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心得体会 > 观后感 > 详情页

禁毒影片观后感600字(推荐5篇)

2024-03-09 21:56:3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禁毒影片观后感600字(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禁毒影片观后感600字(推荐5篇)》。

第一篇:禁毒宣传片观后感

3月7―9日下午校本课程时间,我校分批组织三个年级学生在A栋一楼以及学校食堂,观看教育影片,对学生进行毒品宣传教育。

此影片是由广东省禁毒基金会出资,广东省禁毒办。广东省禁毒基金会。广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历时3年联合制作的禁毒教育片――《迷途・归途》。 《迷途・归途》是一部纪实性的禁毒教育片。该片真实地记述了几名吸毒者深受毒品危害的悲惨人生,揭示了毒品对个人。对社会的极大危害性。同时,影片也以多个成功戒毒事例说明了染上毒瘾后,只有痛下决心,勇敢接受来自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才能戒除毒瘾,走向新生。

观后,不少学生表示:关爱生命,远离毒品!毒品永远都不能沾第一口!

学校通过此次影片教育,希望学生心中安全警钟时刻敲响,要求学生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在校的`初中生,十几岁人,涉世未深,识别能力不够强,如果对危害缺乏足够的认识,再加上特有的好奇心强烈寻求刺激,心理承受能力差和易受他人的不良影响等因素,极易成为受害者,所以,我们要远离毒品,永远都不能沾第一口。

第二篇:禁毒宣传片观后感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禁毒教育宣传片―《迷途》,给我的触动很大。

本片主要讲述了几位吸毒者的生活与故事,还对全国吸毒人数进行了统计。片中说,全国吸毒人士中,大部分都是青少年,而光广东就有几十万!听到这个数字我惊呆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青少年去吸食毒品呢?

继续往后看,我找到了原因。原来,大多数青少年都是因为对毒品的好奇与无知,而且还是在受人劝诱的情况下,才去吸食了第一口海洛因粉。正是这一口,让千千万万的少年染上了毒瘾!这时,我的脑袋里产生了一个问号:为什么会有毒瘾呢?看到后面我才知道,原来大脑中有一种叫多巴胺的物质,在毒品进入体内时,这种物质会急速升高,产生快感。这才有了毒瘾。

继续往后看,片子介绍了两位吸毒的年轻女子,她们一个身怀六甲,一个患有艾滋病。他们通过卖淫、乞讨、诈骗等方法获取毒资,换得少的可怜的'毒品。

看到这里,我的心很痛。两个年轻女子都是收到了别人的劝诱。如果当时她们没有去尝试,她们就不会沾上毒瘾,不沾上毒瘾,她们也不会做出这些事了。如果当初他们不吸毒,努力工作,我相信她们一定会很成功。所以我们不能像她们那样,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不能让毒品毁了我们的一生!我们一定要牢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

第三篇:关于禁毒的观后感600字作文

提起毒品和禁毒,你可能会想到林则徐气壮山河的“虎门销烟”,想到令中国人民受屈辱的鸦片战争,想到新中国成立后那场伟大的禁毒运动,想到我国享誉世界三十年的“无毒国”的历史……但是,你是否想到我们的国家再次面临毒品的严峻挑战,是否想到禁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是否想到远离我们几十年的毒品幽灵又悄然出现,是否想到“无毒国”这个光荣称号我们已无资格提起……重拾“无毒国”美誉,我们必须做到“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一日吸毒,终身戒毒”,就是说一旦吸毒,就会反反复复地戒,很难彻底戒掉。因此,想不受毒品侵害,最好是永远不吸第一口。有一位中学生,在好奇之下吞食海洛因,从此再也离不开它了,他借钱去买,甚至偷家里的钱去买。有一次,他又向父母要钱,父母没给,其实家里也实在拿不出一分钱了,他竟用刀砍伤了父亲,用绳子勒死了母亲。毒品之祸猛于虎!当你已经离不开毒品时,就会失去理智,就会被毒品所左右,什么血缘,什么亲情,什么道德,任何观念通通被丢弃在一边,只要满足自己的欲望。吸毒者真是既害己又害人,既害家庭更害社会。因此,我们不能由于对毒品好奇,经不住诱惑,吸第一口,“只要有了第一口,就没有最后一口”。一旦发生,后果将不堪设想,达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就永生掉入毒海,毁掉如花的青春和大好前程,甚至家庭破裂,最终走上不归之路。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但是,禁毒不仅仅在这一天,而应该在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刻,要时时记住“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同学们,为了我们自己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为了一家人的幸福,为了中华民族的繁荣与昌盛,为了让我们伟大的祖国重新拾得“无毒国”的美誉,让我们义无反顾地投身到禁毒运动中,把毒品从社会上彻底清除!

第四篇:禁毒教育片观后感400字

看完动感特区播出的全国禁毒家庭总动员,我不由得感慨万千,想把我的感受流露到白纸黑字中。

这个栏目利用了游戏的方式,一关一关地闯,让我们对毒品加深了认识,懂得了毒品的危害性。我以前只知道毒品有毒,却不知道它的危害有多强,在动感特区中就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小孩,他的爸爸因为吸毒,而进了戒毒所,其他的兄弟姐妹们得了可怕的艾滋病,只留下他和年迈六十多岁的老奶奶一起生活。看到那个小孩可怜的样子,无神的眼睛,我不由得潸然泪下

毒品,恶之花,它虽然能带来一时令人飘然的畅快感觉,可在这之后,接踵而至的只有更大的痛苦,是那种生不如死的钻心之痛。毒品是无形的杀手,一点一滴吞噬人们的心灵,使人们变得麻木不仁,毫无人情。他们为了获取毒品,抢劫、绑架,走上了不能回头的犯罪之路。毒品使他们逐渐的迷失了自我,丧失了人性,不能分辨是非黑白。他们甚至不顾亲情手足,买妻买儿,使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看了这期节目,我由衷地替那些吸毒者感到万分惋惜与悲哀。希望,在今后的时间里,让我们深深记住吸毒的危害,把毒品拒之门外!

我们除了自己自觉抵制毒品的侵入,还要在社区做禁毒小宣传员,提醒人们,千万记住珍惜生命,拒绝毒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人人有责!

第五篇:关于禁毒的观后感600字

世界上总有阳光找不到的角落。那里肮脏、阴暗,却又偏偏处在灯红酒绿的城市中;那里有无数毛色鲜亮的咯书、苍蝇和蟑螂是那里的领主;那里的人们表情麻木,死于一般的眼睛被蒙上尘一般的灰翳,他们背脊弯曲,干着常人所不能干却又被这些自民清高的同为"人"的生物所鄙夷的活;那里有搔首弄姿的卖笑女,白发苍苍的拾荒老人,无所事事的民工,四海为家的流浪猫,还有隐藏在死亡背后的恶魔——毒品。

这是一个光明的世界,同时也是一个绝望的世界。站在袅袅毒烟背后,是一群悲苦的人们,一群在人间地狱里苦苦挣扎的人们,他们共同的名字是贫穷和无知。

片中的主人公阿华和小燕子本该是有着一张温柔面庞的妙龄女子,平静无波地过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时期,可是他们脸上呈现的青黑色以及身上数不胜数的淤青和针孔无一不告诉人她们拥有多年吸毒史的吸毒者。阿华已经将一只脚踏进了坟墓,不知哪一天另一只脚也会跟随而至。她们出身贫穷,命运已经给他们打下了不公的背景却因为抵挡不住毒品的有货,逝去了向命运抗争的动力。她们本该是临水扶风不染纤尘的芙蓉,却在即将破水而出把自身的光滑展现于世间的时候选择与淤泥一齐沉沦,让青春腐烂在毒品挖好的陷阱里。

为了筹得昂贵的毒资,她们无所不用其极。她们用生命冒险,讹诈马路上来来往往的无辜司机;她们将身体出卖,在明了又灭了的红灯中,任一点红唇万人尝,一双玉臂千人枕。所有的一切,只为了换来一小撮极富诱惑的白色粉末,在一缕青烟中迈入那虚幻的极乐天堂。

在医院的病床上,小燕子的孩子出世了,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娃,这个弱小的婴儿刚出生便带着母体残留的毒素和令人色变的梅毒。这个不知道谁是她至亲的孩子在医院里的三天可能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吧,毕竟有善良的医生护士在照顾她。听着她如小兽般尖锐但断续的哭声,和是不是抽搐的小手,大家只能流下悲伤与同情的泪水。从出生便不能得到很好的照料的孩子,睡过冰冷的木板床,挨过饿,被人抱过去街上乞讨,终于像废弃物一般以20____元的低价被生母卖给一户贫穷的人家。没人能预见这个孩子以后的命运,但大家都祈祷她去了一个新的地方后能够喜乐无忧,平安一生。

我曾经看过罂粟花的图片,那是一种色彩鲜艳,姿态妖艳的美丽花朵,却因为果实内容物事万毒之源,因而又被人们称作"罪恶之花".我不禁沉默了,罂粟何罪之有?最应接受审判的,是罪恶的人心。罂粟有镇静止痛的功效,适量的罂粟可在医学上造福人类。可这个世界太多金钱、权利、美色和地位的诱惑,让人们狂热的人们、哪怕不择手段地也要将其占为己有。这个世间也有太多在生活里无奈挣扎的人们,渴望通过毒品来忘却种种心酸痛苦与无能为力的悲凉——他们中了毒品的诱惑,也成了别人追求诱惑的垫脚石,只是他们还沉醉在飘飘欲仙的感觉中不能也不会明白而已。

阿华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了,她希望在她还活着的时候把因为吸毒而死去的妹妹的骨灰带给家里的亲人。妹妹唯一的照片在香烛元宝燃烧而成的缭缭黑烟背后显得尤为飘渺,她面无表情,可我觉得她是在笑,嘲讽、惆怅、无奈、冷冷的看着时间的芸芸众生。阿华最终找到了哥哥的联系电话,可她却再也不敢与亲人相聚,满心的愧疚和负罪感让她备受煎熬,于是她选择放任自己,让自己在死神的怀抱中永远的睡去。

走出放映室,微凉的晚风吹拂而至,我看见很多女生脸上都有泪水的痕迹,有的眼睛还红了一圈,我呼出一口气,心中的忧闷消散了不少。那个黑暗的世界离我们很远很远,却又很近很近,.但愿那些已经迷失前路的人们能够迷途知返,走出黑暗,同我们一起感受阳光雨露的恩泽;但愿那些还没有在人生旅途中走错路的人们,永远也不要疑问好奇而往那个错误的方向迈出一步,否则换来的,是无穷无尽,至死方休的折磨。

这是一句耳熟能详,却又实在无比的警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推荐专题: 观后感600字 爱国影片观后感600字 禁毒影片观后感600字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