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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
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着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说法”的视频,让我有了很多想法。
这则今日说法讲的是去年那个暑假的一件事:有几个孩子在暑假里去小河边游泳,有一个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这一群孩子中却有一个孩子主动跳下河去救他,将这个孩子救下后,自己却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可谁知,被救的孩子不但不去叫大人来救他的恩人,反而看着他的恩人死在水中,而且死后还将死者的衣物拿走藏起来,就当没事,制造不在场的假象。
看了视频以后,我非常生气,这位被救的小朋友怎么可以这样无情,看着恩人活活淹死在水中。想一想,如果他不去救你的话,那么死的不就是你了吗?就算是恩人淹死了,也应该告诉死者家人啊,别人也不会怪你的。这样不声不响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饰他的死掩饰得住吗?迟早会露馅。这样做不但对不起救你的人,更对不起他的家人啊!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丢了比知道他死了还要着急、难过。这样做事没有良心的啊!
今后我可不能做这样的事啊,别人救了你,应该知恩图报,而不是恩将仇报不能做那种没有良心的人!
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中的“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就应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就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就应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此刻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透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职责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
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状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职责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就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职责感。
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杯具可能就能够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潜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就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能够集中学习培训,能够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职责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杯具就不会发生了。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资料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样能够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仅使人一惊。但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但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能够消灭的,但我们就应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最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但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每一年,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人死于车祸,往往不是“有意”,而是“不经意”,有些人是为了早上班,早回家,所以把车开快了一点,或闯了几秒钟的红灯;有些是为了方便,横穿火车道……而正是这些行为,造成一个又一个的杯具。
记得听人说过:一个小女孩在上学的途中为了做上早一班的公交车,不停地追着那辆公交车,但是司机师傅并没有看见,在一个拐角处,她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或许她完全能够去等下一班车的,不是吗每一个人,总是在道路上吝啬那一分一秒的时间,却把生命置之于外,这便是杯具发生的原因,如果明白是这样,他们为什么不早走几分钟呢
生命有无或许只是一念这差,我们不就应跟“车”“开玩笑”,毕竟生命不是游戏。
让我们从《今日说法》案例中吸取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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