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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存在吗?竟然也会疯狂起来?瞧这名字就够吸引人的!那这部电影到底在说些什么呢?看后才知道,原来是上世纪80年代城市发展进程中,不为人知的原始文明与现代文明冲撞中的一些缩影。故事是以像沙漠又不是沙漠的卡拉哈里平静祥和的生活场面开始的,在那里居住着原始部落------布希族,虽然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艰辛,但却没有私念,人与人之间相处融洽,相互帮助,分享果实。在他们心中,上帝每天都在默默地注视并保佑着他们。然而这样与世无争的生活被“上帝”扔下来的一个酒瓶给搅乱了。
凯在外面游猎的时候捡到了飞机上落下的瓶子并带回了部落。很快,聪明的布希族人发现了这个瓶子的多种用途,都想使用它,遗憾的是上帝太吝啬了-----只扔下一个瓶子!于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不和谐场面展现在人们面前,大家为争夺瓶子的使用权而相互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发生了多起流血事件。凯决定把这个搅乱平静生活的罪魁祸首还给上帝,于是他开始了赶往世界的尽头的旅程。一路上凯经历了种.种奇遇,也引发了无穷的乐趣,
与此同时,一群笨手笨脚的反政府武装分子袭击总统未果之后,开始了流亡他乡的漂泊生活……而一直在卡哈拉里做研究的动植物学家安德鲁斯蒂,开着无刹车,既能无人驾驶、又能上树的破旧吉普,代替牧师去接来做乡村教师的汤小姐,这一路可让汤小姐见识了这辆吉普的与众不同和安德鲁斯蒂博士头衔之外的另一面。在“车上树”的时候凯第一次遇见了安德鲁斯蒂和汤小姐,并以为他们是神仙!当他把瓶子给安德鲁的时候,安德鲁斯蒂却让他丢掉,于是凯愤怒的走开了。凯离开之后由于射杀了文明时代驯养的山羊被当地政府收押3个月,幸好安德鲁斯蒂雇佣他做了11星期的义务服务。这就为他们合伙智斗武装分子埋下了铺垫。当反政府-闯进村子,挟持了汤小姐和她的学生时,正在户外做研究的安德鲁斯蒂发现了这一危情,并准备了对策开始了对唐小姐的营救。而作为安德鲁副手的凯则机智的完成了安德鲁斯蒂交给他的任务。最终,所有人被救,而且无一人伤亡,当然,除了反政府-。
故事虽然结束了,可是对于故事中的有些人物的印象还是无法磨灭。
来自原始文明的凯与现代文明的事物撞了个正面,于是喜剧诞生了,就像卓别林的哑剧一样充满了趣味和欢乐。凯把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看成是圣物,把它看作上帝的恩赐,神圣而高贵。以至于把西方文明人扔下的垃圾---那只破瓶子当作慈爱的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此刻相距600公里的大都市到处可见这样的垃圾,人们为名誉、利益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勾心斗角的无烟战争。反动分子也公然袭击总统发动武装斗争。
相比之下,凯所生活的卡拉哈里也许就是人类最后的精神净土。可爱的布希族人,纯真、简单、善良、执着,没有嫉妒,仇恨,权利之争,非常纯净的种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单的为生存而生存。没有烦恼、负担,快乐的生活,真是感叹地球上竟然有如此简单干净的种族。里面有这样一句描述布希人的话:在卡拉哈里,日子随你高兴的过,高兴的话天天都是星期天,不需要以时钟或日历来决定作息。这与卡拉哈里相聚600公里的城市形成鲜明的对比。
人们推动社会进步的初衷是为了更舒适地享受生活,使得现代文明得以发展前进。可是先进的文明却使得大家过的更加辛苦,背上了更多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以至于一些不堪重负的人就更向往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反复的投胎,让自己只过小时候的快乐日子;还有些人选择到处去流浪,随遇而安,饿了就讨口饭吃,烟瘾犯了就去借个火,困了就找个汽车轧不到的地方席地而卧。那叫一个超脱。
而动植物学家安德鲁斯蒂不愧是个顽固的知识分子,用中国的话说就是一个“书呆子”,在女人面前就像一头错喝了乙醇的小鹿,到处乱撞搞破坏。他虽然有时犯浑,但在关键时刻还是展现了男人在危急时刻的勇敢,更何况还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遇到危险时,更是义不容辞。这时候他利用一切掌握的资源,让凯用药剂把6个-麻醉后,主动出击把另外2个玩牌玩到头脑发烧的土贼缉拿就擒。绅士的安德鲁斯蒂在最后展示自己英雄一面的时候,机会却被别人抢走了!
在中国,这显然是知识分子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所表现出来的谦虚,以至于功劳被窃取也不愿去捍卫自己的成果。不过这个“可爱的笨男人”最终还是获得了“弃城就乡”汤小姐的芳心。也许是她看透了城市中各种噪音的喧嚣和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相比之下,这种淳朴而无意识的搞笑节目更让她觉得舒心、快乐,让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样看来,这个虚拟的上帝并没有发疯,而是在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感情路上种下一些带刺的玫瑰,在国家政权的康庄大道上安排了一个强盗,但最终一切还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继续向前、向前……
我想上帝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他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一定也会暗暗发笑:一切皆有定数。听到这话,如来也笑了。
在我眼中,《上帝也疯狂》这部片子绝对是一部喜剧,但看完后再思考,这部片子不仅仅是喜剧那么简单的,它还包含着很多人类学的观点和看法。
首先是表现了泰勒的万物有灵论或泛灵论,泰勒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原始宗教,并提出万物有灵论或泛灵论(animism)。他指出,万物有灵论有两个基本信条:一是相信所有生物的灵魂在肉体死亡或消失之后能够继续存在;二是相信各种神灵可以影响和控制物质世界和人的今生来世,同时神灵和人是相同的,人的行为会引起神的高兴或不悦。泰勒认为万物有灵论是宗教的最初形式,并据此构建了其进化图式的宗教发展史。先民们开始是对人的灵魂的信仰,后来延伸到了动物,植物以及高山,大河等无生命的物体,形成范灵信仰。之后,范灵信仰发展为祖先崇拜(包括图腾崇拜),然后再到精灵崇拜,再到多神崇拜,最后发展为一神崇拜。
影片说的是一个生活在沙漠,没有纷争,没有文明,没有时间,没有货物流通,没有商品观念的民族——布希族,他们打猎为生,打猎的食物会大家平均分配,晚上围在一起吃饭,聊天,唱歌,没有学习,没有工作,虽然近似于原始人的生活,但他们很快乐,大家都很友好,他们很虔诚,信仰上帝,觉得上帝在保佑他们,他们是一个原始的社会,没有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他们以为世界上只有他们和上帝存在。直到一天,一架直升飞机在他们部落上空飞过时,驾驶员扔下了一个空的可口可乐的瓶子,瓶子落在了主人公凯的面前,他以为这是神的旨意,是神送给他们的礼物,因而他十分兴奋,把礼物带回了部落,现代化第一次冲击了这个小部落,虽然仅仅是一个可乐瓶,但在他们眼中是神圣的,上帝的礼物啊,物以稀为贵,何况是上帝的礼物?和谐的小部落开始出现了争吵,甚至为了那瓶子两个小孩子大打出手,那么小的孩子,甚至还是两姐弟,姐姐残忍地拿瓶子敲着弟弟的头,满是鲜血,虽然是以喜剧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我的心却抽痛起来,是不是现代文明真的会带来争夺和利益的争抢,每个人,每个国家都想为自己争得最大利益,为了这利益往往不择手段,国家间出现了杀戮,打仗,两次世界大战,直到现在的海湾战争,美国侵占伊拉克等不都令人痛心疾首吗;而在职场上,人与人之间却勾心斗角,斗得天昏地暗。就算凭借这些得到利益又如何呢,我们真的会快乐吗,我们会得到幸福吗?
现代的人并没有醒悟,影片中现代人还是那么忙碌地活着,不知道生活为了什么,-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竟然去行刺总统,总统为了抓住他们,发动了大规模的捕捉行动,-甚至劫持了小孩子做人质,他们相互出卖,相互欺瞒。镜头转过来,布希族人围住火炉沉思,他们在反省,向神忏悔,他们认为瓶子是个“不祥之物”,他们要把它还给上帝,于是凯带着瓶子真正开始了走入现代的探险之旅。
布希文化与现代文化相遇肯定会有一些不同,双方在大家眼中都是奇怪的,都不被对方理解,但他们相互之间是包容的,文化是包容的,求同存异的。现代人中存在的权利,暴力,法律,犯罪;甚至房子,汽车;更甚至连现代人本身在布希人眼中也是如此的莫名其妙,不可思议;同时,凯(布希人)的行为:猎杀村民的羊,不吃监狱的食物,对丢弃“不祥之物”的执着……也让现代人不解。但他们最后都可以做到很好的朋友。
文化是包容的,不同的文化形态会有不同的生存方式,我们不应该去指责其他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毕竟现代文明也是充斥着罪恶和人类劣根性的。
前段时间看了这不朋友推荐的喜剧片,确实给我低落的心情带来些许安慰!我当时一看这片就感觉应该是80年代的片子。影片讲述了非洲卡拉哈里地区的土著人的生活,由于他们远离所谓“文明人”的生活,所以他们被看来是与世隔绝的。他们自己也以为世界就他们看到的那么大,他们都充满童真,他们的生活环境中没有欺骗,没有纷争和吵闹,他们的生活就像天堂一样。在他们心中,他们每天都在相信上帝在保佑着他们他们的世外桃源般的`生活再加上几个误闯入这种生活的文明人的结合,讲述了一个寓意深刻且有充满幽默的故事。特别是影片中那些动物的动作表演是我们捧腹不已,那只臭貂的不依不饶,那个土狼的紧追不放,那只猴子的坏,都无不写出了这个优美自然环境中人与动物的和谐。同时片中三个土著黑人的令人发笑的表演让我们感觉既真实又纯朴。一个父亲寻找两个孩子的故事让我感受到了最单纯的父爱。
影片第二部中突然掉下的一只来自文明世界的瓶子,让人们看到了人性的自私和占有欲。这个被他们部族认为不祥之兆的上帝丢弃的瓶子带给了我们深深的思考,喻世出人们有了第一不愿与人分享的念头,有了内心的嫉妒和仇恨,这就一切的不和谐,一切丑恶产生的根源。在古代就提出了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经典辟论;当今社会,我们倡导合作与和谐,提倡分享。都是在思想上引导大家少私欲,多奉献,这样社会才能发展,人类才能进步。
其实当凯(主人公一)在去世界的尽头丢这只瓶子的时候,丢到也是人内心的贪婪。这部经让我想起了《指环王》,也是人性的贪婪带给了人类的是伤害和毁灭。可是现今社会有多少人在去捡一只又一只瓶子,为了瓶子也越走越远
助人为乐,知足常乐,自得其乐,有此三乐,你的生活将充满快乐!
《修女也疯狂》,一部轻松幽默,诙谐但不失和谐,传统与现实相博弈的美轻喜剧,令捧腹让轻松,让赞叹,使感动。
乌比·哥德堡这位相貌极具喜剧特黑女星,倾展现其表演才华与天赋,使片中老少修女们由矜持拘谨到活力四射,澎湃;使音颇佳却缺乏有效组合有效挖掘潜能的唱诗班魅力指数与俱增;使呆板死沉沉毫无生的修道院生机勃勃,充满活力,留下一首首动听曲。使修女们每次登台表演都有不同亮点,使冷清几近颓废修道院声名俱增,重新活跃;使唱诗班每次登台都赢得烈持久的掌声。
迪劳丽丝是个天生的乐观派,她喜唱歌跳舞,喜抛露面出风,她外表粗俗但内心可,走到哪里,歌声笑声就传到哪里。她不仅自己快乐,而且还能产生快乐。虽然她体积庞大,面容也非花容月貌,她的唱歌与舞蹈并非高雅,甚至还有些感狂挑逗的分。但她天生乐观调皮狡黠的眼神,夸张搞笑的表,真诚开朗活泼大方的格让又又些“讨厌”。如此可的她居然了黑道杀魔鬼文森的,当她无意目睹了文森的罪恶行径之时,她也陷危难之中。于是她被方安置到他们认为比较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圣·凯瑟琳修道院。修道院虽然神圣,但生活清苦,压抑沉闷,沉寂冷清,使天生好闹,乐观张扬的迪劳丽丝难以适应,伙食与分工及其氛围的不相契合,更是使她在此如坐针毡,所以她总在找机会,希望能溜出去,以致晚她溜出去唱歌跳舞。她无法安宁,如此不安分之自然是走到哪里就会到哪里。
一个工种换了,她不适应,又一个工种换了,她依然不适应,而且还能闹得修道院犬不宁,把其她的修女也弄得活跃不安分起来了,院长对她又怕又无可奈何。最后没办法把她安排到唱诗班担任指挥。但她又对糟糕的唱诗班并不满意,于是经过她改造的唱诗班在弥撒时竟高唱流行歌曲,还掺入了酒廊歌踏歌起舞的,澎湃的分,仅是词改了赞美天主。不料这竟然受到了主教的赞赏。迪劳丽丝的胆子更大了,她把修女拉大街搞卫生、画壁画、作宣传,使得电视台的前来摄采访,但这无疑破坏了察素德的计划,这让素德十分恼。但此时的唱诗班已是名扬在外了,所以教皇决定来访问圣·凯瑟琳修道院,使得众修女们欢呼雀跃欢欣鼓舞,修道院院长也不能换掉她了,再也不可能将她起来了。文森的手下找到了她,劫持了她,机灵狡黠的她刚溜出魔爪又面临危机,全体修女出动集体救助迪芝丽丝,察出动了。于是们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在闹非凡的场里居然修女遍布每个角落,由于修女们穿的都是一样的衣服,所以文森的手下眼花缭了。文森与他的手下都以为她是真正的修女,都不敢动手。正在这时,察赶到了,文森被捕了,劳迪丽丝得救了。
音乐会如期举行,教皇十分满意,唱诗班获得了空前的好评,劳迪丽丝一举名了。
很喜欢劳迪丽丝的个,哪怕她狂张狂,虽然她外表粗俗,但内心可,二流歌手的她把一个死沉沉的修道院牵动起来了,牵动向社会向大众,与生活与民众相接近,通过她的努力,修道院最终生机勃勃。不论在什么时候,她始终都能以自己最真实最朴实的一面出现在大家面前:在歌舞厅里载歌载舞地表演,但得到的是稀稀落落的掌声,她随唱出一句“一帮不识货的家伙!”;当素德把她安置在修道院,她也并不愿,院长看到的是一个浑珠光宝,服装金光闪闪眼神极不安分的女时,立即拒绝接受她,怕她会闹得犬不宁。劳迪丽丝极力讨好院长:“我很感你们对我所做的一切,我知道这对你们来说很不方便,所以我只想说声谢谢。我总是对别说,我很尊敬你们这些修女,你们嫁给了耶,给他老家守活寡,我真觉得很不可思议,当然你会说‘总比嫁给那个花心大萝卜好得多’„„”,换衣服时她说“你别指望我会穿那些企鹅皮,这倒好了,遮得住肚子遮不住,你看我,简直像一只企鹅!”;吃饭时她能大大咧咧毫无顾忌地说话,在田间劳作时她能趁不备摘下一个西红柿塞进袋中„„无时无不体现着她的种种真实与可。
事先声明,这篇观后感是基于“设计美学”课的一份学科作业,所以一下所有围绕这部电影的探讨将只从设计美学这个角度出发。虽然,这部给我带来的启示绝不仅仅设计美学上的。并且,造成电影中种种的笑点,绝不仅仅是设计美学一方面的“贡献”,如果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它身上,未免以偏概全了。当然,作为现代文明的一部分,设计美学绝对是脱不了干系的。
在我们说明设计美学的诞生和定位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设计美学一定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你甚至可以说它是近现代的;在远古社会或是说像电影里的布希族那样的原始部落里,是绝对不会有什么设计美学的。刚才已经提到了,设计美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一门致力于研究产品与人,技术与艺术,功能与形式,客观与主关的学科。它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人的技术革新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在当时人们需要解决技术与艺术如何结合的问题。“所谓设计美学,就已蕴含在艺术介入技术的过程之中了。”随后,“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带来了产品的极大丰富,引起了人们生活方式的革命”。而“生活质量的核心可以说是审美”。所以说设计美学的诞生是人社会发展,技术革命,生活质量改善后的必然需求。
设计美学的诞生可以说是为了解决人们在精神层面的需求。他们既基于当下人们的审美需求,又引领着人们的审美方向。但是从哲学的层面去思考,何为美,又或是说什么样的东西才算是真正美的?是让人看了之后能够产生愉悦的东西?而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对于美的认知,是更多的出于本能的感受,还是我们的思维已经被某种理论所模式化。既我们在看到某种客观事物时,产生的愉悦感是自然而然的本能,还是某种已经被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而我们又如何确定这个模式一定是正确的。亦或是说,人类走进自己建立的迷宫,并沉浸在其中不知自己已迷失了方向,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不过,如果有个神,哦不,当然也可以是人站在这个迷宫的上空往下看,那展现在他眼前一定是很可笑的景象。而在电影里这个人就是“凯”!
由于一个被“众神”丢弃的玻璃瓶突然降临在“凯”的村落里,给村子带了全所未有的“灾难”,于是“凯”踏上了“还瓶”的旅程。整部电影在两种不同的视角间切换,布希族人“凯”和“我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这也是两种不同的思维的碰撞,人类最质朴的本能感受与接受过设计美学“良好熏陶”的现代人类审美观。在两方的眼中,对方都是丑陋的,不可理解且可笑的。正如电影中“凯”描述我们眼中的金发大美人是世界上最丑的“神”一样。但是双方又是有共同点的,他们都向往着美好和谐的生活。不同的是,布希族认为他们已经处在这种美好生活之中并安于这种现状;而另一边则认为他们比原始人生活的更好,当然现在还不是最好,他们还在通往未来“最好”的道路上“艰苦奋斗”着。为什么“他们”会觉得自己过得比原始人好,比原始人美?因为“他们”有“漂亮的衣服”,原始人没有;因为“他们”有“可以随身携带的水瓶”,原始人没有;“他们”有“可以代步的汽车”,原始人没有;“他们”有“可以维持秩序的法律规定”,原始人没有……但是,这些东西真的是必要的吗?!它们真的是美的吗?!拥有这些东西我们还在通往“美好幸福”的道路上,而“什么”都没有的布希族却(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达到“美好幸福”了。反而是我们的一个用来通往“美好幸福”的工具——玻璃品,打乱了布希族的“美好幸福”。这些东西,到底是给我们带来“美好幸福”,还是带来更多麻烦?正如,电影一开场说的那样,人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们学会了不断改造身边的环境,但是有趣的是,不断被改造的环境反而越来越复杂,以致人们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着的复杂环境……想想电影里那位倒霉的生物学家的破车吧。它是如此复杂与脆弱,以至于连它的主人都很难HOLD住它。这样的工业产品真的是“美好的”吗?
那什么样的产品才是“美好的”呢?也许Iphone5的广告能给我们一点启示。刚开始看这部广告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揍那帮家伙。我见过扯淡,没见过这么厚脸皮扯淡的……但是全看完后,我意识到,苹果公司是希望他们的Iphone5不仅仅是个产品,更希望它能成为一种理论和思想。一种引领世界设计的的思想。我的一位老师说过,Iphone5提出的是交互设计的极致。也许美好的产品就应该是这样,它不是突兀出现或是强加给你的,它是如此自然而然,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融为一体;它是如此和谐,以至于你都发现不了它。但是当你需要它的时候,它会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你身边,帮你解决任何问题,不需要的时候它又会回到环境中去。正如布希族身边的那些树木,动物,水,天空……拥有和运用这些,布希族就可以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最后让我们回味一下电影的题目《上帝也疯狂》。在布希族人眼里,我们就是神;而相对于“我们”,布希族所处的位置就是“神的视角”。再次借用一下那个经典句式,到底是布希族疯了,还是“我们”疯了;到底是“神”疯了,还是“人”疯了?恩,没错,也许现在“神”正坐在我们头顶上,吃着爆米花,看我们笑话呢。
每次凯说起布希人的语言时,旁白都会适时地响起敲打的声音,让他们布希语听上去就像基因的解密一般神秘。
非洲布希曼土著人生活在离都市6000公里的卡拉哈里沙漠,这是个常年无雨到连动物都不愿生存的地方,可是布希人却顽强的生活下来。他们每天采集树叶上面的露水,挖地下的树根来取水,偶尔飞机从天空中飞过,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上帝在打饱嗝。
从飞机上砸下来的一个玻璃可乐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他们非常的迷惑和好奇,于是便由一个玻璃瓶引发了好笑的故事。单纯纯朴和善良的凯从始至末只是想去世界的尽头丢掉他的玻璃瓶,最后,他走到茫茫一片云海旁的悬崖上,终于结束了他奇幻的.历程,回到了他的部落。
布希曼土著人凯的扮演者叫历苏,他确实是布希曼土著人,他有点塌斜的的眉骨使他的眉毛和眼睛在太阳的阴影中组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他雪白的牙齿让经常爱笑的皮肤黝黑的他看起来纯朴天然;他虽然只穿了一块小小的布衫,和都市人相比起来那么暴露和格格不入,可是却感觉他是那么自然,华服穿在他身上只是强加装饰而显得做作。
历苏自身的故事也许已经是一个传奇了,在他们布希曼土著人认为,即使取得片酬却不能够在部落里花,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张无法辨识的东西;3个妻子和6个儿女,要养活他们最好的方式确实勤恳的劳作,自给自足,呵呵,如果让他们碰上坠机后漂到荒岛上的连钻木取火都疯狂的汤姆汉克斯,那这样的故事又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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