他们“过不去”,平台操作员不应该给他们派任务。而激励的考评体系就要把这种情况转变为让他们觉得信息采集员暴露的问题越多越好,平台操作员给他们分派的活越多越及时越好的状况。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是一个新生事物,是城市管理机制上的一项尝试。可以预见,在试运行乃至以后的正式运行过程中,还将遇到更多新问题、新课题,需要不断地去探索、去突破、去解决。我们将从眼前的试运行工作入手,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总结、再提高,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街道等多个层次的高度统一的信息接收和处理数字化平台,不断完善系统,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大城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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