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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只蝴蝶,为了梦,为了爱,为了翩翩起舞,先做了一个茧。
一直都觉得自己像只毛毛虫,丑陋而又平庸。性格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只是那一半忧伤常常被自卑和孤独所埋葬。因此,或在光与影分界线,习惯了顾影自怜,习惯否定以及接受。
很羡慕那些有着精致容颜的女子,用华丽挥霍骄傲。三年前,我遇见小艾。她很漂亮,总是微笑着。处于灰色地带的我无疑是她的陪衬。我对自己说,即使漂亮的'风景不能拥有,那么欣赏也是一种满足。只是,上课的时候,我总喜欢盯着小艾的蝴蝶发卡发呆。它别在海藻一样细密柔软的秀发中间,那样安静地,很快乐的样子。小艾歌唱得很好,常在学校的文艺晚会登台演唱。而我,目光跟随着聚光灯下的华丽,因为深知自己卑微如手中松开的沙,被风很优雅地扬起。
“其实,我觉得你很可爱。”某个夏日午后那个叫蚊子的男生对我说。还记得当时感动了好久好久。虽然此后,依旧自卑,依旧冷漠不容易接近,但至少不会嫉妒,不会活在一厢情愿的幻想里。
冰是睡着的水,如果有阳光,它会苏醒,然后不再留恋。我看很多很多的书,觉得很快乐,因为那样简单纯粹的文字。深夜,一个人静静地听着歌,用回忆温暖寂寞。那个叫汪苏泷的歌手声音很温暖,干净得没有一点杂质。走在喧闹的大街,看着城市慢慢地模糊倒退,感觉自己就这样真实地存在着。梦想着长大后背着包,环游世界,走遍万水千山。
现在的自己渐渐能够学会对镜中的另一个自己微笑。能够学会知足,如深海里的鱼,冷暖自知,融入蔚蓝的世界,为了梦,不知疲倦地往彼岸游。
在这乍暖还寒的初春,毛毛虫睡醒了,蝴蝶飞得很高。
每个人都有缺陷,所以更要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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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刚读完一本书,名叫《傻狗温迪克》,你们听到这个书名是不是就想捧腹大笑,我就是这样的感觉。
故事发生在美国的北方小镇,十岁女孩欧宝在新家附近的超市中认领了闯了祸的流浪狗,取名温迪克。刚开始它又臭又丑又脏,还有雷雨恐惧症,但神奇的是它会对人咧嘴微笑,笑到要打喷嚏,憨态十足。就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认识了许多新朋友,让没有妈妈的她变得乐观开朗起来。
这本书带给我的心里变化很大,就象我也吃了书中一种叫"里德莫斯洛丹"的糖果一样,同时品尝到了甜美与悲伤的感觉。温迪克在教堂里捉到老鼠却又不忍心咬下去;温迪克躲在床底下一个劲地打哆嗦,可是它一听到奥蒂斯弹吉他,就笑得像个小傻瓜,直到连连打喷嚏。看到这些我也忍不住笑成了一个小傻瓜。但读到欧宝对妈妈无限思念的时候,我的心又随着她忧伤起来。欧宝的妈妈在她三岁时离家出走,牧师爸爸只知道干自己的工作,欧宝内心很孤独,她没有朋友,心里话只能说给温迪克听。
最让我欣慰的是,因为有了温迪克,欧宝开始了温暖的寻友之旅。她先后认识了喜欢看书的图书馆老小姐芬妮,害羞却能用美妙旋律去吸引小动物的奥蒂斯,被人们称作"巫婆"的格洛丽亚,以及阿曼达,小不点和光头宝宝,和自己的爸爸也相互走进了内心世界。
本书在欢乐的歌声中结束,欧宝的内心已经被幸福填得满满的。
《英美电影欣赏》小结
朱赞瑜
《英语电影欣赏》旨在培养学生审美情趣,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并进一步促进英语的听说能力。
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方面随意性很大,甚至导致将影视欣赏课变成了学生的休闲娱乐时间。
所以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赏析英文电影以提升语言技能和学习文化,可以在英语氛围中锻炼听力、口语。同时把视听说和英语文化等课程引入英文电影作为辅助的教学手段。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了西方的文化、西方的风土人情,提高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也激发了学生学习英语的热情,也教会了学生学习英语的方法。
长期以来,学生对英语学习都怕,在学习中都存在很多误区。所以学习能力一直得不到好的提高,这样的课程无疑给学生一个崭新的学习英语的环境,让学生获得信心,获得学习的动力。在看电影的过程中,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学生会模仿得惟妙惟肖。而且会进行表演,一些生词和语句的学习就在不知不觉中习得了。
另外看完电影后,我让学生收集一些妙语好句,让学生背出来,学生非常喜欢,在写作中也非常用得到。
总之,通过此课的学习,培养了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
我读了一本书叫《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的大概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叫茵蒂亚・欧宝・布隆妮,在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收留了一只流浪狗,并取名温迪克。温迪克虽然又大又瘦,又丑又脏,但是他有一个神奇的本领,就是会对人微笑。欧宝带着他每天去不同的地方,认识不同的人,有会弹吉他的奥蒂斯,想要一座图书馆作为生日礼物的老小姐芬尼,性格古怪、被人称为老“巫婆”的格洛里亚,以及“光头宝宝”、阿曼达、“小不点”,都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这本书里的每个人物我都喜欢,尤其是温迪克和佳蓄德。佳蓄德是一只鹦鹉,每当它大叫的时候就会逗得我哈哈直笑。它还会飞到温蒂克头上,大叫"狗!"。温迪克爱吃花生酱、会捉老鼠,它是一只好狗。温迪克傻笑时的可爱摸样,没有人会有理由不喜欢。我就十分喜欢温迪克。我也想有一只跟温迪克一样的狗。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特别是第一章《会笑的狗》。“可以看出来,它真的想当面向超市经理道谢,谢谢他让它在蔬菜区玩得这样开心。可是一不小心,它把经理推倒在地上。经理一定觉得今天倒霉透顶了,居然就坐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哭了起来。那只狗赶紧靠过来,体贴地舔着他的脸。”读到这里时,我就笑了起来。这本书实在太幽默了,它会使我放松,会使我嘎嘎地笑。
我觉得《傻狗温迪克》这本书写得很温情。老“巫婆”格洛里亚有一棵“过错树”,树上的酒瓶是格洛里亚小时候犯下的每一个错误,她总是不能释怀。欧宝安慰她,送给她糖吃,还给格洛里亚讲从芬妮小姐那里听来的各种故事。欧宝和格洛里亚举行了一个欢乐的聚会,她们一起做了聚会用的三明治,邀请了很多朋友。奥蒂斯以前因为在街上乱弹琴做过牢,欧宝不但没有觉得他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还邀请他参加聚会,并请他在聚会上弹奏他那把吉他。大家都很喜欢温迪克,也喜欢欧宝。聚会时,因为下大雨温迪克跑丢了,欧宝强忍着不哭出来,她不停地找温迪克,大家很替他们担心。最后才发现温迪克就躲在房间里。聚会当然是圆满的结束了。我相信每一位读这本书的读者都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我年纪还轻,阅历不深的时候,我父亲教导过我一句话,我至今还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评任何人的时候,”他对我说,“你就记住,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拥有的那些优越条件。”
盖茨比苦等了五年,买了一座豪宅,在那里把星光施予来来往往的飞蛾――目的只是在某天下午到一个陌生人的花园里“转一下”。
他以一种创造性的热情投入了这个幻梦,不断地添枝加叶,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了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它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从前它从我们面前溜走,不过那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得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向前划,逆流而上的小舟,不停地倒退,进入过去。
读完之后我脑子里就冒出来马老板的一句歌词: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前言中,姚乃强先生一直强调这是菲茨杰拉德在讲一个美国梦。通过写那个时代美国社会种种腐败现象,感受菲氏对二十年代美国表面繁荣的忧心,写因为时代的不同,美国梦的破裂,写东西部的差距和冲突。
“当我坐在那里对那个古老的、未知的世界思索时,我也想到了盖茨比第一次认出对岸黛西家码头上那盏绿灯时,他是多么的惊奇。他走过漫长的道路才来到这片蓝色的草坪上,他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唾手可得,几乎不可能抓不住的。他不知道那个梦已经远他而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之中,在那里合众国的黑色原野在夜色中滚滚向前伸展。”
而我更中意的是小说里讲述的爱情故事。
“当黛西洁白的脸贴近他的脸时,他的心越跳越快。他知道他跟这个姑娘亲吻,便把他那些不可言喻的憧憬与她的生命气息永远结合在一起了。他的心像上帝的心一样专一,绝不可痴心旁骛。因为他等着,再倾听一会那已经在一颗星上敲响的音叉。然后,他亲吻了她。经他的嘴唇一碰,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他诉说的一切,以及他黯然神伤的表情,使我回想起一点什么……我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听过的一个迷离恍惚的音调,几句零落的歌词。”
迷离恍惚,歌词零落。作者自己其实已经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美好初恋看穿。这仅是存于盖茨比心里的美好。可就是为了这份美好,盖茨比一直在努力,直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站在那里双手插在口袋里,仰望像洒落的胡椒粉般布满夜空的银色繁星。我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朝幽暗的海边望去,那里除了一盏绿色的灯之外,什么都没有。灯光微弱又遥远,也许那时一个码头的尽头。”
河对面是黛西的房子,里面住着她和她的丈夫。
盖茨比远远地望着,他知道总有一天,他会再次与黛西相遇,再次接着初恋那美丽的场景,接着把生活重新来过。
作者这个可恶的家伙又通过尼克卡拉韦这个视角把这份惦念看穿,对面什么都没有,也许那是一个码头的尽头。突然巨大的悲哀袭来。其实什么都没有。盖茨比怀着这份惦念,望了四年。
“整个夏天的夜晚我邻居家的音乐声不绝于耳。在他的蓝色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酒和星光中来回晃悠。下午涨潮时,我看到他家的客人从搭在木筏上的高台上跳水,或者在晒得发烫的沙滩上晒日光浴,同时两条汽艇划破海湾的水面,拖着滑水板在飞溅的泡沫中破浪前进。每逢周末,他的那辆罗尔斯罗伊斯轿车就成了公共汽车,从早上九点到深更半夜穿梭来往,接送从城里来的一批批客人,而他的那辆旅行车则像一只敏捷的黄色甲壳虫蹦来跳去接送所有的火车班次。到了星期一,八个仆人,外加一名园丁,用拖把、刷子、锤子和修枝剪苦苦干上一整天,收拾头天晚上留下的一片狼藉。”
这是个盛大的宴会,盖茨比每周都要举行。很多人都没有接受邀请。有的时候,他们从来到走,压根没
有见过盖茨比。他们就是一心奔着晚会来的。其中很多甚至每次都来,吃饱喝足,然后对盖茨比先生大骂一番,骂到痛快后,开车离开,然后下一次再来。盖茨比可能打心底里就看不起他们,尽管都标称社会名流,无非就是一些混吃混喝的家伙罢了。他心里想的只是能见到黛西一面,于是宴会一如既往,终于因为我尼克卡拉韦和黛西兄妹的关系,黛西来了。
“这些衬衫多美,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
这是盖茨比和黛西见面后,黛西的话。重重的一个伏笔,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没有见过这么美的衬衫。其实你早已经见过比衬衫美10倍100倍的这么美的爱情,但仅是见过而已,你满足于见过,然后就像丢掉旧衬衫一样丢掉了,嫁给了名气和力气都称职的汤姆。再次见面,眼中仍然是漂亮的衬衫。
“要不是有水雾,我们可以看见海湾对面你家的房子,你家码头的`尽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
我不敢想象盖茨比先生说这话时有多么辛酸,他知道黛西只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主义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而他自己心里却总有一盏通宵不灭的绿灯,那是他这些年源源不竭的动力。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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