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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凯说起布希人的语言时,旁白都会适时地响起敲打的声音,让他们布希语听上去就像基因的解密一般神秘。
非洲布希曼土著人生活在离都市6000公里的卡拉哈里沙漠,这是个常年无雨到连动物都不愿生存的地方,可是布希人却顽强的生活下来。他们每天采集树叶上面的露水,挖地下的树根来取水,偶尔飞机从天空中飞过,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上帝在打饱嗝。
从飞机上砸下来的一个玻璃可乐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他们非常的迷惑和好奇,于是便由一个玻璃瓶引发了好笑的故事。单纯纯朴和善良的凯从始至末只是想去世界的尽头丢掉他的玻璃瓶,最后,他走到茫茫一片云海旁的悬崖上,终于结束了他奇幻的历程,回到了他的部落。
布希曼土著人凯的扮演者叫历苏,他确实是布希曼土著人,他有点塌斜的的眉骨使他的眉毛和眼睛在太阳的阴影中组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他雪白的牙齿让经常爱笑的皮肤黝黑的他看起来纯朴天然;他虽然只穿了一块小小的布衫,和都市人相比起来那么暴露和格格不入,可是却感觉他是那么自然,华服穿在他身上只是强加装饰而显得做作。
历苏自身的故事也许已经是一个传奇了,在他们布希曼土著人认为,即使取得片酬却不能够在部落里花,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张无法辨识的东西;3个妻子和6个儿女,要养活他们最好的方式确实勤恳的劳作,自给自足,呵呵,如果让他们碰上坠机后漂到荒岛上的连钻木取火都疯狂的汤姆汉克斯,那这样的故事又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在我眼中,《上帝也疯狂》这部片子绝对是一部喜剧,但看完后再思考,这部片子不仅仅是喜剧那么简单的,它还包含着很多人类学的观点和看法。
首先是表现了泰勒的万物有灵论或泛灵论,泰勒的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原始宗教,并提出万物有灵论或泛灵论(animism)。他指出,万物有灵论有两个基本信条:一是相信所有生物的灵魂在肉体死亡或消失之后能够继续存在;二是相信各种神灵可以影响和控制物质世界和人的今生来世,同时神灵和人是相同的,人的行为会引起神的高兴或不悦。泰勒认为万物有灵论是宗教的最初形式,并据此构建了其进化图式的宗教发展史。先民们开始是对人的灵魂的信仰,后来延伸到了动物,植物以及高山,大河等无生命的物体,形成范灵信仰。之后,范灵信仰发展为祖先崇拜(包括图腾崇拜),然后再到精灵崇拜,再到多神崇拜,最后发展为一神崇拜。
影片说的是一个生活在沙漠,没有纷争,没有文明,没有时间,没有货物流通,没有商品观念的民族――布希族,他们打猎为生,打猎的食物会大家平均分配,晚上围在一起吃饭,聊天,唱歌,没有学习,没有工作,虽然近似于原始人的生活,但他们很快乐,大家都很友好,他们很虔诚,信仰上帝,觉得上帝在保佑他们,他们是一个原始的社会,没有受到现代文明的冲击,他们以为世界上只有他们和上帝存在。直到一天,一架直升飞机在他们部落上空飞过时,驾驶员扔下了一个空的可口可乐的瓶子,瓶子落在了主人公凯的面前,他以为这是神的旨意,是神送给他们的礼物,因而他十分兴奋,把礼物带回了部落,现代化第一次冲击了这个小部落,虽然仅仅是一个可乐瓶,但在他们眼中是神圣的,上帝的礼物啊,物以稀为贵,何况是上帝的礼物?和谐的小部落开始出现了争吵,甚至为了那瓶子两个小孩子大打出手,那么小的孩子,甚至还是两姐弟,姐姐残忍地拿瓶子敲着弟弟的头,满是鲜血,虽然是以喜剧的形式表现出来,但我的心却抽痛起来,是不是现代文明真的会带来争夺和利益的争抢,每个人,每个国家都想为自己争得最大利益,为了这利益往往不择手段,国家间出现了杀戮,打仗,两次世界大战,直到现在的海湾战争,美国侵占伊拉克等不都令人痛心疾首吗;而在职场上,人与人之间却勾心斗角,斗得天昏地暗。就算凭借这些得到利益又如何呢,我们真的会快乐吗,我们会得到幸福吗?
现代的人并没有醒悟,影片中现代人还是那么忙碌地活着,不知道生活为了什么,坏人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竟然去行刺总统,总统为了抓住他们,发动了大规模的捕捉行动,坏人甚至劫持了小孩子做人质,他们相互出卖,相互欺瞒。镜头转过来,布希族人围住火炉沉思,他们在反省,向神忏悔,他们认为瓶子是个“不祥之物”,他们要把它还给上帝,于是凯带着瓶子真正开始了走入现代的探险之旅。
布希文化与现代文化相遇肯定会有一些不同,双方在大家眼中都是奇怪的,都不被对方理解,但他们相互之间是包容的,文化是包容的,求同存异的。现代人中存在的权利,暴力,法律,犯罪;甚至房子,汽车;更甚至连现代人本身在布希人眼中也是如此的莫名其妙,不可思议;同时,凯(布希人)的行为:猎杀村民的羊,不吃监狱的食物,对丢弃“不祥之物”的'执着……也让现代人不解。但他们最后都可以做到很好的朋友。
文化是包容的,不同的文化形态会有不同的生存方式,我们不应该去指责其他的文化和生活方式,毕竟现代文明也是充斥着罪恶和人类劣根性的。
疯狂,原始,人。你听说过吗?哦,对!他们是一个十分奇特的种族。
他们每天都在洞穴中生活着,你可能已经才出来他们是什么人了吧,他们叫——洞穴人!但,他们与众不同。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种族。但对于他们来说,生活在洞穴里本就是应当的。他们没有办法面对大自然,他们的弱小,让他们只能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对于洞穴人来说,在野外多一秒,可能死亡的几率就越大。也许上一秒还活蹦乱跳的他们,下一秒就“消失了”。而疯狂原始人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洞穴人原本有很多人的,但是他们都遭到不幸死掉了,唯一幸存下来的一家子懂得了一个道理,懂得了一个能活下来的道理:只有洞穴是安全的,只有多一个心眼才能生活在这残酷的大自然里。
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补充自己,去不让自己饿,维持生活……但家里的小伊,却讨厌黑暗,他讨厌洞穴人的生活,他喜爱太阳,她喜欢光明。之后,她碰到了一个人类,他叫盖。他十分的聪明,所以他每天都不惧怕黑暗,他能在丛林中生存下来。到了晚上,他能生火,知道怎么赶走野兽。他还有一只小伙伴,是皮带猴。可是小伊的父亲十分讨厌盖,因为他认为是盖抢走了他的女儿,便一直不认可他,总是辩驳他,希望女儿能回心转移,远离盖。就这样,新的生活开始了……
最后,小伊的爸爸认可了盖,不仅因为——只要追逐太阳,就一定能活下去,还有一点,他赞同盖的聪明,他认可了盖的想法,小伊的爸爸也改变了他之前对大自然的看法。
是的,只要心中拥有太阳,无论发生什么,都可以化解。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太阳,其实太阳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有当自己真正接受它的时候,你的心中就会拥有梦想和努力。
每次凯说起布希人的语言时,旁白都会适时地响起敲打的声音,让他们布希语听上去就像基因的解密一般神秘。
非洲布希曼土著人生活在离都市6000公里的卡拉哈里沙漠,这是个常年无雨到连动物都不愿生存的地方,可是布希人却顽强的生活下来。他们每天采集树叶上面的露水,挖地下的树根来取水,偶尔飞机从天空中飞过,他们甚至认为这是上帝在打饱嗝。
从飞机上砸下来的一个玻璃可乐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他们非常的迷惑和好奇,于是便由一个玻璃瓶引发了好笑的故事。单纯纯朴和善良的凯从始至末只是想去世界的尽头丢掉他的玻璃瓶,最后,他走到茫茫一片云海旁的悬崖上,终于结束了他奇幻的历程,回到了他的部落。
布希曼土著人凯的扮演者叫历苏,他确实是布希曼土著人,他有点塌斜的的眉骨使他的眉毛和眼睛在太阳的阴影中组成了一个倒三角形;他雪白的牙齿让经常爱笑的皮肤黝黑的他看起来纯朴天然;他虽然只穿了一块小小的布衫,和都市人相比起来那么暴露和格格不入,可是却感觉他是那么自然,华服穿在他身上只是强加装饰而显得做作。
历苏自身的故事也许已经是一个传奇了,在他们布希曼土著人认为,即使取得片酬却不能够在部落里花,钱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张无法辨识的东西;3个妻子和6个儿女,要养活他们最好的方式确实勤恳的劳作,自给自足,呵呵,如果让他们碰上坠机后漂到荒岛上的连钻木取火都疯狂的汤姆汉克斯,那这样的故事又该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
上帝存在吗?竟然也会疯狂起来?瞧这名字就够吸引人的!那这部电影到底在说些什么呢?看后才知道,原来是上世纪80年代城市发展进程中,不为人知的原始文明与现代文明冲撞中的一些缩影。故事是以像沙漠又不是沙漠的卡拉哈里平静祥和的生活场面开始的,在那里居住着原始部落------布希族,虽然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艰辛,但却没有私念,人与人之间相处融洽,相互帮助,分享果实。在他们心中,上帝每天都在默默地注视并保佑着他们。然而这样与世无争的生活被“上帝”扔下来的一个酒瓶给搅乱了。
凯在外面游猎的时候捡到了飞机上落下的瓶子并带回了部落。很快,聪明的布希族人发现了这个瓶子的多种用途,都想使用它,遗憾的是上帝太吝啬了-----只扔下一个瓶子!于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不和谐场面展现在人们面前,大家为争夺瓶子的使用权而相互争吵,甚至大打出手,发生了多起流血事件。凯决定把这个搅乱平静生活的罪魁祸首还给上帝,于是他开始了赶往世界的尽头的旅程。一路上凯经历了种.种奇遇,也引发了无穷的乐趣,
与此同时,一群笨手笨脚的反政府武装分子袭击总统未果之后,开始了流亡他乡的漂泊生活……而一直在卡哈拉里做研究的动植物学家安德鲁斯蒂,开着无刹车,既能无人驾驶、又能上树的破旧吉普,代替牧师去接来做乡村教师的汤小姐,这一路可让汤小姐见识了这辆吉普的与众不同和安德鲁斯蒂博士头衔之外的另一面。在“车上树”的时候凯第一次遇见了安德鲁斯蒂和汤小姐,并以为他们是神仙!当他把瓶子给安德鲁的时候,安德鲁斯蒂却让他丢掉,于是凯愤怒的走开了。凯离开之后由于射杀了文明时代驯养的山羊被当地政府收押3个月,幸好安德鲁斯蒂雇佣他做了11星期的义务服务。这就为他们合伙智斗武装分子埋下了铺垫。当反政府-子闯进村子,挟持了汤小姐和她的学生时,正在户外做研究的安德鲁斯蒂发现了这一危情,并准备了对策开始了对唐小姐的营救。而作为安德鲁副手的凯则机智的完成了安德鲁斯蒂交给他的任务。最终,所有人被救,而且无一人伤亡,当然,除了反政府-。
故事虽然结束了,可是对于故事中的有些人物的印象还是无法磨灭。
来自原始文明的凯与现代文明的事物撞了个正面,于是喜剧诞生了,就像卓别林的哑剧一样充满了趣味和欢乐。凯把世界中的一切事物都看成是圣物,把它看作上帝的恩赐,神圣而高贵。以至于把西方文明人扔下的垃圾---那只破瓶子当作慈爱的上帝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此刻相距600公里的大都市到处可见这样的垃圾,人们为名誉、利益无时无刻都在进行着勾心斗角的无烟战争。反动分子也公然袭击总统发动武装斗争。
相比之下,凯所生活的卡拉哈里也许就是人类最后的精神净土。可爱的布希族人,纯真、简单、善良、执着,没有嫉妒,仇恨,权利之争,非常纯净的种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简单的为生存而生存。没有烦恼、负担,快乐的生活,真是感叹地球上竟然有如此简单干净的种族。里面有这样一句描述布希人的话:在卡拉哈里,日子随你高兴的过,高兴的话天天都是星期天,不需要以时钟或日历来决定作息。这与卡拉哈里相聚600公里的城市形成鲜明的对比。
人们推动社会进步的初衷是为了更舒适地享受生活,使得现代文明得以发展前进。可是先进的文明却使得大家过的更加辛苦,背上了更多的生活压力和精神压力,以至于一些不堪重负的人就更向往小时候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他们选择了反复的投胎,让自己只过小时候的快乐日子;还有些人选择到处去流浪,随遇而安,饿了就讨口饭吃,烟瘾犯了就去借个火,困了就找个汽车轧不到的地方席地而卧。那叫一个超脱。
而动植物学家安德鲁斯蒂不愧是个顽固的知识分子,用中国的话说就是一个“书呆子”,在女人面前就像一头错喝了乙醇的小鹿,到处乱撞搞破坏。他虽然有时犯浑,但在关键时刻还是展现了男人在危急时刻的勇敢,更何况还是在自己心仪的对象遇到危险时,更是义不容辞。这时候他利用一切掌握的资源,让凯用药剂把6个-麻醉后,主动出击把另外2个玩牌玩到头脑发烧的土贼缉拿就擒。绅士的安德鲁斯蒂在最后展示自己英雄一面的时候,机会却被别人抢走了!
在中国,这显然是知识分子受儒家思想的影响所表现出来的谦虚,以至于功劳被窃取也不愿去捍卫自己的成果。不过这个“可爱的笨男人”最终还是获得了“弃城就乡”汤小姐的芳心。也许是她看透了城市中各种噪音的喧嚣和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相比之下,这种淳朴而无意识的搞笑节目更让她觉得舒心、快乐,让她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样看来,这个虚拟的上帝并没有发疯,而是在个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感情路上种下一些带刺的玫瑰,在国家政权的康庄大道上安排了一个强盗,但最终一切还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继续向前、向前……
我想上帝如果真的存在的话,他看到这里发生的一切,一定也会暗暗发笑:一切皆有定数。听到这话,如来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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