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今日说法观后感》,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天,像往常一样,我和爸爸妈妈坐在电视机旁,准时收看《今日说法》节目。今天报道的节目,是一位老人的感人 故事 ,他令我非常震撼。一位捡破烂的老人无意间捡破烂时捡到了一张报纸。他不经意的去看了看,看到了上面报道的一位快要失学的儿童,于是他立即果断的拿出五十元钱捐助了那位儿童。也许在你们眼里,50元还算不了你们家金钱数目里的一点小指甲盖。但是对于捡破烂的刘舒兰爷爷来讲,50元已经很不容易了。记者去采访时,刘爷爷在整理他卖破烂的一个月积攒的钱,才76元。没有纸币,全是硬币。有人会问:刘爷爷一个月的生活费够么?答案当然是不够。所以每年还有政府部门的1800元的补贴。听上去挺多。不过,这些钱在刘爷爷手里没过多久就没了。是不是刘爷爷乱花乱买了呢?NO!NO!!NO!!!除了刘爷爷的生活费(刘爷爷一天三顿都吃面条,从来不吃肉,面条里的菜叶还是捡来的)以外,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100的,200的,500的,1000的都有!村里人很是不明白刘爷爷的这种做法。记者在采访刘爷爷时,刘爷爷给出的答复是:我知道当穷人的滋味,我也知道失学的滋味。我就是不想让他们失学。这句话深深的感动了我。此时,我已热泪盈眶。
刘爷爷的家非常简陋。家里只有三个电器。就是两个灯泡,还有个电风扇,是记者送的,那也许是刘爷爷家最贵的物品了。刘爷爷因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学的儿童,所以,刘爷爷家有许许多多的 感谢信 ,这些也就是刘爷爷最珍贵的东西了,他闲着的时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和读这些信。20xx年,刘爷爷家着过一次火,当人们把他救出来时,他不顾生命的危险再次冲进大火里,他出来时,人们看见他抱着一摞感谢信。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一只耳朵,刘爷爷的右耳朵烧伤了。我的泪腺突然变得异常发达,豆粒般大小的眼泪争先恐后叽里咕噜的往下滚。不光是我,我们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哗啦的。
刘爷爷――一个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一个还需要别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么多失学儿童!当采访将要接近尾声时,记者统计了一下,这位老人一共捐了两万元左右。尽管刘爷爷很穷,但我觉得他也很“富有”――他的道德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期“今日说法”的视频,让我有了很多想法。
这则今日说法讲的是去年那个暑假的一件事:有几个孩子在暑假里去小河边游泳,有一个孩子在水中快不行了,这一群孩子中却有一个孩子主动跳下河去救他,将这个孩子救下后,自己却因精疲力竭而溺死在水中了。可谁知,被救的孩子不但不去叫大人来救他的恩人,反而看着他的恩人死在水中,而且死后还将死者的衣物拿走藏起来,就当没事,制造不在场的假象。
看了视频以后,我非常生气,这位被救的小朋友怎么可以这样无情,看着恩人活活淹死在水中。想一想,如果他不去救你的话,那么死的不就是你了吗?就算是恩人淹死了,也应该告诉死者家人啊,别人也不会怪你的。这样不声不响得藏起死者的衣物掩饰他的死掩饰得住吗?迟早会露馅。这样做不但对不起救你的人,更对不起他的家人啊!要知道,自己的孩子丢了比知道他死了还要着急、难过。这样做事没有良心的啊!
今后我可不能做这样的事啊,别人救了你,应该知恩图报,而不是恩将仇报不能做那种没有良心的人!
《今日说法》中有形形色色的案例,我从中选了三个案例:
一个内容为:93岁养母含泪离世,生前将养子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养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养母收养儿子24年,换不回一声“妈”。
我为文中的母亲感到痛心,养这样一个儿子,24年的心血不等于白费了吗?
李阿婆收养成阿福时,阿福还不到一岁,对于这样一个小生命来说,事实是残酷的,而他是幸运的。现实将这个小生命从他生母那带走,却又给了他一个同样爱他甚至更爱他的养母。
李阿婆夫妻省吃俭用,把儿子养得白白胖胖。24年之后,儿子成人了,结婚了,李阿婆把最珍贵的金戒指给了他……没想到,最后养子却因为一句谣言,抛下自己,直到死去。
这是多么让人痛心啊!难道母亲把儿子健健康康地抚养成人也有罪吗?24年的苦心就因为一句话抛到了九霄云外?可怜天下父母心,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绝情的事,他对得起他的养母吗?
爱自己的父母吧!
另一个是:女子深夜遭遇梁上君子,金项链及4300元现金被盗。租住的宾馆拒绝赔偿:房客未关窗睡觉,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据了解,被偷人梅虹的损失近万元,这不仅使人一惊。可是在这之前此人的电动车电池曾被偷过,她为什么还要这样疏忽自己的财产?虽然最终她会得到一些赔偿,可是她也要反思一下了。
生活中的小偷让我们防不胜防,家里、大街上,偷你东西你连试都试不到,有时一块手机,有时一个钱包,而被偷的人,却只能自认倒霉。
或许这些事不是我们可以消灭的,但我们应该尽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要像“梅虹”那样疏忽大意。否则,当遇到“梅虹”一样的遭遇时,你会追悔莫及。
最后一个是:“火车算个啥东西”讲的是一名铁路女职工下班途中被火车撞死,劳动部门认定不是工伤,而唯一的问题却出在“火车是不是机动车”上。
年迈的老人不辞辛苦为死去的女儿打了六年的官司,这让人心酸,让人感动。令人欣慰的是,最后老人终于帮女儿计回了公道。可是交通安全的隐患却不得不让人担忧。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睡觉前,看了一集《今日说法》,今天讲的是关于农民工患了职业病,却找不到诉理的地方。
不知道从什么时间开始,就有很多关于农民工维权的报道,这次讲的是关于农民工在外地一家工厂,得了矽肺,要原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但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出具,最后在新闻单位的帮助下才得到了解决。
我看着这个案例,不由得为这些农民工兄弟感到惋惜,他们用自己的辛苦工作换来了城市的繁荣,换来了老板鼓鼓的钱包,但是一旦自己的权益被老板侵犯的时候,却不知道找谁评理去。
我记得在今天的嘉宾说了一句话:“感谢这位农民工兄弟,他用自己的身体换来了社会大众对这件事情的关注,从而让我们的政策更加完善。”我不是说这位嘉宾说得不对,我只是想说:
为什么要等到有了生命的代价的时候才能唤起人们对一件事情的关注呢?想想现在的一些事情,我觉得这已经是一种人们常用的一种思维模式,有的人们已经看出不好的苗头了,但是由于还没有引起大家足够的重视,因此是不会有人说的,大概人们想的是说了也不会有人管的,于是社会上就有了诸如某人出来身张正义的时候,被人们接受了,人们会赞扬他;而更多的是有人想管这种看似不大的事情的时候会遭来人们的非议。
我看了这期节目后,心中就在想:什么时候我们国民才能有一个危机观念,当人们发现有不良现象的时候,都能够勇敢的站起来揭露他,并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别事事都用这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社会要想和谐,只有靠大家都有正义感,人人都不去做亏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