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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重新欣赏了一遍郁达夫为了追悼鲁迅先生而作的《怀鲁迅》,文字虽然不多,却能够声声音的道出对于这位中国近代史上杰出人物的声声哀叹与深深缅怀之情;更能够从中看出一位爱国文人志士的一腔义愤填膺的慷慨之意。是国仇家恨,是大义凛然;是晴天霹雳,是微红的希望!
而当时正值多事之秋,外侵内扰,民无安生之日的时候;亦是英雄豪杰,志士仁人辈出的时候。俗话说乱世出英雄,而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自当要为国为民作出一番大事业;如若不然,岂不愧对生养自己的一片热土,更无颜面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人们大众。
每个时代,都会造就出顺应那个时代潮流的英雄人物来的,无论是文的,是武的,都是值得后人景仰,崇敬的。而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云卷云舒,潮起潮落,又曾经孕育,衍生出了多少的英雄豪杰,似乎早已无从细数了。
就像是《三国演义》中那段开篇词所讲的: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而是非成败转头既是空,古今又有多少事,也唯有那么一句都付笑谈中了。
而尤为似鲁迅,郁达夫这样的人物,在随着时代的大潮不断推进的今天,更应该是我们值得骄傲,值得学习的榜样。想当然的既是榜样,是楷模,就不能够单单只用嘴那么一说便了事的,那是需要我们身体力行去做,去行动的。只有如是,才能够使悠悠中华的光荣传统以及丰厚的文化底蕴得以日益的辉煌灿烂,发扬光大,并开出足以炫耀与世的花朵来。
如同郁达夫先生在这篇文字里说的那样:“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道拥护,爱戴,崇敬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说得多好啊!难道说谁就愿意去做奴隶?甘愿去做奴隶?尽管那样会得一时之风光,一时的耀武扬威,最终换来的却是一世骂名,一世凄凉,甚至是永生永世的遭人唾弃,遭人忌恨。
《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之说,墨子亦有人之初性本恶之论;而无论熟对熟错,做人首先得分清好与坏,善与恶,暂不去理会那个天生的是什么,毕竟都得一步步的成长起来,一步步的摸爬滚打,历经世事沧桑;所以便要从这一步步中慢慢的学习,慢慢的认清什么是自己应该做的,必需去做的;什么是需要去舍弃,应舍弃,必需去舍弃的,这才是做人的根本同关键所在。至于说什么本善本恶都不重要,重要的还是要看你的行动,看你真正的作为是什么,然后你便会是什么。而反过来说,自然应当要向鲁迅,郁达夫等等的伟大人物靠拢,再结合自身现有的条件,凭自身的不懈努力进取,才能够成就一番相对圆满,无所愧疚的人生。
不仅是鲁迅,郁达夫等等,还有以后或以前的那些杰出的,榜样式的人物,甚至还有默默无闻的,却一直在做着为国为民的好事的那么一些人,可能他或她就存在于你的身边左右,只是你无暇去用心的观察;只要你稍加注意便会看到许许多多你以前所不曾知道,不曾发现的事情。原来英雄不只是个传说,原来在我的周遭就一直存在着?可能就在你的左邻右舍之间,而你,又能够真正的看到吗?
明白鲁迅先生的人,多少对他的作品有些了解,多少也明白一点儿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该明白孔乙己。
孔乙己这个名字,出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这并不是他的真实姓名。一个连真实姓名都没有的人物,无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注定了孔乙己命运的“可悲”。
从孔乙己出场,整篇小说就带上了些讽刺和杯具色彩,并且越往后,这种讽刺和杯具就越明显。一部优秀的小说,它的意义和价值是要靠读者细细品出来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读者悟出来的――有人初读这篇文章时,是笑出声来的,所以全文必须会有一个“误导”读者的地方。《孔乙己》中,这个地方已经被提示得很明显了:一个杯具小说中,从头到尾,各行各业人的笑声。杯具里的笑,显然有那么些不自然,又是那么刺耳,却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着他笑”,“众人哄笑起来”,“也都哄笑起来”,“附和着笑”,“在笑声中走散了”,“笑着对他说”,“便和掌柜都笑了”……从头一向笑到尾,笑声愈响,欢快的气氛就愈浓,孔乙己的悲惨色彩就愈浓重,以至到之后孔乙己自己都无底气了,低声地恳求道“不要取笑”。
我们不明白孔乙己年轻时的样貌,但至少,他此刻是悲惨的。在无情的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读圣贤书”,并且书的数量还是有限的,也是由于科举,导致孔乙己只重视课本,轻视劳作,甚至是排斥劳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懒做”的恶习,于是钱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为越来越多,被人们嘲笑的次数也越来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个死循环,最终困死在这个漩涡里。我也无法确定究竟是该斥责他,还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这首歌,以笑声开始,又闭幕于笑声之中。“孔乙己总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回过头,看看悲歌中的笑声。老板打趣孔乙己时,戳其软肋,以寻求自己的欢乐。由此,看来这个老板并不高尚。而围观的群众,也是一个劲地起哄。在这个势利、冷酷的年代,是不会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宣扬正义的。他们的良知跟着笑声灰飞烟灭。
而与之构成鲜明比较的是,孩子们是天真无邪笑闹无心的。这也是小说给人些许温暖的几个地方之一。孩子们是可爱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们的身上。而叙述者“我”,也是一个孩子,同样不乏同情之心。
再读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来。因为虽然孔乙己的杯具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为冷酷无情的社会和罪恶的科举制度。
但愿这种笑声我们永远不再听闻。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鲁迅《故乡》读后感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 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杨二嫂却不知趣,偏偏那壶不开提那壶,难怪引得我讨厌而得到一个两脚圆规的雅号。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叙述学进行解读,注意到小说中“我”的存在与小说的内在情感,这是一个进步,下面的叙述概括了第二个阶段对于《故乡》的最新研究水平: “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模式,也称为“归乡”模式。在这一模式的小说中,„《故乡》„叙述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闰土的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互相渗透、影响,构成了一个复调。《故乡》的叙事是从“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说起的,(A)作者显然采取了横截面的写法,将完整的人生历程的第一阶段“离去”推到了后景。小说虚写了这样一个“我过去的故事”:当年被“聚族而居”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我”不得不离本乡、“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出路。二十年过去,依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B)此番归来,正是为了寻梦: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因此,整篇小说所写的其实是“我”的一个心理过程:“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的现实图画逐渐取代那想象中理想化了的“神奇的图画”,“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由“十分清楚”而变得“模糊”。而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景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而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篷船,终于篷船”的圆圈)。[12]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A)讲“我”是受到挤压而逃异地寻求别样的出路的。这一对于小说文本的概括显然脱离了文本自身的描写,评论者显然引用了《〈呐喊〉自序》中的语言和其它鲁迅的自传材料,但是叙述人“我”并不就是鲁迅,这是叙述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不划清这个界限,将使评论变成儿戏:哪些小说中的“我”是鲁迅,哪些不是呢?
(B)寻故乡与别故乡的模式问题。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与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与闰土。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与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与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与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与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与“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与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没有这样一个结尾,小说的品格将会低得多吧。传统的决裂?接续?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一样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仅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终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并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必须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述,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杯具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此刻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鲁迅故乡读后感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以下是小编带来的故乡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故乡读后感(一)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
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
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二)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