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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推荐6篇)

2022-04-05 18: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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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学习了上海市尚文中学黄静华教师的先进事迹,并品读了黄老师的大作《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文章让我深受感动。

读罢,意犹未尽,感怀颇深。是的,爱是几千年来经久不衰的话题,无论经历几个世纪,多少黑暗;经历世事更替,沧海桑田。最终,爱都会以它独有的特质深深打动并涤荡着人们的心灵,在人类灵魂深处敲响爱的最强音,让人们沉浸在爱的暖暖包围中,脱胎换骨,身心舒畅。可以说,人类因为有爱,才可以遗世独立,凌驾于一切生灵之上。

爱,是一支支利箭,穿不透铜墙铁壁,却可以穿透最隐秘的人的内心;爱,是一只只蜡笔,不能在纸上作画,却可以在学生心中绘制一幅幅绚丽夺目的希望之图;爱,是一个个音符,虽然无声,却能在学生心灵深处演奏出一首首生命的赞歌,引起学生的共鸣。正如我们这位黄静华老师,她正用她的爱来完成一次次演习、一张张图画、一首首赞歌。她的爱,将她的灵魂凸显。多么闪光的灵魂,多么热烈澎湃的心。一位拥有爱的老师,并她的一切教育智慧,挽救了那么多失足的孩子,鼓励了那么多灰心丧气的学生重振精神,而她,献出了一世繁华,将她自己化作水晶碎片,一块块奉献给学生。那是爱,更是希望。她用爱架起学生希望之桥,带领学生们学习爱,感受爱,到达爱的彼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教育。

我在心底默默地向黄老师致敬,并以她为楷模,以她为标杆,向她学习,用爱撑起学生的明天。

第二篇:学习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开学初,我们全体教师对《教师法》的进行看系统性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认识,而且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通过学习《教师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总之,要想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孩子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第三篇:学习新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3月9日,我校全体教师在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动员大会。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人格是进行教育的基石。”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于祖国的未来。今天,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在深入进行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显得极为重要。职业道德是与人们的职业相联系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道德规范。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做医生的有医德,当演员的有艺德,做的有师德。是“为人师表”的神圣职业,其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成长,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几天来的师德专题培训,更加强对自己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强素质教育思想的学习,更新教育观念;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从教水平。

尤其在处理与之间的关系方面让我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1、对表现出信任和忍耐,做到态度要诚恳,体现出老师的和蔼可亲。在学生眼里,老师应该是一个青春的、阳光的、美丽的、有活力的、诚实的、无所不知的,同时又是亲切的、和蔼的,讲道理的,会关心人的、具有威信的大姐姐。

2、要尊重学生,善于发现问题并揣摩心理,重视的感受。没有一个人喜欢被约束着,学生尤其如此,当我们必须维护秩序而让孩子们这样或那样做时,不要一味的强制或者责备,我们更应该告诉他为什么我们要这样或那样做,这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好处,让理解并接受它,并让渐渐习惯并自觉的遵守秩序和规定,从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增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应该牢牢记住自己每一个学生的名字,用友善的说话态度,运用恰当的语言和适当的语调、语速,与进行沟通;做到善于倾听,能够利用眼睛和目光与进行交流。一个眼神可以是最好的奖励和最严厉的惩罚,它可以传达你对孩子的爱与信任。

4、老师的笑容永远是对孩子最好的鼓励与奖励,老师的目光就是对孩子成绩的肯定;多一份鼓励与肯定,少一声责备和呵斥;让我们的脸上每时每刻都带有阳光的笑容,让孩子眼中总是充满着阳光的色彩

第四篇: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最近学校组织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开始我只是认为是普通的评选节目,没有放在心上,可是我从观看开始到最后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屏幕,双眼模糊,感动的眼泪一直往下流,整个过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教师真的是最美的,最善良的,最有魅力的,最令人感动的。

“我以前总觉得工作就是为了赚钱,但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觉得给孩子们教授知识,改变他们的命运比我自己赚钱更有意义,我留下来,是为了让他们能走出大山。”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马尔洋乡寄宿小学校长阿力甫夏・依那亚提汗这样感慨。

“我留在茶寨,孩子们就快乐,以后他们也会幸福。没有运动场所、没有电、没有讲台,我们依然唱歌,用笑声、歌声表达我们的快乐。”湖南省凤凰县禾库学区茶寨小学80后教师吴金成想到自己一走,茶寨的40多个孩子就可能失学,最终还是放弃了发财机会,他说“有人不理解,我却很快乐。山村孩子有好前程,山村有好面貌,山民过上好日子,自己能当个好老师。付出有回报,所有的忙碌和艰辛都值。”

这些老师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默默地奉献,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奉献青春。因为心中有信念,有理想,他们甘受清贫,病痛而无怨无悔。我想起了那句话“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那句话,多么感人至深。

和这些最美乡村教师相比,我平时所做的一切相差甚远。最美的乡村教师美在坚守,这份坚守的真爱,铸就了人生的美丽!我将从“最美的乡村教师”身上汲取力量,今后自己要多加努力,学习上多指导学生,生活中多关心学生,不断完善自我,做孩子们希望的坚守者和播种者。

第五篇:教师法培训心得体会

有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人说教师是园丁,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教师是一个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8年修订了新的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第六篇:教师学习教师法心得体会

著名幼儿教育家陈鹤琴先生说过:“幼儿园教育是一种很复杂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面可以单独胜任的,也不是幼儿园一方面能单独胜任的,必定要两方面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的功效”。确实如此,幼儿教育如果没有家长的配合、支持,那么只能获得一半的教育效果,只有家园共建,双向互动,才是开启成功早教的“金钥匙”。

最近学习解读了新《纲要》中家园合作这一块内容,在“教师以平等的态度帮助家长建立主人翁的意识”中其中有两小点提到“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角色意识,要明确自己在家园合作中承担的任务”及“教师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意识,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作为班主任,更要明确自己在家园合作中承担的任务,和家长的交流中发现对我们的工作是否满意。这与家园合作分不开。

作为一名有责任心的幼儿园老师,除了对家长“尊重、热情、主动”外,必须树立为家长服务的意识,尤其是我们在幼儿园,孩子年龄小,要照顾的方面很多,更要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同时为我园提升口碑。幼儿园和家长之家建立起互相的信任感,架起家园合作的桥梁。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也是我们工作的其中一部分。如:班上的家长,由于工作时间的原因,可能孩子们离园时间到了家长赶不及来接幼儿,我园就安排孩子们去晚托班,又安排了老师们轮着值班,虽是延长服务,老师们没有任何报酬,但老师们谁也没有“计较”过。

家园合作,当幼儿园或老师们满足了家长的合理需要,家长合作的愿望和热情才会更高,态度也会更积极;当幼儿园或老师们只要用心地、竭诚为家长服务,家长自然会更肯定我们的工作,配合好我们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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