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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禁止行为
(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十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六)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等文明用语。
(七)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等文明用语。
五、电脑及桌面规范
(一)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文具、备查文件和工具书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私人物品。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设置屏幕保护程序,电脑桌面按中心统一要求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页面(Bli)。
(三)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服务台成直角或近似直角(屏幕反光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四)因事外出或暂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椅子推进办公桌下摆放整齐。
(五)工作人员座牌、办事指南、样表夹、书写笔等,应当与服务台成水平线整齐摆放,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六、考勤规范
(一)考勤制度
1、大厅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上下班前半个小时为上岗、离岗准备时间,此时段内签到、签退不为迟到、早退。
2、大厅实行指纹考勤,每天签指纹4次,考勤时段为规定上下班时间的前后各一小时,在此时段外,考勤机不接受考勤,计缺勤。(超过1小时按缺勤半天登记)
3、考勤以半天为单位。半日内各一次签到、签退计出勤半天,不完整者不计算(即有签到、无签退,或无签到、有签退者,均计缺勤半天)。签到后立即离开,到下班前又来签退者无效,作缺勤半天记载。
4、窗口工作人员指纹签不上、漏签的,须及时(两天以内)向中心督查科说明,督查科核实后书面记录实际出勤情况
5、窗口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中心督查科如实记录,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及其所在窗口的绩效考核内容,督查科每月通报一次考勤汇总情况。
6、窗口人员更换,窗口带班班长要及时做好规章制度的交接,因不熟悉考勤规定而未参加考勤或未能正确参加考勤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二)请假制度
1、窗口工作人员因公务、因私离开工作岗位的,均应事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2、窗口工作人员在保证窗口有人当班情况下临时外出,不影响签退的,由窗口带班班长批准,在中心督查科填写外出请假单。因私外出每次超过1小时,按请假半天计算,当月累计每3小时按半天计算;因公外出的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回执单交回督查科,否则按私假对待。
3、在保证窗口有人当班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因事需请假,应事前填写中心统一格式的请假单。
(1)带班班长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报中心领导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报本部门领导、中心领导批准。
(2)其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报窗口带班班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窗口带班班长签字后报中心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窗口带班班长签字后报本部门领导、中心领导批准。
(3)各类请假经批准后,应在外出前将请假单送督查科备存。
4、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开会请假需提交单位文件、通知等书面材料证明。
5、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导致窗口无人接件的应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替岗后,方可准假。
6、因病休假的,应当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提供《病假证明》的,应当在销假时提供;未能提供《病假证明》的,不能按病假对待;病假期满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应当及时补办手续。
7、按规定可享受公休假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不影响窗口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休假。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
(3)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4)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
(5)擅离工作岗位时间超过半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6)迟到半小时的计旷工半天。
(三)替岗制度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到窗口替岗:
(1)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独立窗口,替岗人员到岗后工作人员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2)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窗口,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的;
(3)其他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超过五天的;
2、所在单位安排替岗人员,应当事前报中心督查科备案。
3、替岗人员上岗前应当到中心督查科领取临时挂牌,并在替岗结束后及时归还。
4、替岗人员上岗前应认真学习审批业务和服务规范,并遵守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审批收费错误的,将视情况扣除窗口的考核分值。
七、审批行为规范
(一)首问负责
回答服务对象询问时应当认真热情。咨询问题属于本岗位范畴的应当详细解答,并对解答结果负责;不属于本岗位范畴的,要告之服务对象应去的窗口,并准确告之窗口位置。
(二)受理责任
受理申请事项时,应当进行文书受理登记,同时录入中心接办件网络管理系统,并向服务对象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受理该事项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事项办理,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
(三)一次性告知
按照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向服务对象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包括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法定条件、申请材料、法定程序、承诺时限等相关信息;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不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一次性告知理由以及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限时办结
进驻中心的所有办理事项均应当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八、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
(一)违反禁止行为第
一、二、三条中的任何一项,一经核实,立即清退,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窗口年度评先创优资格,扣除窗口带班班长当月在岗补助。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或提请有 关部门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二)违反禁止行为第四条的,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相应扣除个人当月部分在岗补助;累计迟到早退5次者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扣除个人当月全部在岗补助;屡教 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反馈原单位,并取消所在窗口及个人年度评先创优资格。累计被通报批评二次者作退 回原单位处理。
(三)违反禁止行为第五至十二条的,对初犯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再犯者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 查;屡教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反馈原单位,扣除个人及窗口带班班长当月在岗补助,并取消所在窗口及个 人年度评先创优资格。累计被通报批评二次者作退回原单位处理。
(四)违反仪容仪表规范、语言规范、电脑及桌面规范、考勤规范的,按照《临汾市政务大厅窗口单位与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临汾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临汾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岗补助发放办法》进行处理。
(五)违反审批行为规范的按照《临汾市政务大厅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0xx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下达的20xx年工作奋斗目标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治理办法》,以建设“服务一流,群众满足的政务服务窗口”为目标,坚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较好的完成了窗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全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成政中心〔20xx〕54号)的要求,比照《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目标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成政中心〔20xx〕34号),认真自查,得分为100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情况
20xx年,按照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局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统一着装,佩证上岗,身份公示牌、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和办公资料摆放整洁有序,因公、因私外出皆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遵守计算机网络操作规程和办公设备使用规定,工作时间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服从中心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会议、活动。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法定依据、办公电话和承诺时限,制作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便于广大市民的查阅、查询,自觉接受群众日常监督。
二、窗口服务情况
(一)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制度。我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1个窗口,1名首席代表,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14项。3月,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我局再次下发了《关于统一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成安监函〔20xx〕52号),要求各区(市)县安监局、各相关企业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办理所有行政审批;机关各处室不得自行受理任何行政审批,严禁“双头受理”和“体外循环”。
(二)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截止12月2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共接件1170件,受理1158件,办结通过1063件,其中即办件22件,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三)及时、准确录入有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窗口接件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细致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当场进行申报接件登记,录入政务服务中心接办件治理系统,并向服务对象出具《接件通知书》。今年,我局受理的1170件行政审批申请,其数据资料都能及时、准确全部录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接办件系统或及时上报。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窗口工作人员初审申报材料时,对不符合条件的,能进行一次性告知补正事项,方便了办事群众,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不能解决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的原则,不推诿、不扯皮,积极与局相关业务处室联系,热情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耐心具体地告之到相应窗口进行咨询或办理,准确告诉相关窗口的位置或相关部门电话;对于接件工作中碰到事多量大的情况时,窗口工作人员能自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受理申请事项,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实现服务承诺。
(五)为办事群众提供热情、微笑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贯注重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微笑服务。对来电、来访的办事群众,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引导,言行举止和善得体。今年以来,窗口共接受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含电话咨询)。因为优质的服务,收到服务群众的表扬意见反馈卡36张,锦旗2面。
三、廉洁自律情况
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在审查接件过程中,坚持廉洁办公、公正审查,不徇私情,秉公办理,果断杜绝“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对于前来的办事群众,不论地位高低,关系亲疏,都能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时刻牢记自己的言行代表着政府形象。使窗口工作保持“公平、阳光”,实现了全年无投诉。
四、窗口制度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中心的相关要求加强自身窗口建设,完善请假制度、上下班作息制度、考勤制度和汇报请示制度。按中心要求统一着装,文明用语,办公用品、电脑、工作资料统一摆放,在工作时间,坐姿端庄,不嬉闹,不串岗,严守政务中心计算机安全与网络治理的有关规定。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资料归档保管完整。
五、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情况
(一)所在部门高度重视和支持,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和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派了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熟悉行政审批事项的人员担任窗口工作人员,确定窗口首席代表,并保持全年工作人员稳定,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和中心临时交办的工作;二是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务中心窗口工作,充分保障窗口必要的办公条件,负责窗口业务工作的处室在业务上精心指导,及时将最近的工作动态信息传达给窗口工作人员,前后台齐心协力服务群众;三是局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坚持至少每季度到窗口1次,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指导窗口工作,及时与中心有关领导和分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窗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工作。6月,为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并联审批工作要尽快突破的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和参与并联审批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的办理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提供法律依据、制作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认真做好审批服务的创新工作。
(三)积极推行网上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窗口办理事项的申请表格和办事流程,申请人可以方便快捷的了解和下载所办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和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认真推行行政审批内部集中办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春城书记关于“市级各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都要集中在一个处室办理”的批示精神,20xx年12月5日我局设立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审批(审查或核准)、协调、治理和流程再造工作。
(五)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精简材料。今年以来,为方便办事群众,我局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修改和规范办事指南的通知》的要求,3月,对原有的10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逐项研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规范,使其更加科学、合理、高效;二是对今年新增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备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主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三是根据《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的紧急通知》(成政中心〔20xx〕32号)的要求,经过反复论证和研究,将14项行政审批中13项的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不同程度地缩短。《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非煤矿矿山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等3项办理事项由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办理。
一、强化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效率。
一是全面实施工业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全市所有在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工业建设工程实行联合竣工验收,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统一受理窗口,并牵头组织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民防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单位,对工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规划许可、防雷装置、消防等内容进行一次性集中验收。二是完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项目和注册15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内资项目以及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在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窗口统一受理,使用“绿色通道”专用档案袋,实行专人负责,全程陪同,优先办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的项目实行即时办理。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加强中心与各进驻部门间的网络互通、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提高业务协同办理程度,逐步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全程网上电子监察,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提质、增效。
二、强化服务群众,提升服务形象。
一是继续完善窗口周六正常服务制。坚持周六对外服务,确保每个窗口正常受理办理各类事项,并坚持“五个不变”,即:正常上班的考勤要求不变,首问负责制的要求不变,咨询与受理工作的要求不变,对窗口充分授权的要求不变,即办件当场办结的要求不变。二是不断深化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扎实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十佳窗口”创建活动,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咨询代理等服务举措,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的需要。三是多方位接受群众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每个事项办理完成后即时进行群众满意度评价,每天在大厅导服台随机发放20张办件群众意见建议征求表,每个季度随机抽取100个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服务基层,树立服务品牌。
一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与各板块的项目审批信息双向交流机制。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审批信息库,加强与各板块的沟通联系,及时把企业、基层急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分解落实到有关窗口,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二是完善审批联络员和审批代理员制度。建立完善各板块项目审批联系人网络,设立“代理员之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供基层代理员现场修改材料,减少来回往返,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基层工作人员审批业务培训制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动精神,讲解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程,示范格式文本,建立和培养一支熟知政策法规、熟练业务操作的基层审批代理员队伍。
20xx年xx月,我荣幸的成为了一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任职于xx镇政务服务中心。入职至今已近一年时间。虽然时间并不长,但我深切的体会到作为窗口工作人员的价值。
窗口是与老百姓联系的纽带,它的工作是繁琐的,但却非常有意义。窗口代表政务服务的形象,加强文明窗口建设,梳理良好形象,做好窗口服务工作尤其重要。
具备“认真负责”的基本素质。窗口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办事群众,回答问题时必须详尽、准确,一次性讲明办事流程和准备的材料。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代表政府的形象。因此,做好一名窗口工作人员,需要有精通的业务知识、良好的仪容仪表和规范和文明的服务用语。
树立“微笑服务”的工作理念。在面对办事群众时,要做到细心、耐心,同时亲切自然、面带微笑。在接待情绪比较激动的办事群众时要客观、冷静。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换位思考,替办事群众着想,为办事群众服务。
明确“为民服务”基本概念。要认清自身所处的位置,明确与办事人员的关系。在接待办事人员时,要平稳的心态,切勿“高冷”,要做到亲切自然、和蔼可亲,让办事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
服务是无形的,但它是可以被感知的。正如我们xx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要为办事群众多办实事、好事,做到为民服务、务实快捷、清廉高效。
一、税收法规的宣传辅导工作
20xx年,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对企业所得税政策,新营业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政策法规采取手机报,印刷宣传册,上门辅导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及时的宣传辅导工作。尤其在7月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开征前,加班加点,对煤炭企业进行了逐户辅导解释,为煤炭基金的开征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20xx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首个汇算清缴年,为此,结合税收宣传月培训,对全体税务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了对税收扣除标准的政策把握尺度进行了宣讲,并结合盟局汇算清缴安排制定了我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安排,于6月份起对辖区的16户企业进行了汇算清缴,查补税款49.2万元。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局新成立,工作千头万绪,加之人员变动,时间紧,20xx年汇算不够深入,尤其对一些“长亏不倒”户没有检查出实质问题。对工资列支挖煤民工工资等问题无法准确把握。
三、地方各税管理
建立健全减免税台帐,重点税源监控台帐,查补税款台帐。坚决执行营业税提高起征点政策,坚决执行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开展了20xx年度的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能与是国税、国土、工商等部门互通信息,基本形成了综合治税格局。开展了两税比对工作,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的入库情况,与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存在的问题:
1、没有对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是否依旧符合减免条件进行检查。
2、由于矿区的特殊环境,企业高管人员等高收入人群收入隐蔽,无法监控,申报工作难度很大,目前申报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的只有2人,还是个体工商业户承包承租所得,可以说我局20xx年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基本没有成效,是失败的。
3、与国税、工商信息比对不及时,缺乏沟通,我局挂靠煤炭企业的个人,为逃避核定的企业所得税,新办税务登记证,借口新办企业,欲将企业所得税征管转移至国税,给我们正常的征管带拉障碍,与国税沟通协调不够,国、地税各行其是是造成这种情况的愿因之一。
四、材料报送
按盟局要求及时上报报表材料。但由于报送人员变动,使一些报表数据脱节,有些原始材料丢失。致使整体报送质量不高。
20xx年税政工作计划
一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法规,对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宣传辅导。20xx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纳税人所得税政策业务水平。
二、做好税政培训工作,20xx年初将邀请盟局税政科对我局职工就税政工作职责,怎样做好税政工作,相关材料报送等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税政管理水平。
三、开展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是一年一度一项重大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要尽早安排,周密部署,加强检查力量,确保查深、查细。建议对长亏不到企业重点检查,摸清情况,以此为契机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面,强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
四、开展了20xx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此项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难点,煤炭行业应是高收入人群相对较多的行业,但由于收入的隐蔽,无法监控,20xx年申报不尽人意,目前我们还没有加强此项工作征管的切实有效措施,研究出台相应的科学合理的核定办法是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能否做好20xx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的关键。
五、开展和推广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管理,及长亏低零申报所得税管理。
六、做好财产行为税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我局已完成土地使用税基础信息修改工作,20xx年将积极配合盟局统一安排,努力完成财产行为税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为新的征管软件的顺利使用做好前期准备。
七、纳税评估
八、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税政基础管理。
九、加强与盟局税政科沟通、联系,及时上报材料报表,确保上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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