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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读一本书了,手里捧着这本300多页的《追风筝的人》,看着封面上的精彩书评,我迫不及待的开始了这次跌宕起伏、精彩纷呈的异国之旅。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他的朋友哈桑之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一个富人社区中的富裕家庭,是当地身份显贵的普什图人,哈桑则是阿米尔家仆人阿里的儿子,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哈扎拉人。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却是好朋友,他们秉承着“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纯朴念头,两个人经常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一起快乐的追逐风筝,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到我的书桌上,我正惬意地欣赏一篇精美而又质朴、短小而又令我久久难忘的文章,它就是苏叔阳写的《理想的风筝》。
这篇文章讲了作者的引路人刘老师的故事,文中的刘老师左腿被截去了一半,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反而是以更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它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如一个大锤,不停地敲击着、震撼着我的心灵。
文中的刘老师虽然失去了左腿的下半部分,但他却说:”由于女娲甩的力量太大,被甩丢了腿和胳膊。我就是那时候被甩掉一条腿的。“我读了这句话,心里泛起一股酸涩的感情,心酸之余,不禁感叹道:能说出这种话的人,该有多么坚强的意志啊!
刘老师热爱制作和放风筝,他不在意自己的腿脚不便,总是坚持要享受亲手将风筝送上蓝天的快乐。”他仰望白云,注视着那青黑的小燕在风中翱翔盘旋。“字里行间,无不透着刘老师对自由的渴望和对生活的热爱。上天给他按下了暂停键,让他无法享受奔跑的快乐,但他却让风筝载着理想飞向天空,迈出了最美的步伐。读了这篇文章,刘老师的身影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浮现,他顽强的意志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相信,刘老师会永远活在我们的记忆中,我永远都会将他放在我心里最明亮的一角,在我遇到坎坷、遭遇挫折时,他会引领我走出低谷。我能看见,他有一只无形的手,指引我和千万个读者走向前方,看见光明。
读完这篇文章,我看见窗外的阳光更加灿烂、明媚。
软磨硬缠得来《风筝》一书。读完,感慨颇多。
人民日报韩松落说:一件好的叙事作品,要有三层境界,第一层,是故事;第二层,是情感、信念;第三层,是哲学观念。很多叙事作品,至少能做到第二层,也就是传递情感和信念。而能够触碰某种哲学观念的,则有可能成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人们很容易会忘记作为载体的故事,却会牢牢记住作品所传达的观念。
《风筝》一书,所传递的便是信念与人性激烈冲突的最终抉择。
书中的人性,也着实让我感动。张旭东、赵简之,杜孝先他们本来是令人憎恶的国民党特务,可他们为了兄弟之情不计任何回报甚至用牺牲生命来保护“六哥”的时候,是无论如何也憎恨不起来的;头号招牌的荷香,为了养育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敲掉了所有的金牙,那时候的她是善良而无私的。书中的人物不再是非黑即白。无论敌人,友人,坏人还是好人,都离不开一个“人”字。站在人性的角度去诠释立场、阶级、信仰,每一个人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但最能带给我理性思考的则是信念。它是哲学中试图探讨的深奥问题,是哲学意义上的观念设定:信念对一个人来说,到底是不是本质需求?信念在一个人成为“这个人”的过程中,当与人性相冲突的时候,信念会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郑耀先是一个天才情报员,他正直,善良,对未来充满希翼,渴望“回家”(共产党的根据地),以至于在以记者身份回延安的时候,他真情流露。但他又充满野性,有着为了信仰奋不顾身的一面。特殊的工作,让他走上了危险的荒野。为了这份工作,他“此生隐姓埋名,烂入泥沙”。
他把属于自己的角色扮演的很成功,不管是言谈举止、生活习惯、为人处世,还是在权力博弈等方面,都给自己打上了环境赋予的独特烙印。因为“扮演”太成功了,以至于他的联络员被假象迷惑,根据地的战友也对他恨之入骨。随着唯一联络人也是唯一能证明他身份的老陆的牺牲,他和组织联系切断了,更重要的是,他处在一个人性的路口,失去约束,失去牵绊,善恶的选择从此全部交于他。旁证已死,自证有险,他只好走上“心证”之路,我知道我是谁,我知道我做什么,为什么而做,在假面生涯之外,时刻捂着一心,让它永不变色。
作为书名的“风筝”,也是郑耀先的代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思。牵系风筝的,只有细细的一条线,一旦这条线挣断,风筝就会“挣扎在茫茫险恶的空中,随时会跌落到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地方”。但在风筝线断开之后,郑耀先已经有了一条心灵上的绳索,这条绳索给了他方向、希望、未来和光明。
这才是这个故事的价值所在。它在特殊时代的正邪博弈背景中,加上了这样一条线,这样一个观念上的追求。紧张的故事,生动的人物,都在为这条线服务。而当我们一想起这个故事, 想起郑耀先那满载故事的脸,都会想起蓝天下一只高飞的风筝,它悠游自在,不为乌云和风暴所扰。
因为,牵系着它的,是一根牢不可破的信念之线,是一个人性最本质的需求。
《风筝》读后感1000字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风筝》读后感10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读课外书了,只要是有文字的东西都会伸长着脖子看一看,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鲁迅的文章了。
今天写了一篇样稿,我又想起来了鲁迅的《风筝》,随手借鉴进去。我很喜欢风筝,春天有风的时候,带上自己喜欢的风筝来到空地上,让风稳稳地把它托到天上。看到它在湛蓝的天空中变成一个小黑点,快乐的感觉在明媚的天气里也仿佛飞起来了。此刻心中的惬意恐怕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到。
初次读《风筝》这篇文章,我诧异不已,原来鲁迅先生是不喜欢风筝的,他在文章说:“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它,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玩具有很多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喜欢就不喜欢吧,但是他说是没出息孩子所玩的玩艺,我就感觉哪里好像不太对,总是说不清为什么。
今天在思考关于游戏的习作主题,再次想到风筝,再次想到鲁迅先生的嫌恶。鲁迅先生的嫌恶还是不合理呀,那富兰克林也喜欢玩风筝,还在雨天放风筝,最后发明了避雷针呢!这完全是鲁迅先生的`偏见呀!
从头到尾再细读《风筝》,鲁迅的小兄弟喜欢风筝,他十岁左右,多病,还很瘦,买不起风筝,鲁迅也不让他放。“他张着小嘴,呆看着天空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跳跃。”弟弟是多么喜欢风筝呀,但是,弟弟的这些行为在哥哥眼中就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哥哥突然发现弟弟在后花园制作一个“胡蝶”风筝,里面有竹骨、有做眼睛的风轮、有装饰用的红纸条,都快完工了。鲁迅是怎么做的呢?“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
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作为哥哥的野蛮和强悍,他在这里犯了一个强加于人的错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也不允许别人喜欢,这违背了大圣人孔子的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弟弟年龄小,他可以使用武力来贯彻自己的意思,若是他碰到比自己强悍的人怎么办?若是对方也强加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该怎么办?回想现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老师强加给学生的,家长强加给孩子的,国家强加给个人的,每一个都是那么强悍,那么嚣张,想起来真的让人窒息了。
当时鲁迅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等到他中年以后,常常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希望弟弟能够宽恕自己的行为,能够让自己好受一些,但是当他说起这样事物的时候,弟弟丝毫没有印象了,反而惊异地笑着说:“有这样的事情吗?”听了这样的话,鲁迅的心情更沉重了。小时候读到这里的时候以为是鲁迅先生以为弟弟忘记这件事情而宽恕自己,自己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才心情更沉重了。但是,最近鲁迅的文章又读了一些,这个沉重并非我理解的这样的。
从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可以看出,他小时候也是充满童趣的,但是随着家境的破落,他过早成熟了。童年的生活是艰辛和心酸的。弟弟是那么喜爱风筝,但是作为哥哥却剥夺了他的爱好,于是大家都在一种没有快乐的氛围里面度过了童年。让鲁迅后来悔恨的是,自己没有快乐了,为什么还要剥夺瘦弱多病的弟弟的快乐呢?自己连宽恕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弟弟已经忘记了这些事情,所以他永远背着这样一个剥夺别人快乐的负担了。
《风筝》中,弟弟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喜欢风筝没有钱就自己做,好不容易找来材料快要完工的时候,被哥哥无情地毁坏了,爱好被扼杀,理想被嘲讽,他应该是绝望和愤怒终生难忘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哥哥准备求得宽恕的时候,他早已忘记了这件事情。弟弟是受害者,但却不自知,这才是鲁迅更沉重的原因。
弟弟身上有着阿Q的影子,阿Q总是喜欢容易忘记那些伤害自己的人和事情,当伤害者表示忏悔的时候,被伤害的却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被伤害的,这里折射着人性的弱点,总是喜欢遗忘。
也许《风筝》所描写的这些事情是虚构的,但是《风筝》中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鲁迅的文章值得我们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读。还有两天,就是鲁迅先生逝世85周年了,但是他的文章所折射出的一些社会问题、人性问题仍然还在我们身边,一点都没有远去过。
自从阅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之后,他就成为了我最崇拜的作家之一。他的小说写的都是平凡人的平凡生活,刻画的人物形象逼真。在《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中,作者透过四个生活小片段,体现了鲁迅先生的做事认真、幽默风趣、心地善良、体贴他人的四个特点。
鲁迅先生与作者谈起《水浒传》里的故事与人物,而“我”只是把书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遍,对那些好汉的个性和复杂的资料张冠李戴地乱说了一气。鲁迅伯父因此告诫:读书不能马马虎虎。当作者突然发现鲁迅和父亲的鼻子不同时,先生以“碰了几次壁,把鼻子碰扁了”巧妙地回答了她的质疑。当深夜偶遇一位受伤的黄包车夫时,伯父不顾寒冷,细致入微地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就连自己身患重病时,鲁迅伯父还关心地劝女佣阿三多休息,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
这就是鲁迅先生,一个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伟大文学家、思想家。读完全文,我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我也总是丢三落四,不是忘戴红领巾,就是忘给钢笔打墨水,做事情总也不能圆满的完成,所以,认真不仅仅仅是一种态度,更应成为一种习惯。
虽然我们并不能向鲁迅先生那样用犀利的语言反映当时动荡不安的社会,也无法用手中的笔墨去解释当时黑暗的现状。但是,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就应学会替他人着想,为家人分忧,要尽力帮忙身边有困难的人,做一个诚实善良的有志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