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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最爱,基本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它了,导演将人性的各个方面抽离,借助一个禁忌的话题,使之形象化,一场热病,将人性的各种矛盾与冲突表现在了电影里。
被热病打破了平静生活的村庄,人们的恐惧,麻木,自私等各种人性劣根被放大,面对热病的威胁,人人自危,有病没病的又是在折磨自己,银幕上呈现的那些算计,那些丑恶其实就是现实中的折射,不过只是被放大而已。
而借助男女主角的相恋,处于绝望深渊中人性的闪光点也被导演挖掘出来。
其实最开始,以我浅显的经历,我并不觉得得意于琴琴之间是因为爱,他们只是因为两颗受伤的心灵需要慰藉,一个人太寂寞,所以想要一个伴,既然大家都讨厌与躲着我们,那就让我们自己相互慰藉,相互取暖。
只是到了后来,渐渐的这些有发生了变化,两人间再也不是简单的需要慰藉,需要温暖,因为有了你,我才有了希望,生活的一切苦厄才有了解脱。因为有了你,我才在黑暗的深渊中看到光芒。
所以两个收了伤的人对于这感情各外的珍惜,害怕受到伤害,因为他们已经再也承受不起,这份爱真的爱的太坎坷,这份爱真的爱的好艰难。
得意因为有了琴琴,生活有了希望,琴琴有了得意,活着不再绝望。
最爱,一段绝境中最不可能的爱情故事?还是我们每个人都已经忽视的最平淡的事。
爱,有多难,就有多灿烂。
趁活着,我们结婚吧。
我爱看电影,在众多的剧中人物中,我深深地爱上了一个聪慧的女人――简-奥斯汀。
与这部电影结缘是个美丽的错误,我想下载的是《傲慢与偏见》,但因为一时马虎,错误却幸运地观赏了《成为简・奥斯汀》这部令我难以忘却的电影,这是一部关于简自己的爱情的电影:
鸟鸣悠悠,树木葱郁,影片以这样的乡村风景开始。舒缓的小提琴奏出动人的旋律,拨动着这个小乡村每个绅卜淑女的心弦,也拉开了即将上演的故事。
简・奥斯汀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是怎样伟大的女性具有如此敏锐的洞察力和细腻的情感方能写成《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和《爱玛》这样的爱情故事?这或许又是一个传奇。奥斯汀终身未婚,她守着白己的回忆,用自己对生命和爱情的美好憧憬去谱写人世间难以拥有的情感。在影片中,有一个仰慕她的富有男子向她求婚,她拒绝了,留下一句独属于奥斯汀风格的话语:
我不能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
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不怕那位富有男子的姨妈的逼迫,宁愿做一个“贫穷的没人爱怜的老处女”。她是如此坚强地生活着,她说女人也可以写出大师级的作品,女人也可以不靠婚姻谋生。
“我可以靠我的笔生活下去。”这是让我深深感动的话语。
“那些钱是得不到我的。”奥斯汀这样自信且大气地说道。我想,没有灵魂、思想和魅力的人是万万不能打动这样一位传奇的女子的。
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汤姆・勒夫罗伊,这个生活在大都市伦敦的律师,靠着有钱的舅舅生活得并不富裕的人,就是简一生爱着的人。这个打动过无数少女的心,拥有迷人的眼神,温柔、诚恳的人,简应该是爱上他的才华了吧。不管怎样,上帝并没有眷恋这对有情人,仅仅交往几天之后他们就硬生生地被他的家人拆散――因为当时的欧洲是追逐金钱、名利的迂腐社会,而一桩没有金钱利益和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是不为人们所接受的。但这却更坚定了这对有情人的信念:汤姆要带简私奔。曾有位著名的学者说简就是一个在私奔中成长的女人。在逃离的过程中,她得知汤姆的选择会连累他的家人以及他的名誉,所以,奥斯汀决然选择放手。她的心一定深深痛过、挣扎过,但她终究还是放手了。
当她坐在马车上离去时,车渐渐拉开他们的距离,也撕开了属于他们的幸福。这一别,就是几十年。
历经岁月的磨洗,他们都已成长,奥斯汀已是名著《傲慢与偏见》的作者,汤姆・勒夫罗伊已是爱尔兰的最高法官。当他们再一次被命运的线牵到一起,从他们相互对视的双眼中流露出的真情,让我无法忘怀,那是多年以来的眷恋,抑或是多年不见的感伤?
“简,老朋友了。”“勒夫罗伊先生。”见面是这么简单的对话,也许时间早已抚平了他们曾经的伤口,剩下的是那些永远会留于心间的青涩的情感以及只能够遥想的爱情。这时的汤姆已是两个女儿的父亲,当他不小心叫出女儿的名字“简”时,我明白他没有忘记过她,而是想真切地记住她,不让她在自己随风而逝的青春岁月中消散。
电影在奥斯汀的首次(破例的)公开朗诵中结束,小提琴拉出的曲子诉说着他们已被岁月洗去的青春,每一个跳跃的音符都是奥斯汀的成长律动。我很喜欢BBC(英国广播公司)海报上的一句话:简・奥斯汀最非凡的浪漫就是她自己的故事。尽管她终身未婚,但因为拥有过,痛过,笑过,再加上敏锐的洞察力以及细腻的描写,简才得以写出如此伟大的六部小说。有人曾问她,你的作品的结局都会是美好的吗?她说:一定会是美好的结局,但他们都会经历苦难。这大概就是简・奥斯汀对于爱情的憧憬吧。在她看来,爱情,是胜过了婚姻的世间最美好的东西。这样的美好必须要经历痛苦的淘洗,并且一定要以最圆满的结局收束。
我深深爱上这样一位女性,以及她的作品,还有她纯粹的爱情。
最近看了电影《最爱》,一部有关艾滋病题材的电影,但是演员阵容可谓强大,主角基本清一色一线明星:郭富城、章子怡、濮存昕、蒋雯丽、王宝强等。
郭与章扮演的角色通过卖淫染上艾滋病,他们的另一半都因为AIDS而对他们敬而远之。由于人们对于AIDS的内心恐惧与认知偏差,村里面的人也是看到染上AIDS的人就赶紧走的远远的,所以那些染病的人都聚集在学校里面。他们两个人在学校的时候慢慢喜欢上彼此,当他们的爱情遇到了乡俗等因素的阻碍时,他们也显得手足无措,但是最后还是冲破重重阻力生活在了一起,生活在一个远离村庄的砖窑里面,接着他们还领了结婚证,穿着新衣挨家挨户发喜糖,我想每个人看到这里都有种悲喜交加的感觉。
当故事发展到他们的病情已经不能控制的时候,女主角一次一次地去跑水缸,然后给男主角身体降温,男主角清晨起来看到她躺在地上的时候,毫不犹豫用刀砍向他的大腿动脉……我深深为这种意志与决心折服了,我想这才叫做难舍难分、生离死别,叫做最爱。
从这部电影里,我看到三样事情:一、社会的冷漠,人们对待AIDS患者不是是倍加关爱,而是冷眼看待、唯恐避之而不及;二、人们的无知与医学在疾病面前的无力,人们对自身健康的认知可谓是一张白纸,不知道输血会感染疾病,而医学在这个时候也束手无策;三,法律的缺失,血贩子(濮存昕饰演)在惹了这么大的货之后,竟仍然潇洒的活着,又继续做着棺材的生意,可能他心里有那么一点愧疚,但是他却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我但愿是顾长卫导演缺乏法律常识吧。
Juno这片子,刚一开场看到那卡通处理的文字和画面,我就觉得很对味。清澈干净的音乐,温暖灿烂的阳光,渲染出酷酷的青春。
其实我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陈述这样一件事,这样一件其实很沉重或者可以被描述得很horrible的事情,用如此一个轻松的基调去讲述。
16岁的孩子,一路走着喝完一大桶橙汁,为了制造做三次pregnent test的原料。用可爱的汉堡型的电话打给women now,中途电话接触不良,还要晃上一晃。
跟男孩说,我想,我应该把它扼杀在萌芽状态,因为,生理课上说,一旦怀孕了,就很可能会生出孩子。男孩说,一般来说,是这样的,就像妈妈和老师们一样。
男孩的同学说,你知道Juno怀孕了吗?……就像我们的妈妈和老师一样?……你知道是你的吗?……你太厉害了!……我看你应该留胡子了。……
为什么大家都看着我? 因为你的肚子是个球面。 哇你开始学几何了。
一次一次,忍俊不禁。原来,事情也可以被描述得不那么horrible.
有些细节其实很感人。
继母说,无论如何,还是感谢上帝的这份馈赠。
继母在B超室里跟护士争执以捍卫“出轨犯错”的女儿。或许在中国人的眼里,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时候,应该为自己的女儿感到羞愧,应该和别人一起指责自己的女儿,但是,Bren没有。她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女儿就不会是一个好母亲。她对护士说,做好你自己的事情的就可以了。她或许是要说,不要随便去评价别人,你并不能知道别人到底是怎样的。
于是我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
父亲说,我以为你是一个知道适可而止的女孩。Juno沉默一会,眼中有难得的严肃和无奈,说,我也不知道我是哪种样子的女孩。
其实谁也不知道谁到底是怎样的。仅仅是不要随便去评价别人。
其实,她并不因此就应该被定义为一个坏孩子,是不是。
至少她能勇敢地去承担,去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去承担怀胎十月的痛苦。她不能跟同学们一起看电影砸甜甜圈,还要忍受所有人奇怪的目光,但是,她不责怪任何人。她甚至仅仅在男孩约了别的女孩出去的时候有些生气,而后来还是觉得是自己不对。
面对以及承担,是多么需要勇气的一件事。她尽自己所能,付了责任。
或许青春就是这样。父母总是希望孩子不要摔跤。能不摔跤当然更好,但是,就算摔了一跤……又怎样呢?也许会有些疼,但至少不会摔成残疾,不会对于在未来的路上继续走下去构成障碍。那就行了。
阳光依旧鲜艳,青春依然灿烂。
经历过泪水,懂得了即使相爱的人很难永远快乐地在一起,却终究可以寻找到一个爱你的可以接受一个最真实的你的人不管你开心还是生气,美丽还是丑陋爱你的人还是觉得太阳是从你的屁屁里升起的。那才是你值得相守的人。
虽然,或许你要经历很多才能遇见,甚至是一场失败的婚姻。但也许,他已经就在你的身边。
影片的最后,女孩穿着帅气的衬衫骑着帅气的赛车背着帅气的吉他去找男孩,暖暖的色调,阳光软软地洒在房子前面的台阶上,男孩女孩唱着清澈的歌,温柔地相吻。
这样的画面,温暖到落泪。
青春依然是纯净的,是不是。
很喜欢的片子。有喜欢的色调。喜欢的音乐。喜欢的车子。喜欢的房子。喜欢的阳光。喜欢的青春。
有人说,要理解这部电影,要从它的名字开始,我深以为然。比起中文名称《爱乐之城》或许英文原版《La La Land》更契合电影的内容。《爱乐之城》四字俗套又不契合主题,而《La La Land》更带有一种预言的味道。天使之城洛杉矶别名"La La Land"即梦幻之城,这也在冥冥中暗示了男女主角在洛杉矶的相遇和热恋,到最后不过是一场美丽而不切实际的梦。
明星之城洛杉矶从来不缺一夜成名的神话,也不缺一次次被现实打败的逐梦者。显然故事的主人公是后者。比起电影中怀着明星梦的咖啡店打工妹和嗜好爵士乐的钢琴家在落魄时相遇并在相互支持中追梦的故事,男女主一段相识于微时,相守于贫贱,却耗不过时光,抵不过现实的爱情更耐人寻味。
电影以季节为节点,将两人的故事分为:冬-春-夏-秋-冬五个阶段,冬季的初次相遇,两个人都处在生活的低谷,被餐厅老板开除的一脸懊丧的男主撞过正要表达赞美之情的女主离开餐馆。春季,男女主再次在派对上相遇。双方被对方的才华吸引,情愫暗生。柠檬一般酸涩而又清新的爱情悄然萌芽。夏季,两人的爱情一如玫瑰花香一般浓郁炽烈,女主的事业也开始顺风顺水,然而没有面包的爱情似乎总是隐患重重。秋季,梦想和爱情的双重幻灭。小塞为了谋生偏离自己的梦想,米娅独幕剧失败并对塞巴斯蒂安彻底失望。五年后的冬天,米娅成了当红的演员,却早已嫁作他人妇,小塞也终于开起了名叫Seb's的爵士俱乐部,身边却没有了米娅的陪伴。
还记得在秋天的末尾,塞巴斯蒂安对即将远赴巴黎的爱人说:"我会永远爱你"。米娅答:"我也会永远爱你。"而第二个冬天来临,米娅看到爵士俱乐部里自己亲手设计的Logo,塞巴斯蒂安看到米娅身边的男人时,两人眼中闪过的些许苦涩是对"我会永远爱你"的打脸吗?时过境迁,两人再次相遇,隔着舞台深情的一望,无需多言,就能让人理解"我会永远爱你"的真实含义。
有人问霍金,人世间最让你感动的是什么?霍金想了想说,是遥远的相似性。米娅爱塞巴斯蒂安身上那种即使失魂落魄也还能自命清高的孤傲劲。塞巴斯蒂安也爱米娅身上像石头一般倔强又坚毅的味道。比起恋人,他们更像彼此的一个复刻版,两人的爱情大致也就始于这种对待梦想的惊人的相似性,一种始于失魂落魄时的惺惺相惜和一种原来你也在这里的默契感。他们爱的方式就是在对方遭遇相同境遇时给予对方一种更加恰当和感同身受的安慰,当对方失去这种相似性时,当对方的梦想成真时,他们的爱情反倒没有了立足之地。当小塞首先认识到这其中的问题,于是他开始违心地加入乐队,努力想要给米娅一份稳定的生活。而米娅发展现实将小塞身上唯一的闪光点被现实磨灭时,她对小塞的爱也被现实敲碎了。
我想电影春夏秋冬的叙述方式也预示着他们的感情发展的阶段,此时两个人同他们之间的感情都是不够成熟和理智的,而秋天两人感情的风云突变使他们快速成长,并逐渐懂得爱就是在自己不能给予时要勇敢放手。塞巴斯蒂安在米娅即将离开时说出那句"我会永远爱你"代表着青涩感情的成熟,但为时已晚。
片尾两人再次相遇,四目相对时眼中闪过的惊愕,酸涩,遗憾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蒙太奇镜头将两个人脑海之中的幻想呈现出来,重新梳理了两人的故事,更让观众心中的悲喜一同涌上心头。作为电影中点睛之笔的蒙太奇镜头给了我们许多假设,如果两人在初次相遇时小塞没有粗鲁地撞开米娅,如果小塞能来支持米娅的独幕剧,也许现在米娅挽着的是小塞的手臂。然而一切早已注定。假如一切可以重来,他们也不会后悔当时的决定,因为他们已经能足够成熟和理智地对待梦想同爱情。两人能共苦却不能同甘的结局令人唏嘘,但又像我们的生活一样真实,原来一切都能完满的电影里也没有那么多如果。
与电影中吵闹又浮华的歌舞相比,男女主人公的感情似乎太平淡无奇,甚至落入俗套,欢喜冤家式的开头,仓皇带有烂尾之嫌的结尾。但是这平淡而又真实的感情才更能让人感同身受,最好的爱情应如这般,是抛开鲜花美酒的浮华后的真实与平淡。最好的爱情也应该是这般,是两个独立灵魂的互相尊重,而不是一方一味的妥协退让。学会放弃情感洁癖,相爱的.人有一个理由会在一起,也有一万个理由不在一起。生活不会永远像预想中那样发展,学会接受,学会理解爱情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即便米娅最后牵了别人的手,或许小塞也会再遇良人,但那句"我会永远爱你"却不会失效,他们早已是彼此生命中的无可替代。时过境迁,当他们足够成熟时,早已懂得爱就是放手让爱的人去做他所想的事,爱就是在身后默默的支持鼓励,爱也是灵魂上的高度契合而非时时常伴左右。
两人因梦想结缘的高起点的爱情,最终被现实打破草草收场的结局多少让人感到怅然若失,但也称不上遗憾。他们的幸运之处在于在失魂落魄的追梦路上,还有一个和自己同样失魂落魄的对方。即使最终没有收获爱情的果实,却获得了比这更为重要的梦想力量。他们会在彼此的爱中不断成长,直至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模样。电影在用"美国梦"激励着年轻人勇于踏入现实的激流中找寻梦想的同时,更向我们诠释了一种真正成熟的更高级的爱情。
四季有终始,电影也会散场。网友的一句话深得我心:"愿你一生努力,一生被爱,想要的都拥有,得不到的都释怀。"也希望生活中的你,努力追求你的所爱,学会用一种更高级的方式去爱与被爱,努力生活,拿的起也放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