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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没什么有趣的事发生,不过那次在课上看的《上帝也疯狂》着实有点搞笑,但同时也透露了一些深刻的启发。
影片以凯为中心,以一个玻璃瓶为线索,拓展出了一系列的故事。人物形象之间的对比比较鲜明,将善与恶,美与丑诠释得淋漓尽致。
布尔族――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尽管影片仅播放了一个多小时,但在这段时间里,了解到了布希族人的心灵是多么的纯洁。族人之间的相互扶持。和谐的局面着实让人羡慕,相反另一个城市与之形成的强烈对比显示出利益的可怕性,人们为了利益而互相争夺。
影片内容幽默而又不失启发,着实让人难忘。
一个布希族人凯捡到了一个可乐瓶,开始布希族觉得这是上帝赠给他们的礼物。世事难料,因为这个瓶子,布希族人开始闹起了矛盾。他们觉得这是“不祥之物”,凯决定把瓶子扔到天涯海角去。他遇到了安德鲁史帝,和他一起保护了一群孩子和凯特,并且抓住了恐怖的人波哈。最后凯扔掉了瓶子,返回布希族。
在这部电影中我十分佩服凯。凯射杀了一只羊,而被告上法庭时,他的表情居然是微笑的,还想与法庭上的人交流。我原本以为他胆子很大,很冷静。但是看到下面凯用涂了镇定剂的针射波哈等人时依旧是笑着的,我明白了,这并不是冷静,而是单纯,他是无条件地相信别人。还有就是凯拿到钱,却扔了的那一幕让我十分惊讶,他居然把钱扔了。如果是我,我绝不会扔掉,因为凯为安德鲁史帝做了那么多,这本就是他应得的。凯那时应该是觉得他要这个并没有作用才扔了的。
这部电影中我很同情一个人,那就是反派大BOSS波哈。有一幕是波哈看见自己的队员在那里玩扑克牌而训队员。我一看见波哈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就想笑。因为他太惨了,碰上两个绝世坑队友的人。更何况,当波哈睡着了之后,那两个队友还跑到石头后面躲起来玩扑克。当凯用镇定剂使波哈和六个队友睡着时,他们产还在那里专心致志地玩牌。妥妥坑队友啊!我非常想对波哈说:“你被抓是肯定的,因为你队里有那两个活宝,他们使你的职业生涯一去不复返,真是‘不怕有神一样的对手,就怕有猪一样的队友’。”
这一部电影我看完后感慨万千。如果都市文明融到原始文明中,原始文明是否会改变?是否与都市文明有冲突?会打断原始文明的平静吗?一个可乐瓶都使原始文明开始分崩离析,如果真的融入到都市文明中,原始文明又会如何呢?
我认为这部电影用纪实片的形式以原始文明和现代科技文明两者间的不间断相互切换对比的手段来揭示现代科技在为人类社会生活带来了便利为人类社会生产提高了效率的同时却磨灭了人与人之间最真切的情感和最原始的平等!对比于现代文明,原始文明的无知,原始社会物质上的贫乏让我们这些居住在科技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中的现代人看了不禁发笑甚至因感受到无知的可怕而心中突现出一丝凉意并在之后庆幸自己能成长在身处中的环境里。但是,当自己的思想随着影片的剧情发展而不断深入的时候,我才愕然醒悟!原始的极致原来就是真实!他们原始的部落之中没有现代人之间的复杂之极的人际关系,没有官场上的尔虞我诈,没有商圈中的唯利是图,更没有各国内外政治中的.惊天骗局战火弥漫!他们的物质贫乏使他们无欲无求,毫无贪念。
他们在没有丝毫抵御自然界风吹雨打的手段和工具的同时却可以真诚的相互搀扶着走出风雨带来的阴暗。片中对比最为强烈的是:当一支现代社会的可乐瓶意外的掉落在他们的村子中时,他们原本平静的原始生活彻底的被这个小小的玻璃瓶所改变了!我认为导演在此处运用的拍摄手法非常高明!就像是涟漪效应一样把一件本不属于这一环境的东西生生投入到这个环境中去,其所产生的多米诺推动作用就会把这一环境中原本静止的一切都推倒向另一个方向!小小的可乐瓶在激发出人类天生的创造力的同时,也同样刺激了人类丑恶贪婪的神经,大家都开始想将瓶子据为己有甚至不惜相互攻击。而主人公在为了让自己的部落恢复平静毅然离开自己的土地盲目的四处寻找着世界的尽头去丢到这个可乐瓶的过程中与现代文明的碰撞更是让人思潮澎湃!影片其实在追溯原始的美好的同时也在向观众揭示着人性的弱点,不论是原始还是现代,无知或是文明,智慧和贪婪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同天性,正如同追求美好是人类的本性一样。生活在原始文明的人类也可以变的贪婪,也可以用智慧来提高生活生产水平;而生活在现代文明的人类也会渴望同他人真诚相待。
然而这一切假设的发生都需要一颗像影片中的可乐瓶一样的可激起涟漪的石子。人类为了能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生存下来而把自己的天性包藏起来,但这些原始的动物感有一天还是会暴露出来,而暴露本性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环境的改变!
事先声明,这篇观后感是基于“设计美学”课的.一份学科作业,所以一下所有围绕这部电影的探讨将只从设计美学这个角度出发。虽然,这部给我带来的启示绝不仅仅设计美学上的。并且,造成电影中种种的笑点,绝不仅仅是设计美学一方面的“贡献”,如果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它身上,未免以偏概全了。当然,作为现代文明的一部分,设计美学绝对是脱不了干系的。
在我们说明设计美学的诞生和定位之前。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设计美学一定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你甚至可以说它是近现代的;在远古社会或是说像电影里的布希族那样的原始部落里,是绝对不会有什么设计美学的。刚才已经提到了,设计美学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是一门致力于研究产品与人,技术与艺术,功能与形式,客观与主关的学科。它的产生与工业革命有着密切的关系,既与人的技术革新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在当时人们需要解决技术与艺术如何结合的问题。“所谓设计美学,就已蕴含在艺术介入技术的过程之中了。”随后,“工业化的大批量生产,带来了产品的极大丰富,引起了人们生活方式的革命”。而“生活质量的核心可以说是审美”。所以说设计美学的诞生是人社会发展,技术革命,生活质量改善后的必然需求。
设计美学的诞生可以说是为了解决人们在精神层面的需求。他们既基于当下人们的审美需求,又引领着人们的审美方向。但是从哲学的层面去思考,何为美,又或是说什么样的东西才算是真正美的?是让人看了之后能够产生愉悦的东西?而在当下这个时代我们对于美的认知,是更多的出于本能的感受,还是我们的思维已经被某种理论所模式化。既我们在看到某种客观事物时,产生的愉悦感是自然而然的本能,还是某种已经被训练出来的条件反射?而我们又如何确定这个模式一定是正确的。亦或是说,人类走进自己建立的迷宫,并沉浸在其中不知自己已迷失了方向,不能自拔也不想自拔?不过,如果有个神,哦不,当然也可以是人站在这个迷宫的上空往下看,那展现在他眼前一定是很可笑的景象。而在电影里这个人就是“凯”!
由于一个被“众神”丢弃的玻璃瓶突然降临在“凯”的村落里,给村子带了全所未有的“灾难”,于是“凯”踏上了“还瓶”的旅程。整部电影在两种不同的视角间切换,布希族人“凯”和“我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这也是两种不同的思维的碰撞,人类最质朴的本能感受与接受过设计美学“良好熏陶”的现代人类审美观。在两方的眼中,对方都是丑陋的,不可理解且可笑的。正如电影中“凯”描述我们眼中的金发大美人是世界上最丑的“神”一样。但是双方又是有共同点的,他们都向往着美好和谐的生活。不同的是,布希族认为他们已经处在这种美好生活之中并安于这种现状;而另一边则认为他们比原始人生活的更好,当然现在还不是最好,他们还在通往未来“最好”的道路上“艰苦奋斗”着。为什么“他们”会觉得自己过得比原始人好,比原始人美?因为“他们”有“漂亮的衣服”,原始人没有;因为“他们”有“可以随身携带的水瓶”,原始人没有;“他们”有“可以代步的汽车”,原始人没有;“他们”有“可以维持秩序的法律规定”,原始人没有……但是,这些东西真的是必要的吗?!它们真的是美的吗?!拥有这些东西我们还在通往“美好幸福”的道路上,而“什么”都没有的布希族却(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达到“美好幸福”了。反而是我们的一个用来通往“美好幸福”的工具――玻璃品,打乱了布希族的“美好幸福”。这些东西,到底是给我们带来“美好幸福”,还是带来更多麻烦?正如,电影一开场说的那样,人为了更好的生活,他们学会了不断改造身边的环境,但是有趣的是,不断被改造的环境反而越来越复杂,以致人们不得不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适应这个不断变化着的复杂环境……想想电影里那位倒霉的生物学家的破车吧。它是如此复杂与脆弱,以至于连它的主人都很难HOLD住它。这样的工业产品真的是“美好的”吗?
那什么样的产品才是“美好的”呢?也许Iphone5的广告能给我们一点启示。刚开始看这部广告的时候,我真想上去揍那帮家伙。我见过扯淡,没见过这么厚脸皮扯淡的……但是全看完后,我意识到,苹果公司是希望他们的Iphone5不仅仅是个产品,更希望它能成为一种理论和思想。一种引领世界设计的的思想。我的一位老师说过,Iphone5提出的是交互设计的极致。也许美好的产品就应该是这样,它不是突兀出现或是强加给你的,它是如此自然而然,与周围的自然环境和人融为一体;它是如此和谐,以至于你都发现不了它。但是当你需要它的时候,它会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你身边,帮你解决任何问题,不需要的时候它又会回到环境中去。正如布希族身边的那些树木,动物,水,天空……拥有和运用这些,布希族就可以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
最后让我们回味一下电影的题目《上帝也疯狂》。在布希族人眼里,我们就是神;而相对于“我们”,布希族所处的位置就是“神的视角”。再次借用一下那个经典句式,到底是布希族疯了,还是“我们”疯了;到底是“神”疯了,还是“人”疯了?恩,没错,也许现在“神”正坐在我们头顶上,吃着爆米花,看我们笑话呢。
每次凯说起布希人的语言时,旁白都会适时地响起敲打的声音,让他们布希语听上去就像基因的解密一般神秘。
非洲布希曼土著人生活在离都市6000公里的卡拉哈里沙漠,这是个常年无雨到连动物都不愿生存的地方,可是布希人却顽强的生活下来。他们每天采集树叶上面的露水,挖地下的树根来取水,偶尔飞机从天空中飞过,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上帝在打饱嗝。
从飞机上砸下来的一个玻璃可乐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他们非常的迷惑和好奇,于是便由一个玻璃瓶引发了好笑的故事。单纯纯朴和善良的凯从始至末只是想去世界的尽头丢掉他的玻璃瓶,最后,他走到茫茫一片云海旁的悬崖上,终于结束了他奇幻的历程,回到了他的部落。
布希曼土著人凯的扮演者叫历苏,他确实是布希曼土著人,他有点塌斜的的眉骨使他的眉毛和眼睛在太阳的阴影中组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他雪白的牙齿让经常爱笑的皮肤黝黑的他看起来纯朴天然;他虽然只穿了一块小小的布衫,和都市人相比起来那么暴露和格格不入,可是却感觉他是那么自然,华服穿在他身上只是强加装饰而显得做作。
历苏自身的故事也许已经是一个传奇了,在他们布希曼土著人认为,即使取得片酬却不能够在部落里花,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张无法辨识的东西;3个妻子和6个儿女,要养活他们最好的方式确实勤恳的劳作,自给自足,呵呵,如果让他们碰上坠机后漂到荒岛上的连钻木取火都疯狂的汤姆汉克斯,那这样的故事又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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