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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台梭利教育法》读后感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京华出版社出版的《蒙台梭利教育法》,加上后来余茂老师也来给我们做了一些蒙氏教育的相关培训,让我感触颇深。其实蒙氏教育的书籍还有很多,我把其他几本书籍也买了,但之前对蒙氏一无所知的我之所以选择了第一个阅读这本,是因为我觉得从这本书的书名来看的话,应该会比其他几本书更加系统、具体地体现出蒙台梭利的教育观念。
首先我想谈谈在《蒙台梭利教育法》第一章“新教学法与现代科学的关系”中蒙台梭利提到的对教师的培养。她觉得“对教师的培养方向应该是‘精神’,而不是‘机械操作’。”与此同时她还提到“教师的特殊使命不是观察昆虫或者细菌,而是要观察人。”、“教师要研究的是人在清醒时的智力活动”。我摘抄书上这几句话是因为我觉得这是很耐人寻味的观点。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学生就是学知识,而教师的任务就只是教会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熟练地操作各种仪器设备或者解答出各种难题。如果仅仅是为了让学生成为一个只知道做纯粹实验的人,那就好像在单词拼读课本中只是拼写出单词的文字含义的人,他们的技能水平只停留在技术水平上。这样是没有意义的。
想让孩子真正学会这些东西、培养学生观察的能力,就应该要有相应的环境和事物,可供学生活动和观察。这样才能把活动和教材知识有效地结合起来。蒙台梭利所倡导的教育就是让孩子发挥出他们自身的生命潜能,通过自身的实际活动来发展自己各个方面。这实际上也就是蒙氏核心思想“孩子的成长靠自己,教育的作用是辅助性”。教师的作用则更多的是指导孩子的心理活动和生理发展而不是一味地、机械地灌输知识。蒙台梭利把“教师”这个名字改为了“指导者”,指导生命和灵魂。
蒙台梭利在这本书中还强调了“学校必须允许孩子自由展示其个性”。她以学校中的桌椅板凳的改进为例,这也迫使我们进一步思考了在这个学生备受束缚的环境中,他们的精神世界会是什么样子。结论是:学校应做的是给予孩子们自由,而不是改进板凳。一切的事情都由孩子自己选择,孩子才会发现自己在环境中的作用,有发现自己有能力独立完成工作。于是,成就感、自我独立感、自信心、乃至完美的人格也就这样逐渐形成。
在我们对孩子的指导教学中,感觉训练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蒙台梭利采用教具进行教学实验。在前段时间我们准备蒙氏教具之前,我对此一无所知。起初,我非常好奇蒙台梭利为什么要致力于那些教具的制作,也很想知道那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的物品是如何成为教具的。但后来通过余茂老师给我们做的蒙氏教具相关培训以及我对《蒙台梭利教育法》书中内容的熟悉和了解,让我对蒙氏教具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蒙氏教具不但很有规律,还很美观,很能吸引孩子的注意。上次余老师给我们做“蒙氏数学”培训时用的那个教具让我印象深刻,就连我们成人都觉得它非常有趣,更不用说小孩子了。我还记得我们最后在收教具的时候,余婷老师在我旁边说了一句:“要是我小时候也用这么高档的教具学数学的话,我现在肯定是数学天才了!”这虽然是玩笑话,但颠覆我们传统教学观念的蒙氏教学确实有那么神奇的魅力。蒙氏所提倡的感觉训练是教学法上具有最大兴趣的一种教育。我们人类感觉的发展优先于智力的发展,3——7岁的孩子正处于感觉形成的时期,所以我们指导者就该抓住这个特点对幼儿进行感觉的训练,否则到成年以后,感觉教育就变得很困难了。
《蒙台梭利教育法》这本书有太多的教育内容,是幼儿教师不得不读的一部教育经典。一部好的教育著作就如同好的经典小说,会让人百看不厌,每次读来都会有新的收获。接下来我想再抽空余时间读读关于蒙台梭利教育的其他几本书籍,她的教育理念真的很独特,值得我们去仔细琢磨、体会。
蒙氏教法于1994年在中国幼儿教育界开始流行。如今我国己有约300多个蒙氏教室。蒙台梭利关于教育内容,教育目的和教育方法的独到看法是她教育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世人所谓的蒙台梭利教育法的三根支柱。
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是以“又准备的环境为核心 作为导师的教师 作为活动对象的”工作材料三个要素组成的。幼儿可以通过自己操作教具来自我学习,蒙台梭利按儿童的需要所设计的教具的“自我纠正错误”的功能,使幼儿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变为可能。比如,以带插座的圆柱体为例:通过与圆柱体直径、高度相对应的圆洞的帮助,幼儿会发现,粗的圆柱体无法放入细的圆洞中,细的圆柱体放入粗的圆洞中会转动,长的圆柱体放入短的圆洞中会凸出圆洞,短的圆柱体放入长的圆洞中会凹进圆洞。幼儿在感知、操作教具时,经教师的提示,通过幼儿的再行尝试,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的作用不容忽略,教师是环境的提供者、观察者、示范者。教师在准备好的环境中,在儿童操作教具的过程中是个观察者,对儿童进行引导,观察儿童对教具的兴趣及持续的时间,甚至还要注意他们的面部表情。儿童有需要时,教师随时出现在其身边,必要时及时给予指导或适当的刺激,让儿童达到自我发展的目的。同时,教师在儿童操作教具的过程中是个示范者,在儿童自由选择、使用教具时,教师要做简单的示范,示范教具的操作方法。当儿童模仿出现错误时,教师不要直接告诉儿童解决的方法,而是在一次示范或引导其选择另一个新玩具。
如果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只追求其形式,不了解儿童的需要,或者忽略了教师的作用,就不能达到教育和发展的目的。比如有的幼儿园在移植蒙台梭利教育法时,引进与移植中的形式主义非常严重,误认为将蒙台梭利的教具摆放在教室的各个区域就是蒙氏教育法了。实质上,蒙氏课程的核心在于观察、了解儿童发展的内在需要,以确定其个别化教育的目标,而后提供适宜的环境,满足不同儿童的需要。儿童,是课程组织的中心,而不是教具的操作。总而言之,蒙台梭利教育进入中国需要以“本土化”的模式,需要结合中国的经济、文化特点进行“本土化”研究,取长补短,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最佳选择。结合蒙台梭利与我国幼儿发展情况总结以下几点:
一、热爱儿童,尊重儿童学习独立的意愿,让儿童通过自身努力自主自由地学习。
二、用心创设适宜的环境是教育者的重要职责。环境是儿童自我成长发展的决定 因素。
三、儿童在“工作”中练习独立,完成自我成长的使命。
四、顺应儿童自然成长的规律,不强求、不施压。
五、教育者要学会“静观等待”、“克制”、“公正无私”和保障儿童自由的实现。
六、以教具和教具以外的人类活动的领域,促进儿童整体性地发展。蒙台梭利教育法是我们在幼儿教育阶段全面推进的。在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过程中,我们应该遵循两个思路,一方面,借鉴蒙台梭利教育法中一切可以为我们利用的地方,另一方面,使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国化”。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使蒙台梭利教育法为我国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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