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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那革命,革革命的时代已经远去,中国也有了不可限量似的未来。但中国人的积习仍未有丝毫改变。
中国人较之西洋人应称得上伶俐人。懂得“中庸之道”,明白得道与失道,更了解“非礼勿听,非礼勿视”,是一等的良民,且是中立的。中国人自有自己的布置,如鲁迅先生所言:“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但也可以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中国人亦喜欢流言,就如苍蝇热衷于细菌。“一见短袖子,便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正如鲁迅先生的先见,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例如邻里之间,往往闲来无事,立志于观望别家,若找出丝毫事端,便开始影影绰绰,窃窃私语,当面仍旧是温蔼的笑脸。
第一次回国,邻居们的热情是可以把人溶化的,炽热的热情背后则开始打听和估算所有可知或不可知的细节。想到鲁迅先生提到的两种亦或四种:凶兽和羊;及凶兽样的羊和扮做羊的凶兽。现在仍是有的,那本是自古有之的。只是那现象的原因成了利益。
另说贵贱,大小,上下吧。在国内,城市人看不起乡下人;白领看不起蓝领。在国外,香港来的看不起大陆来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父母花钱供的看不起自己打工的。嫁在国外,嫁白人的看不起嫁阿叉难民的;嫁阿叉难民的看不起嫁老头的。这种种的看不起便围成了整个华人世界。那毫不留情的中伤和白眼随处可见。这本是不该分贵贱的时代了,可骨子里的“古而有之”许会继续到未来吧。
再就是思想的局限。中国人讲究稳妥,无论说话办事。初到国外,班上的同学大半是同胞,成群结队的讲着中文,那讲英文的自然被视为异类,不敢骂你崇洋,但大可以孤立你。教授提出问题,中国学生则是一致相同或相似的答案,那所谓的.“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整齐是可见一斑的。稳妥地目的是达到了的。
写了这许多中国人的积习,其实中国人的伶俐是不可限量的。中国中庸了千年之后,需要的是个体独立的中坚力量。我们的经济已经腾飞,再不做只求自保的蚁民了。中国人亦要用另外的视野看世界,甚或自己。
鲁迅先生的文字并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消逝。那些尖锐深刻的文字,让人心隐隐的痛。我们却是不该忘记那些战士的,今天的幸福与自由。鲁迅先生的文字让我们完全陷入曾经的那个纷乱的年代,人们所付出的代价亦是不该忘却的。少年时代很是痛恨这些文字,那大段大段的背诵,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知同龄的人有无阅读鲁迅全集的。城市的孩子们已经没有了苦痛吧。我却在此刻臣服。
在众多中国优秀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朱自清、罗兰,其次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们的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写的儿时一本散文集。本书原名《旧事重提》,也许是题目太直白了吧,便改为了《朝花夕拾》。书里写的是鲁迅先生童年时和青年时所难忘的事和经历,也说明了自己最珍贵的童年过得很不好,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得不到长辈们的认同,这使他很伤心。但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能从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是想让我们的长辈以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
这本书里有很多生动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范爱农》这一篇,写了作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事情。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和迫害。我很同情者为革命者,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至今不知是如何去世的。无论如何,让我们为他给予沉重的悼念吧。范爱农,一位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内的心痛苦、悲凉,有谁替他分解点呢?所以,我们和鲁迅先生一样,疑心他是自杀的。
《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章给我的印象也很深,长妈妈很爱鲁迅,但长妈妈姓名的来历和家人对她不同的.称呼,从中知道长妈妈身份的卑微和地位的低下。睡觉时摆一个“大”字,可以看出来,她也是一个粗俗、不拘小节的人;“死了人,生了孩子的屋子里,不应该走进去。”“晒裤子用的竹竿下,是万不可钻过去的。”……这些也能反映出长妈妈是个善良、迷信的好妈妈。读了这一章,使我非常的敬佩长妈妈。
在这些“历史”书中,我们知道了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但现在,祖国一天天繁荣富强起来,值得我们去歌颂、去赞美我们那伟大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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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首次捧起鲁迅的《散文全集》,从目录,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当事人孩子们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不禁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我们曾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我们曾经童年的美好,旧时光亦是青葱年华的吻痕。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我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童年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嗲声嗲气,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你就不能停止无情的杀伐吗?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春风梳理秀发,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