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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下午下班回家,感觉很累,洗完澡变躺到床上,突然发现身旁一本很久没看过的《鲁迅散文集》,也很无聊,便拿来翻了翻。
翻开有些泛黄的封面,看完题记,第一个感觉:好飘渺,好有深度!换句话:不知所云。可能用噶指代太多啦,我唔系当时噶人,所以就唔明白,不过可能简SIR会明噶!啊,不是“可能”,系“一定”会明白!做本天才噶老师一定要有翻甘上下先得噶嘛!
再看下一篇:《野草》。写噶系野草吸收天地精华,顽强甘生存,即使成日比人踩系脚下!系度我霖应该系指代我地受苦受难但自强不息噶当时噶人民。但距又讲句唔中意野草生存所在噶土地。好简单~就系指代当时噶社会现状啦。嗯嗯,我真系天才~
紧接着又看了一篇《过客》,讲一个“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乞讨人员”遇到一个阿伯同细路女,问阿伯比杯水距饮。阿伯好人甘同意左,叫距个孙裸水比距饮。于树阿伯又好无聊甘问距叫乜名,想去边。跟住个“过客”好酷甘回答:“我不知道”。嗯嗯,“究竟我系边个”呢个问题的确系一个好深奥噶问题,难怪咯乞丐唔识答啦。个乞丐又话“要到西边去”,但是阿伯讲“西边系坟墓喔”。乞丐讲“我不知道,但有个声音叫我一定要去”。
最后又看了《复仇》,可是看完不知所云,只感觉有些倦意,便倒头睡去了。
今天,我偶尔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鲁迅厌恶潦草字》。鲁迅先生经常受到青少年的来信来稿。而当他看到“神仙认不得”的潦草字时,不得不戴起眼镜看了一遍又一遍,有时看了三遍五遍还不明白信上或稿件上写了些什么。当他看得烦躁起来,也会大发牢骚的。
是呀,时间是最宝贵的,一个人不能因为赶时间而写出满纸龙飞凤舞、“神仙认不得”的字,让看你文章的人白白消耗许多时间。鲁迅先生说得好,他说:“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实际上,胡乱写字,还会给自己无端地带来很多烦恼。我们班上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天,上自习课,大徐老师走进教师批改起了作业。突然,大徐老师生气地对杨轩说:“杨轩,你名字分那么开干什么?知道的人明白你的名字事‘杨轩’,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叫‘杨车干’呢!”“哈哈哈……”全班同学哄堂大笑。这时,杨轩羞得满脸通红。后来几天,班里得几个捣蛋鬼就有事没事地干脆叫“杨轩”为“杨车干”,气得杨轩直瞪眼。怪谁呢?只能怪自己写字不规范呀。这岂不是搬起石头压自己得脚吗?
如果你不想成为对别人“谋财害命”的人,如果你不想成为别人得笑料,给自己带来烦恼,那么,就请你与我们一起,为自己、为别人珍惜时光,工整地写好每一个字,做好每一件事吧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
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
使这个社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
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同学们,几年来,大家一定看过许多的课外读物。当然我也一样,我看过的书里印象最深的是《我的伯父鲁迅先生》。
这篇课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我爸爸和伯父一起救助一位车夫。一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伯父家,外面北风呼呼地怒号着,天色十分阴暗。街上的人都匆匆忙忙地赶着回家。走在离伯父家不远的地方,看见一个黄包车夫正坐在地上呻吟,车子扔在一边。爸爸跑过去问说:“您怎么了?”拉车的从那灰白的抽动着的嘴唇里发出微弱的声音:“我的脚被玻璃扎进了脚心。”听完爸爸连忙跑到伯父家。不一会儿,就和伯父拿着药和纱布出来。他们把黄包车夫扶到车上,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小心地把车夫脚心的玻璃拔出来。拔出来后伯父马上拿硼酸水帮他洗干净,又帮他敷上药。扎好绷带后,拉车的说完谢谢后刚要走,就被伯父叫住了。伯父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一些钱给他,把剩下的药和绷带也给他了。拉车的拉住伯父的手不停地说谢谢。
读完后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我和鲁迅先生相比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记得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一起骑车去公园。我们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听见一个微弱的声音。走近一看,一位老奶奶摔倒在那里。我看了一眼就赶紧走了。那时候的我怕惹麻烦,居然没有伸出援手。现在回想起来真的觉得很羞愧,也很后悔。
要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鲁迅先生那样善良正义,相信这个社会会更加美好的。