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心得体会 > 培训心得体会 > 详情页

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2023-07-07 00:10:2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心得体会》,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第一篇:干部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近期的培训学习,本人切实的感觉到了本身的进步,在此感谢上级安排的此次学习活动,感谢每位授课老师出色的授课。此次的培训学习,使自己的理论基础,道德水准,业务修养等方面有了比较明显的进步,进一步增强了学习理论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增强了做好新情势下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参加本期培训本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会和收获: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熟悉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进步业务知识的最有效手段。21世纪是知识经济社会,是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社会,其知识更新、知识折旧日趋加快。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个人,要适应和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通过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进一步熟悉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熟悉要面对不断更新的工作要求要靠学习,要靠培训,要接受新思惟、新举措。要通过学习培训,不断创新思惟,以创新的思惟应对竞争挑战。我真正熟悉到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我们进一步进步业务知识水平的需要。加强培训与学习,则是进步本身工作能力最直接的手段之一,也是我们进步业务水平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不负组织重看,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通过学习培训,使我清楚地体会到要不断加强素质、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1是要不断强化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局意识,是指要站在全局的态度斟酌题目,表现在政治上是一种高度的觉悟,表现在思想上是一种崇高的境地,表现在工作上是一种良好的姿态。要求我们用正确的思路来思考解决当前存在的题目,就是要求我们要有超前的思惟,要有悟性,有创新精神,而不是仅仅做好自己负责的那一方面的工作了事,要始终保持开辟进取的锐气;要牢记全局意识,自觉适应目前情势发展需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进步本身能力素质和调剂好精神状态,为社会发展献计献策,贡献气力。要建立群众利益第一名,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的原则,始终保持健康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勇于攻克难关的进取意识,勇于负责,勇挑重任。

2 是要加强沟通与调和,熟练工作方法。要学会沟通与调和,要善于与领导、职工、相干服务单位进行沟通,要学会尊重他人,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积极主动地展开工作。要常常反思工作、学习和生活,把反思当做一种文化,通过反思,及时发现本身存在的题目。

3是要勇于吃亏、吃苦、吃气,宏扬奉献精神。三吃是一种高尚的自我牺牲精神、奉献精神,是社会的主流风气。就是要为人处世要心胸开阔,宽以待人。要多体谅他人,遇事多为他人着想,即便他人犯了错误,或冒犯了自己,也不要琐屑较量,以避免因小失大,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要建立奉献精神,建立吃苦、吃亏、吃气的思想。吃他人吃不了的苦,做他人做不了的事,忍他人忍不了的事,严格要求自己。

4 是要宽宏大量,学会包容。包容是一门艺术,是一种境地,要到达这类境地,就必须具有博爱的心,博大的胸怀,还要有一份坦荡、一种气势,包容是赢得朋友的条件,包容是人生的财富。包容不即是将就和任其自然,包容他人的错误,是为了让他人更好地改过,与人相处要学会容纳、包涵、宽容及忍让,做到心理相容。

5 是要重视文明礼节,增强综合素质。文明礼节是生活和工作的根基,是体现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没有了文明,就没有了基本的道德防线。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具有文明素质,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做一个懂文明、有礼貌的谦谦君子,文明就是我们素质的前沿,具有文明,就具有了世界上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只有当每个人都具有了文明素质,我们这个国家的整体素质才能进步。我们要从自我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做文明事,说文明话,让文明礼节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让我们的素质上一个台阶。

6是要廉洁自律,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牢固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勤政,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断进步拒腐防变的能力,堂堂正正做人,脚踏实地做事。要用自己高尚的品德和人格气力往感化人、凝聚人,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职工中建立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总之,通过几天的学习,我收获颇多,感慨颇深,在取得知识的同时,也熟悉到了自己在理论素质、工作水平、思想观念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今后,我要掌控住各种学习的机会,本着做一位小学生的态度,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身边的同道学,通过量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丰富自己的知识,努力铸造自己,进步自己,使自己成为无愧于人们的合格的干部。

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范文

政法干部培训心得体会(共7篇)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第二篇:司法行政工作培训心得体会

《公司法》是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和保障,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在较为系统地学习了《公司法》后,就其中内容提出以下几点浅显的体会(本文内容中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章程》可以有任意性的规定

《公司法》在公司设立制度方面,确立了公司章程可以有任意性的规定。如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权限有多大,经理的权限有多大,股东会的权限有多大,都允许章程作规定。明确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但是法定代表人是谁,是不是非得董事长就不一定了,可以由章程来规定。对于董事长的权限,公司法的规定是任意性的,由章程规定。同样,经理的权限除了公司法规定以外,“公司章程对经理权限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公司章程对经理的权限可以限制,也可以扩大。股东会的权限也是这样,章程可以规定哪一些问题可由股东会做出决定,例如对外担保。

2、监事会构成更体现职工权益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迷住选举产生。另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监事会和监事对董事会、公司经营层的活动、指定的政策有监督、检查、建议的权利,职工代表的增加就使职工的发言权得到更大的支持。并且,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增加职工代表的比例,是职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政策的制定者,如果可以兼任监事,那么他们就成了政策和制度的建立者同时也是监督者,这样不利于维护职工权益、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的规定更好地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非常感谢证监局、协会再次为我们提供这样一个学习交流的宝贵机会。新的《证券法》《公司法》颁布后,我们立即认真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对修订中一些重大的变化有了清晰的了解,并通过这些变化,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市场发展、自律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感到收获很大。这里主要偏重于《证券法》谈谈几点体会,借此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和同行批评指正,帮助我们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首先,此次证券法、公司法同时修改通过和同时实施,更好地衔接了《公司法》和《证券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将原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上市交易和监管的规定,放到《证券法》的调整范围当中去;在《公司法》中规定了上市公司可以设立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等内容。《公司法》是资本市场法制环境建设的基础,《证券法》的修改则为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清除了障碍,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新《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有关内容作了全面修订。

第二,此次两法的修订,吸收了我国资本市场15年来,尤其是《证券法》颁布实行6年来的经验与教训,也符合我国加入WTO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进一步开放的新形势的需要,特别是对混业经营、融资融券、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金融衍生产品发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市场参与主体行为规范、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资本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所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涵盖面广,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为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在更高起点上进行制度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预留了发展空间,奠定了证券公司创新和发展的法律基础。

第三,证券法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对证券公司的自律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方面,在信息报送方面,在风险监管指标体系尤其是净资本方面,在经纪、承销、自营、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方面等等。

第四,证券法特别强调了保护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对证券公司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是证券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石。

一是加强了对客户资产的保护。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二是规定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证券法规定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2005年9月底已经开始运作。

三是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对客户资料的保存义务,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四是明确了独立存管制度,应该说以后这种方式是一个大的趋势。最近我们有许多营业部正在进行第三方存管上线工作。这一规定对于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的存管制度,更好地保障客户资产安全,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对证券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起到了实质性的推动作用,提高了客户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第五,加强了监管措施。今后证券市场将进入一个新的依法严格监管的新时期。规范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证券市场整体上规范了,市场的参与者才能够真正地长期从正面获益。作为营业部,我们需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以利于切实做到严格执行。

应该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新的法律实际上更好地体现了限劣扶优的精神,既为券商创造了更多的发展空间,也提出了更高的风险控制要求。作为证券营业部,我们要在认真学习两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第三篇:政法综治干部培训心得体会推荐

为全面加强我县基层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政法综治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3月21日开始,县政法委结合当前全县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在县国土局五楼会议室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县政法综治干部业务培训会。全县14个乡镇的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综治专干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主持。

近年来,全县的综治干部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做好政法和综治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对综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综治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这次培训,每个参训学员要做到“三个提高”,即:提高责任意识。政法综治工作无小事,要按照“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的目标,勇于承担责任,尽职尽责地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协助党委、政府领导开展好综治各项工作。要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大局观,提升自身理论修养。提高业务素质。坚持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地统一起来,善于借鉴兄弟乡镇综治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第四篇:政法培训心得体会

在县局领导的组织安排下,5月27日―6月1日,我有幸参加了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举办的开化县财政地税国资系统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风严谨,重视求实创新,本次培训师资阵容强大,授课教师都是在其专业领域内非常知名的专家学者,学校根据当今财税系统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我们的实际工作需要,既安排了精彩的理论学习,也组织了现场教育学习,虽然培训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天,但是大家更新了观念,开阔了眼界,增强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普遍感到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得到了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从课程安排到衣食住行,无不体现了县局领导们为组织好这次学习培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武汉之行让我们充分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关爱与厚望,更加激发了我们的学习热情。培训期间,大家思想统一,自觉性高,学习认真,并能够结合实际积极探讨工作思路,最终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学习、考察任务,给学校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参加这次培训,我深受启发和鼓舞,收获了以下几方面的体会:

一是县局领导做出的推动更新知识培训的决策是务实和积极有效的。开化地处我省西部,属经济欠发达县,到外省市学习培训,从时间、成本等方面与本省、县培训是无法相比的。正是县局领导下大决心让大家出来学习,使学员们能直接了解到目前国内、国际前沿的信息,大家珍惜机会、潜心学习,收到的效果是明显的。

二是启迪了新思想,开阔了新眼界,汲取了新知识。本次更新知识培训,庞明礼教授的《公共支出的绩效评价》、卢现祥教授的《当前经济形势分析》、刘京焕教授的《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评析》及薜钢教授《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的讲座让我受益匪浅,各位教授注重联系实际,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图文并茂,旁征博引,把枯燥无味的经济专业术语演变为生动鲜活的具体事例,让我们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广泛的互动活动中受到了一次思想和理念的巨大冲击,不仅掌握了新理论、新方法,提高了专业水平和基本素质,还使我们了解了当前经济生活的发展动态,为今后理清工作思路定准了方向,又对自己转变观念、转变作风、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如何始终跟上时代的步伐,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如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这是摆在我们全体公务员面前的现实问题,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终生学习的要求。成为学习型人才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公务员干部自身素质的必然要求。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只要停止在原有的水平上,很快也会变成一个知识贫乏的人,即便你在工作上尽心尽力,也难以胜任新形势、新情况下岗位职责的要求,终会因为不称职而被淘汰。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通过这次武汉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一定要将学习的热情始终贯穿在工作之中,树立终生学习的思想,在学习中提高理论知识,在实践中锻炼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做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的学习型干部。

推荐专题: 培训学习心得体会 培训心得体会 政法干警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