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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
《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
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
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
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这几天,我读了《鲁迅小说珍藏》这本书。鲁迅先生那深奥的语句让我流连忘返,优美的句子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流金岁月、百态人生,还有坚定的信念与昂扬的斗志。
其中一篇《药》让我看了很诧异,文中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小栓得了痨病,他们听信谣言,华老栓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一种药――人血馒头,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种药,可结果小栓还是死了。现在想想当时的人是多么愚昧,迷信。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鲁迅先生淋漓尽致地写出了当时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愚昧、麻木。《孔乙已》中那个穷苦潦倒、好吃懒惰,整天穿着破旧、脏兮兮的长衫却只能跟短衫在一起的孔乙已,整天是人们拿来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被有钱人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在这本小说中,鲁迅先生写了很多文章,每一篇都让人深思。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让我明白了只有学好科学知识,继续努力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
《朝花夕拾》不过是一本极薄的本子。它是有些文言文的好的味道。它的作者是鲁迅。
我似乎很小的时候就听闻鲁迅的大名了,相比于巴金,果然知道的更早些。可相比与巴金,我也更喜欢和了解后者些。不过两人的文笔,应该差不多,不过性格不同,时代相同的关系。
每每听闻鲁迅先生的伟大,便总念着要去读一读。
倒真的去看了,第一遍没甚感觉,只觉平淡得出奇。倒不会跟其人去说鲁迅先生如何伟大,文笔如此动人之类的话了。
不管如何,多读读总是好的。于是有读了第二遍,或许是真的对鲁迅先生的作品涉猎不多,依旧认为平平无奇,但掩卷一会,倒想出一些端倪来了。
本来是不懂《朝花夕拾》的题目,现在想来竟是鲁迅先生慢慢回忆少时的事,时光淌过也就磨灭了轻狂,所谓文章平平淡淡倒是觉得鲁迅先生其中还有一丝如有如无的惆怅。
不过还是不甚懂。但只觉得了原来能够写出这种文章也是不容易的了。若是自己在多少年后也这样回忆往事,可也能写出这番话来?
忆起第一次阅读《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害怕“美女蛇”倒真真是好笑了。是联系自己所浮想一下罢了。
这是略略对《朝花夕拾》有些回味,大概这些散文不过就无聊之作。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与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与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DD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刚开始接触他的杂文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