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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围城》读后感(合集)

2022-07-10 08: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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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钱钟书《围城》读后感

全书最喜欢的人是赵辛眉,虽然一开始对他印象不好,但是读着读着却发现他是一个情商很好,会办事、果断的一个人。

书中其他的人物呢,都感觉很虚假,戴着一层层面具,人前是一个样,人后是一个样,虚荣心面子作祟,这是读前半段的感受。

后面呢,主要是方鸿渐回上海后发生的事情。鸿渐父亲无能却还要继续维持自己以前大乡绅的习气,母亲小气对媳妇挑三拣四,两个弟媳则勾心斗角互相攀比,连带着孩子也让人觉得没有教养。

孙家则重男轻女,对女儿过于冷漠,完全不像孙当初口口声声喊的爸爸妈妈,唯一对她好的.姑姑也感觉是因为孙对她言听计从,仿佛她的宠物,书中并没有读出姑母对侄女的疼爱怜惜。

方孙两人一开始在一起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主要是方鸿渐太糊涂了,一时冲动便定下了自己的终身大事。方鸿渐对孙柔嘉不是爱,是男人对于柔弱女人的怜惜,是一种天性。

他俩结婚后,一天两小吵三天一大吵,孙柔嘉心胸狭隘尖酸刻薄不识大体,方鸿渐志高气短软弱无能毫无主见一出错就为自己找理由,他俩婚后生活看得人头痛。要不是孙柔嘉对方鸿渐还有爱,方鸿渐对女人的怜惜,他俩或许早就完了,但也可能一辈子这样吵吵闹闹过下去,想想就让人觉得无趣。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从书里找到自己或者身边人的影子。书中人的生活于作者笔下戛然而止,真实的故事却在现实轮番上演,正如书名围城,生活是一座城,一代人葬于此,一代人生于此。

四星是给自己的,第一次读围城,总觉得读得不够透彻,可能是自己缺乏人生经历吧!以后还要继续读下去。

第二篇:钱钟书《围城》读后感1500字

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所以读书就应该从名著开始。今年暑假我阅读了钱钟书先生写的长篇小说《围城》。

小说描写了三十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工作、生活。以妙趣横生的笔调记叙了留学回国后的几位知识青年的社交,生活。

读后让我感到惊异的是作者对素材有着非凡的提炼能力。

按理说,《围城》是一部小说,事件、人物、心理都是虚构的,可是小说向我们呈现的世界却逼人的真实。《围城》里的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我们一边阅读一边会从这些虚构人物身上看到真人的影子。小说中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胸腔里掏出来,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一个苦闷的人一下子被人看破隐秘的一角,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佩服。围城中展现的一切,都让人身临其境,历历在目。

围城读后更让人吃惊的是它对人生事理的洞察力。

“围城”取自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事业,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

书中方鸿渐陷入与多位女子的感情纠葛,常常因自己的怯懦,难以进展,想要摆脱,却又难以自拔。这座感情的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心向往之,走进之后又深感城中的寂寞。

而三闾大学又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利益纠纷,令方鸿渐无所适从。但当他离开那里,却要面对家庭、事业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加难以忍受。他极力想主宰自己的命运,可是能力有限,意志薄弱,也只能忍辱负重。总之,每个人都深陷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

讽刺人生的丑态,鲁迅也是高手。鲁迅的风格像一把锋利的匕首,一刺见血;钱钟书的风格像灸针,轻松行进,让你感到舒畅,不知不觉中手到病除。两者异曲同工。

《围城》的语言幽默风趣,充满智慧。例如:在讽刺社会的贫富分化,人心冷漠时是这样写的“因为穷人只在大街闹市行乞,不会到财主的幽静住宅区去,只会跟着步行的人要钱,财主坐的流线型汽车是赶不上的。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癣。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得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鼓吹中日和平的报纸每天发表新参加的同志名单,而这些“和奸”往往同时在另外的报纸上声明不问政治。”

在写苏小姐的相貌时说“她长得婉约如宋词”比喻按理应该是以形象做喻体,而这里却用抽象的宋词来描摹人物的形象,展示出特有的一种魅力风韵。不得不佩服他对比喻的理解的精深,他的语言的创造力,和源自于骨髓的机智、风趣。

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笑的背后,实际上是在讽刺鲍小姐的不学无术。

作家的创作,多少都有自己的影子。所以书就是人,从作品中我们可以探知作者的性情,思想,精神。围城中,对社会现象讽刺针砭较多。由此可以看出作者清高的境界。从另一方面看,也说明他有一颗大爱之心。恨得越深,爱得越切。 对现实人生的不满,更能表现出对社会殷切的期待。

《围城》是本深入人心的好书,因为时至今天它对我们仍有借鉴意义。当代社会,竞争激烈:职场、商场、官场处处都是围城。“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是普遍的状况。有的人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好,跳槽成瘾。总是在怪圈中循环,长此就会深感苦闷。而这一切,都被钱钟书收在八十年前的这部书中,他以智慧的笔触,指出人类的弱点,让我们反观自省,获得生命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说,好书能够度人,好书的作者就是佛陀。

毫无疑问《围城》的创作是非常成功的。书评家夏玉清说“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这样的评价是当之无愧的。

值得庆幸,在可贵的暑假里能读到这样一部启迪心智的好书。

第三篇:钱钟书的《围城》优秀读后感400字

就在刚才,才把钱钟书的《围城》看完。想想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好好的看完一本书了,突然很有成就感。这也是我上大学以来,看的第一本除漫画以外,看了好多页都不想放下的书了吧。

钱老真的是无处不调侃,调侃到了极致,不只是人物,甚至连桌子椅子都不放过。每个比喻都形象得很,而且恰到好处。调侃还不至于讽刺挖苦,调侃过后的得意像恶作剧得逞的小孩。哈哈,我喜欢。

人物性格语言都很有特色,吵个架都掺英语的。钱老和杨绛先生的感情不错的,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各种家庭斗争写的这么深入人心。杨绛也算是围城的第一读者了,每看钱钟书写的围城的稿子(未成书之前)都会笑的,当然钱老也笑,多和谐。

本来这么深刻的内涵让我一讲就纯属娱乐了,嗯,这样不好。人生不也就是那样么,住在城里的想出去,在城外的想进来,还互相羡慕着,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钱老的幽默还是挺犀利的,抓得住灵魂的东西,人物塑造也是全方位多角度的。不得不说,人是纠结的矛盾体。

有时间打算再看一遍,光钱老的语言就够我品味的了。调侃,不只是一个技术,也是一们艺术呦。

第四篇:钱钟书代表作《围城》优秀读后感

钱钟书的《围城》这本书给了我良多的感慨和取之不尽的`人生智慧。

曾经,那本厚厚的有着灰色封皮的《围城》,庄严地立在我家书架的最高层,我曾试着读它,却被它的平淡与难懂击败。

最近一次捧起《围城》,是饶有兴趣地把它读完的。放下书本,我确切地感觉到,自己长大了,曾经晦涩的书,如今已经可以欣赏,曾经疑惑的情节,如今已经可以理解。现在我看《围城》,少了之前的畏惧,多了对其内容之深邃的赞叹。我在为自己能读完《围城》欢欣鼓舞的同时,又察觉到,自己读懂的,只是一点点皮毛。书中人物深层的性格,书里真正的精髓,我还没有领略到。此书精彩的内容,值得我细细重温几遍。这又使我不得不钦佩作者钱锺书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他能体察得如此之透,而道出时却又如此娓娓动人又不乏幽默。正因为如此,《围城》不仅能给我带来精神上的享受,还可以作为我的社会启蒙书,让我开始了解人情世故,试着分辨社会中的善恶。

书中的主角方鸿渐,留学欧洲后返回上海,远赴三闾大学任教,后去香港游历……对于他,我总有一种感觉,不论他去往哪里,都仿佛身处一座围城当中,给人以压抑之感。仔细分析,我觉得是他气量狭小、见识短浅所致。他对于自己喜欢的苏文纨胆小扭捏,在钩心斗角的三闾大学也无所作为,讲课的时候又自以为是,这些性格的短板,最终造成了他事业与爱情的悲剧。

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应当努力打破生活中的围城,积极地融入世界,以坦诚的胸怀迎接未来,以热情的态度待人接物。摆脱生活中的羁绊与束缚,胸中开阔,眼前自然有万里江山。

第五篇:钱钟书代表作《围城》优秀读后感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钱钟书《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第六篇:钱钟书的《围城》优秀读后感400字

看似由一些琐碎的见闻、经历拼凑的故事,但是正是这种“琐碎”,给这一系列故事增加了那么多的真实。

看完觉得,钱钟书真的是语言大师,一些细节的描写,心理的描写,简直叫人拍案叫绝,同时也让人捧腹大笑。给我一种感觉是,女作家里面有张爱玲,男作家就是钱钟书,简直是把语言表达、运用到登峰造极,精言妙语!感觉不靠故事安排,光靠这些零零碎碎就最能打动人。

再回到故事里来,很早就听说的那句经典:“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轻轻淡淡的代入方鸿渐的生活里,说着婚姻是“围城”,但是生活也是“围城”,而且这城竟然也是生活里的人一手筑成。

故事到最后,那几个小时前的“那时候”,不正是困在当前生活里的我们真实的写照吗?最后的这各自想去的“城里城外”,不正是由每个当事人一手造成的吗?那只走慢了“来晚了”的祖传老钟,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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