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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党建工作总结汇报2021最新

2022-03-07 23: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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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对<条例>和<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宜直工发[201_]2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201_年,市政府法制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把学习《条例》和《实施办法》纳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中,建立健全长效学习机制,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践行党员目标承诺,使党员素质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办今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到位

办党组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本部门在群众心目中所处的位次,树立创先争优的紧迫感,少强调客观理由,多找自身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党建安工作,力争在今年“双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同时,本办进一步强化领导,健全专班,为机关党建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调整了本办“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副书记亲自抓党建工作,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3月14日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全办人员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确定了201_年党建工作要点:一是认真开展学习,筑牢群众观念。采取个人自学、领导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二是践行群众路线,弘扬优良作风。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查、创、改”活动,推进联系服务群众长效化。三是夯实基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深化“五”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完善支部工作方式,加强基础性工作。四是严格正风肃纪,建设清廉机关。要认真贯彻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严抓作风建设,推进制度落实。

(二)抓落实,成效显著。在“百千万”、“三进五访”和“联基层”活动中,拿出3、5万元现金解决群众和党员、社区和基层法制办的困难。我办将“百千万”活动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具体和政府办公室合在一起),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立足“四早”,有序推进活动开展。通过“早作准备、早定方案、早作动员部署、早作宣传”,结合“三进五访”开展学习活动相关调研,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下基础。二是抓好“四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通过认真抓好“个人原原本本学、支部集中讨论交流学、党组成员带头示范学、邀请专家辅导学”,增强学习效果,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三是开展“四听”,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四是贯彻“四边”,改进作风初显成效。始终贯彻“边学、边听、边查、边改”,做到思想上有真触动,认识上有新提高。办党组在认真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基层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反思,就政府法制工作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始终,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改,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在条件成熟时立即改。五是召开党组会与全办人员大会,专题部署了干部职工技能大赛和“我与改革同行”活动,经民主推荐,办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了技能大赛的参赛人选,并通知到本人,进行积极的准备。本办积极参与“我与改革同行”读书活动,收到心得体会文章17篇,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王平昌同志《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路径选择》一文获得市直机关二等奖。六是根据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群办发[201_]21号)文件要求,我办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及时向机关工委上报了整治情况。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教月活动

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实施以来,我办高度重视、迅速贯彻、多措并举,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切实把规定要求落实到全办各项工作中,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坚持从办领导带头做起,树立作风建设的新标尺,形成表率和示范效应,引领作风转变。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行动自觉性,充分利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加深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三是统筹规划,狠抓贯彻落实。根据省、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政府法制工作调研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文风、会风,严格精简会议;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走到田间地头,走到群众中间,发挥职能优势,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禁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本办无一人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没有发生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也没有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请客送礼行为。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宜市办文〔201_〕21号)要求,今年5月,在我办开展以“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并参观了警示教育基地。

三、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实效性

我办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和《实施办法》,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安排一名党组副书记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党组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方面的新规定,立足工作实际,设置二个机关党支部,将所有党员纳入其中进行管理。二是严格组织选举。支部委员会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级上党组批准,党员参与投票率达100%。三是在“三重一大”和干部任免中积极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四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大力推进党务公开。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严格执行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方式。通过会议宣布、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公示、内网等方式落实党务公开,同时我委里专门设置党务公开意见邮箱和公开电话,收集党员、服务对象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通过这些的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提高了我委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

四、完善制度建设,主动服务中心工作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为科学规划201_年度市政府制度建设,我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201_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并提请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宜昌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程序;进一步拓展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对小饭桌食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等涉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求意见。

二是高质量承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市政府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制定《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事会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工作的通知》、《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承办各类前期调查研究和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等25件。同时,积极支持和指导长阳、五峰自治县的自治立法工作,对上报的4件单行条例依法进行了审查修改。

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为推动政府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办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清理工作方案,各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主要负责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建议后,经我办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施行88件。

五、提高化解矛盾公信力,彰显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本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纳入法定程序予以解决,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做好解释。今年共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71件,比去年增加34件,增长92%。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5件,不予受理2件,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处理4件。受理的65件案件中,已办结36件,其中,维持23件,通过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9件,责令履行4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2件,撤销和确认违法0件。

二是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创新审理方式,变“关门办案”为“开门办案”,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和听证;将调解作为处理行政争议重要手段,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或推动当事人协商和解,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实行跟踪回访,通过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的形式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认真分析行政复议案件走势。今年来,随着我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的推进,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冲突也日益增多。今年受理的复议案件中,由项目建设直接或间接引发的行政争议多达41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8月上旬,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分析讨论会,对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指出了当前行政复议案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建议,并形成分析报告。9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将分析报告作为参阅件,分送市政府领导参阅,积极争取市政府领导重视和关注。

四是认真履行应诉职责。4月,我办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汪年荣诉市政府集体土地登记上诉案件,通过积极应诉答辩,促使市中院采纳我方意见,判决维持了市政府的土地登记行为,推动当事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纠纷,避免当事人缠访缠诉,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还积极与省法制办沟通汇报,化解了1起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是审慎办理信访事项。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时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精心办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钉子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稳定,不断升政府公信力。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处理信访案件8起。

六、高效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认真办理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充分发挥决策咨询职能,把“预防”作为工作的重点,为政府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法律论证。对市政府交办的化解江重机械不良贷款问题、三峡物流园项目建设和解决招商轮公司职工安置经费等16件决策事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论证,按照法律框架内有效实现政府意图的原则出具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

二是高效承办合同审查。积极为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始终坚持“防止合同内容违法,防止约定显失公平,防止条款表述不清;帮助各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帮助各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则,共审查修改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特许权项目、宜昌通航产业园合作开发项目、点军文化旅游城项目等项目投资协议、合同等43件,促进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是规范政府招商合同管理。为防范政府招商合同法律风险,统一政策适用,避免或减少招商合同纠纷,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制定了《招商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指导政府及其部门的招商工作。

四是加强仲裁工作。继续拓宽仲裁服务领域,重点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银行借贷、民间借贷争议的仲裁服务,并大力支持民商事争议当事人自行和解或通过其他方式调解后提请仲裁机构予以确认;加强与市法院、综治委、维稳办、司法局、信访局等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多渠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参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我市经济建设环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今年6月,会同市委编办对400多项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取消、下放、转为其他行政权力,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38项(其中行政许可12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9项),取消5项,下放52项,转其他权力服务事项35项。今年8月,会同市委编办对市直各部门、中省在宜相关单位的行政权力、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前置事项在2013年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清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今年11月,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取消是原则、调整是例外,例外必从严”的原则,彻底清理各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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