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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讲座观后感600字(范文3篇)

2024-03-09 2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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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制讲座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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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赌博。果有家长在赌博,我

不能饮酒太多。学会了喝酒,这对身体是有。如果学生或小孩喝了的话,就会降低人的免疫力,酒后细血管扩张,散热增加,抵抗力下降,容易患感冒、肝炎、肺炎,因为小孩正处在生长期,身体各个器官还很娇嫩,尤其是消化系统。因此,不能过多承受激*物质。

不能吸烟。因为烟中尼丁,而尼古丁是一种巨毒物质,对人的中枢神经有麻痹作用,长期吸烟回引起血管疾玻吸烟不仅害己,还回污染环

不能吸食毒品。毒品包片、大-麻、*因、可卡因等种,毒品对人有刺激、麻痹作用,吸食容易上瘾,危害极大。所以我们不能吸食毒品,同

还有不能犯罪等。

星期一午第二节课,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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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为他而不知道怎么办时,你会怎么做?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因为不能判断是而选错了路。首先,夏科长给们讲了举行[法制讲座"的原因是最近几年未成年儿童犯法的人数正在不断多,导这些人犯法的因是他们还知道些事是犯法的,其他人看见了也不制止他们。接着,夏科长开始述一些案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案例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因为摔了一跤,脑子出了点毛病,到了十六岁便不去学,也不出门,整天呆在家里看电视。有一次,他从电视上看见了消防车灭火,他常喜欢消防车,但是电视里又经常放,他就想要亲眼看见消防车。这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就走出家门,那时候每户人家门前都堆着很多干,他就点燃了那些干草,但是村的人自己把火扑灭了,他没能看见消防车。第二次,他把火放的更大了,还烧*了一台洗衣机,如愿以偿地看见了消防车。警-察抓了他,其中的一位就问他:[你为什么不跟母你想看消防车呢?或许他们会带你去消防大队看的。"他说:[我时从来不和父母沟通,所不会跟他们说。"听完了这个案例,我想:我们一定要多和父母交流、沟通,有什么不能埋藏在心里,要跟父母说,或许父母能够帮助你解决。后,夏警长又讲了未成年人要做到的十点要求和三要、三不要,便结束了[法制讲座"。听完了这次法制讲座,我思绪万千,俗话说的好:小时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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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从小就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那样长便改不了了,遇到什么事情要跟父母商量,能用偷抢等犯法的事情解决。看到有人做犯法的事情要及时制止并告诉他们那样做的后果,做事不能由着自己的*子。不能进入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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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观后感600字

在第54个学雷锋纪念日之际,为进一步在全省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弘扬传承雷锋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青少年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电台联合推出的一档专题电视课堂节目东山小学小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学雷锋纪念日宣传教育活动,提前组织全校教职工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学校课程处根据播出时间提前协调当天课程安排,准备搔放设备和集体收看场所,确保全体学生按时收看。收看过程中,学校行政人员加强收看情况的检查。

观看后,学校还以收看《同上一堂课:雷锋伴我成长》为契机,适时召开主题班开展专题讨论、写观后感并进行交流评选,进一步深化教育效果。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花红柳绿,呼吸着带着芒果花和柚花的甜香,吹着温暖和煦的春风,沐着蒙蒙的细雨,唱着《有位叔叔叫雷锋》的`歌曲,我们迎来了学雷锋活动的高潮。在这个三月里,我通过老师的介绍、学校红领巾小广搔的宣传和自己上网查找资料,第一次听说并了解了雷锋,知道了雷锋原名叫雷正兴,1940年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一个盆苦农家,在不满七岁时就成了孤儿,是本家的六叔奶奶收养了他。他后来参加了儿童团、少先队员、共青团,也当过公务员和军人,获得过很多的荣誉,于1962年8月因公殉职,享年只有22岁。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主席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定为学雷锋活动月。不少人都片面地以为学锋就是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但是,妈妈告诉我说,其实雷锋除了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雷锋,是一个艰苦朴素的人,雷锋,是一个善良的人雷锋,是一个又责任心的人;雷锋,更是一个无私的人。

第三篇:法制讲座观后感

在军训最后一天的下午,按照正常的流程,学校邀请了法院副院长、还有北票市法院审判员到我们学校为我们开了一个生动的法制报告会。

在这场报告会中,我们听到了三个关于我们同龄人犯罪的故事,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一家和他们的邻居发生了争执,起了很大的矛盾,见面就打,看见就骂,最后其中一家认为自己十四周岁的孩子打人不犯法,就唆使他们的孩子去打邻居,最后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在这个案例中,我真正意识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如果这个家长知法、懂法,他怎么会教唆孩子去犯罪呢,刚刚十四岁的孩子,被判了五六年,学业荒废。而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监狱中,他每天见面的都是一些抢劫、杀人犯,这对孩子的心灵其实是一种莫大的玷污,从监狱出来后还能正常的生活吗?

还有就是有几个向我们这么大的高中生,供应不起自己的“生活”费用,有一天,其中的一个人说:“我们去抢劫吧。”然后其他的人为了面子,不好意思不参与,然后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人人都说:“钱乃身外之物。”可偏偏就是这身外之物,让人们死心塌地地追随,丧心病狂的获取,这真是人格的一种缺失。我想说钱真的有那么重要,值得让人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劫吗?为了这身外之物却要付出更高的代价――自由,这真的值得吗?

还有就是有些时候不能要面子,就像这件事,假如这其中有些人抛开面子,选择退出这抢劫的行为,不就没有最后的牢狱之灾了吗?

所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祖国的栋梁之才,不能沉沦,不能自甘堕落。

我们要知法、懂法、守法,才能进步,不误入歧途。

我们要不违法,不犯法,不触法,最后才能为建设国家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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