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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着悠扬的钟声,一页纯净的羽毛从天空悄然落下。追随着风的脚印,它用轻柔的触角拂过一片树林,它与哥特式尖角建筑擦肩而过,在上班族的肩膀上也只是作短暂的停留,在穿越了老式轿车和柏油马路之后它疲惫的落在阿甘的脚边,藏在最心爱的书中,一片天使的羽毛,一个永远奔跑的男孩,一段令人感动的人生之旅,就这样像画卷一样展现在我们面前。
如果说阿甘是个奇迹的话,那么甘妈妈则是这个奇迹的缔造者。一个单身母亲和一个低智商的孩子,生命给予他们的不仅仅是与生俱来的灾难,更多的是人们对于这种生活的幸灾乐祸。幸运的是,阿甘有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对于困苦不堪的生活始终抱有乐观的向往,并竭尽全力为阿甘营造一个属于平凡人的世界。甘妈妈对生活中的各种灾难总能自圆其说,在阿甘面前她总是极力维护着一个充满善意谎言的世界。
其实甘妈妈也是千千万万母亲的代表,为了孩子,她们总是独自承担所有的痛苦,她们总是给予我们最真挚的爱,让我们无论身居何处,总能感受得到这种爱在身边围绕,在远方守候。她们也许没有许多高深的知识,但他们总能将生命中对生活的体验浓缩成最平凡的语言,恰如甘妈妈的名言: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you never know? what you are ganna get(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
也许这就是母亲的伟大之处吧。
朋友,一个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不可或缺的词汇,阿甘也不例外。在参加队伍的车上,阿甘认识了自己生命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长着大嘴唇的巴布。其实他不仅仅是朋友那么简单,在影片中,他是唯一一个能平视阿甘精神世界的人。他们有着同样纯粹的灵魂,同样执着的梦想,或许都曾被人毫无善意的瞥视过,或许都曾在巴士上手足无措,相似的境遇让两个平凡的人一拍即合。75分的智商可以说明一个人不够聪明,但也可以证明这个人足够透明,足够善良。巴布对虾有着独特的情感,这种情感逐渐转换成了神经质的唠叨,阿甘却从未打断过巴布的讲话。
或许连巴布也惊讶于自己能找到一个愿意听自己唠叨的人。也许作为朋友,有时候需要的只是在身边静静地倾听与默契。其实,真正的朋友不正是如此吗?
当巴布在阿甘怀中静静地死去时,我们能感到阿甘心中的那份痛苦。是的,朋友就是如此简单。这是一份平凡的友谊,但在我们心中它却显得如此璀璨,我们不禁要问自己,现代社会,我们失去了什么?
校车上,善良的珍妮接纳了阿甘:you can sit here,if you want。然而谁也不会想到,一次善意的举动竟然要用阿甘一生的牵挂来偿还。
珍妮代表着美国垮掉的一代,在不堪回首的记忆中,她的一生都在逃离自己的故乡,在放荡不羁的生活中,她对阿甘的爱熟视无睹。
在一次一次的出走中,她总是试图颠覆与阿甘的相互依存,然而当她颠沛流离之后,阿甘还是心甘情愿的接纳了她。也许现在我没有权利对爱情做出任何评判,但阿甘那种不求回报默默付出的行为足以让我们许多现代人自惭形秽。没有海可枯石可烂的山盟海誓,没有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只有那默默的付出与静静地等待。而现在的我们,是不是赋予了爱情太多太多的现实因素?
在先天不足的阿甘面前,我们也许会充满优越感。但正是这种所谓的优越感让我们失去了生命里许多最为宝贵的东西,我们被现代社会赋予了太多事故与偏见,亲情,友情,爱情……在很多时候都被我们忽略了,忘记了。
阿甘留给我们的是被岁月磨掉的最纯真的世界,恰如影片中那一片圣洁的羽毛,而我们需要的,不就是如此吗?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当时社会的黑暗,也让我觉得,她的做法也许在那个社会也很普通吧,就像现在用尽各种手段想出人头地而又没有资本的女人人认干爹一样普通,至少珍妮还是个有资本的年轻人。她**抱着吉他在酒吧卖唱,她又抛弃了阿甘跟着至少她认为能让她过得好的男人走,她在街边卖唱赚钱,又被骗到酒吧像**一样卖唱,最后吸了毒。我又想起外婆说的话:无论怎样,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好吧,外婆一定是让我向好的方向发展。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